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5-13批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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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3批补报 (2018年1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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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1454 |
幸福街与雾凇大路交汇处,“卢浮公馆”院内有一座垃圾山(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十多年来一直无人清理,垃圾渗滤液流淌到马路上,散发严重异味。 |
吉林市昌邑区 |
垃圾 |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 |
属实 |
2017年市政府已启动了吉林市雾凇中路垃圾场无害化处置工程,由吉林市城建集团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该项目拟于2018年11月30日开标,12月份进场开工建设,该项目修复定位,拟采用运走、修复换填的修复方式。针对倒运过程中垃圾填埋场可能存在的环境危害以及工程灾害,采用有效的环境保护施工方案,实现垃圾安全和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对污染土固化稳定、对渗滤液进行收集处理。该工程计划2020年3月份竣工验收。 |
无 |
(*) |
2 |
1609 |
一是距龙潭乡大砬子村4社约1000米处有医疗危废固体焚烧处理中心、危险固体废物填埋场、生活垃圾处理场、吉化公司危险废物填埋场,每天有7、8辆载有江苏省运来的含有硫酸二氨化工农药残渣的车辆,将危废运送到该医疗危废固体焚烧处理中心,但该处理中心未按照环保要求处置回收垃圾,而是用吨袋将医疗垃圾和化工垃圾直接掩埋并灌水泥固定,导致医疗垃圾和化工垃圾产生的渗滤液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源。2017年7月,该处理中心露天焚烧成袋硫酸钾,产生甜腥刺鼻气味,污染空气。该村患癌去世的村民非常多,举报人曾多次向当地政府举报,但至今未果。二是大砬子村北侧的吉林市热电公司废灰储存大坝将废灰露天堆放在坝内废墟上,造成扬尘污染;废灰污染周边的地表水、地下水,影响该公司附近村民的饮水安全。 |
吉林市龙潭区 |
水 |
2018年11月18日,吉林市环保局进行现场检查。 |
部分属实 |
无 |
无 |
(*) |
3 |
1620 |
来信:欢喜乡新立村村书记冯某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014年,非法将该村南山承包给李某某,李某某在此毁林建山庄;二是非法将该村4队集体土地出租给他人建设墓地;三是2017年3月,伙同当地林业局及畜牧局工作人员,在没有采伐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盗伐该村5队集体林地内树木2600余立方米;四是非法占用耕地建设沥青搅拌站,搅拌站生产期间散发沥青异味,污染空气。 |
吉林市船营区 |
大气 |
2018年11月18日欢喜乡政府、船营区林业畜牧局、吉林市国土资源局船营分局和船营区环境保护局组成联合调查组现场调查。 |
部分属实 |
第二个问题:待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后,吉林市船营区林业畜牧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还林344平方米,恢复原貌。 |
无 |
(*) |
4 |
1724 |
来信:一是石某某在榆树沟乡永太村东山建了一家采石场,采石过程中严重破坏森林植被,当地林业部门和森林公安部门一直不管不问。二是王某某承包了一个蛤蟆塘,大量砍伐树木(劈成的木柈子达50-60丈),并私自用挖掘机继续挖塘,严重破坏森林资源。三是上营镇马鞍岭采石场破坏森林植被,废石料造成水污染。吉林市环保局责令该采石场停产,但其拒不执行仍继续生产。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对该采石场以罚代管。 |
吉林市舒兰市 |
生态 |
2018年11月18日,舒兰市新安乡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上营森林经营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
部分属实 |
第三个问题:吉林省上营森林经营局限该企业在2019年10月前补办使用林地相关手续,并要求对其非法侵占的林地由上营森林公安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恢复原状,要求该企业在未办全相关手续前不准开工生产。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