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27批 (2018年12月11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4934 |
2018年11月30日凌晨12点,有人在越北镇晓光村2社国有林地内破坏林地,毁坏树木,24小时使用推土机、钩机、翻斗车在林地内装卸土。 |
吉林市 |
生态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2019年栽植果树。 |
无 |
(*) |
2 |
4936 |
来信:土城乡打渔楼村狐狸芯岛附近,有7家采砂场(原村长赵某某的柴板沙场、村民曹某某的采砂场和村民赵某某的采砂场等)在此非法采砂,目前已停止采砂活动,但被破坏的河道和滩地至今未恢复。 |
吉林市 |
生态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无 |
无 |
(*) |
3 |
4942 |
来信:吉舒镇联盟村五社村民阚某某,砍伐林木2万多棵。2017年7月,吉舒镇林业局、联盟村村长、五社社长等相关人员曾到现场进行调查,但至今未做进一步处理。 |
吉林市 |
生态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无 |
无 |
(*) |
4 |
4949 |
来信:吉林建龙钢铁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对排放生产废水的“河道”进行护坡处理,该“河道”流经金珠镇岗子村村民耕种的农田时,造成附近农田不同程度地水土流失;二是煤焦油车间生产期间排放有害气体和粉尘,严重污染周边村民农作物,造成农作物不同程度地减产。 |
吉林市 |
生态 |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无 |
无 |
(*) |
5 |
5010 |
2007年双河镇长岗岭村3社将80多亩林地出售给外来人员马某某、李某某,两人在村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更改合同,将80多亩林地更改为150亩林地,后期两人又将该村400多亩林地全部侵占并雇佣钩机将林地内树木砍伐后出售牟利,在破坏后的林地上种植树苗,套取国家直补款。2018年3月,举报人向永吉县林业部门、双河镇森林派出所反映上述问题但至今无果。举报人要求依法查处有关人员破坏林地违法行为。 |
吉林市 |
生态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鉴于马某某是林地承包者,由于承包期间管护不力,造成树木被砍伐,责令马某某于2019年春季在此范围内补种树木至初植密度。 |
无 |
|
6 |
5037 |
来信:左家镇河湾子村原村长李某某的水库南山坡和山汫下(曹某某的水库上方),仍未执行退耕还林政策,造成水土流失。该村瓦盆窖大河边有一家石材加工厂,工业废水直排入河,污染河水。 |
吉林市 |
生态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昌邑区左家镇林业站将根据处罚结果督促相关人员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还林。如逾期未完成,昌邑区林业畜牧局将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无 |
|
7 |
5038 |
来信:乌拉街镇杨屯村二社村民于某某在村内随意堆放垃圾,异味扰民。举报人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未果。 |
吉林市 |
异味 |
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龙潭区乌拉街镇政府及杨屯村工作人员将对于某某持续监督。 |
无 |
|
8 |
5045 |
来信:舒兰市法特农场靶场,无环保审批手续,炮弹爆炸产生有毒气体、粉尘、炮弹碎片和放射性物质,污染环境;且噪声严重扰民。 |
吉林市 |
大气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法特镇政府将进一步加强与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沟通协调,在企业进行实验前,提前告知周边群众。 |
无 |
|
9 |
5055 |
乌彬镇乌彬村,多数养殖户不能规范养殖牛、羊和鹿,粪污直排路面,异味扰民;粪水渗入地下,污染土壤和村民饮用地下水。举报人要求对养殖户进行整顿,或者到村外养殖。 |
吉林市 |
异味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无 |
无 |
|
10 |
5064 |
来信:此次督查“回头看”第16批2396号信访件反映的“铁安里小区25号楼前有一个液化气中转站,营业期间散发异味扰民。举报人曾多次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未果。该小区一直使用煤气罐做饭,污染空气且存在安全隐患。举报人要求给该小区安装燃气管道”问题至今仍未解决。 |
吉林市 |
其他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港华燃气公司将于明年春季(具备地下施工条件时)小区改造施工单位重新施工时,对小区地下管线进行进一步的勘察,确认该小区是否符合天然气管线安装的要求。 |
无 |
|
11 |
5076 |
来信:龙潭区佳晟怡景小区附近有多家化工厂,夜间偷着生产,经常排放刺激性气体,污染空气。举报人曾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举报未果,区政府承诺搬迁至今无结果。 |
吉林市 |
大气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 |
在未完成搬迁工作期间,龙潭区(吉林化工园区)已组织安监、环保等相关部门,制定详细执法检查方案,加大检查频次,持续检查上述企业的违法生产行为,在企业未搬迁之前停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坚决杜绝违法生产。同时,吉林化工园区进一步组织力量与企业进行深度洽谈,并计划将吉林市优一库工贸公司、吉林市龙宽工贸公司、吉林市恒诚化工有限公司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于2020年年底前搬迁完毕。 |
无 |
|
12 |
5089 |
来信:一是2018年,舒兰市水利局在呼兰河高桥下100米范围内,以清淤为名进行采沙。并出售给平安工地牟利。二是舒兰市十五中学后院有一家采砂场,无任何审批手续。 |
吉林市 |
生态 |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 |
第二个问题:舒兰市水利局将进行环城街道辖区内细鳞河河道采砂清理整顿工作。第一阶段:全面调查摸底阶段(2018年11月30日-2019年4月20日)。水利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对细鳞河私挖乱采、砂石料占用河道、护堤地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逐项排查,造册登记,并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顿意见。第二阶段:集中清理整顿阶段(2019年4月20日-2019年7月20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由政府组织精干力量开展联合执法,进行集中清理整顿。主要任务是对细鳞河河道内无证采砂、违法采砂行为进行查处,全面取缔非法采砂场,并全部清理出河道管理范围。对河道内的堆料、临建设施等堆积物、建筑物,责令当事人于2019年7月20日前全部清理完毕,恢复河道原貌。第三阶段:检查验收总结阶段(2019年7月20日-2019年7月31日)。对细鳞河采砂专项治理整顿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清理整顿不得力,堆料清理、侵占河道、护岸地行为纠正不彻底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无 |
|
13 |
5103-5113 |
来信:2015年,龙潭区吉化乙烯厂扩大生产规模(由年产30万吨扩为年产100万吨),生产期间排放大量有毒有害气体,严重污染周边环境,致使居民养的鱼和种植的果树被污染,造成经济损失。举报人担心工厂产生的污染会对村民健康造成影响,并且工厂化工罐体距离居民住宅过近,存在安全隐患。举报人曾多次向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未果,吉林市环保局现场监测时,该企业总是在停产检修或夜间偷排。举报人要求对该企业正常生产期间进行一个月连续监测。举报人称截止目前,仍没有得到合理的答复意见。 |
吉林市 |
大气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无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