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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33批)
日期:2018-12-18    来源:吉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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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33                                                     20181217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6074

    来信:小城镇马路村建有当地污水处理厂,该污水处理厂侵占马路村1队耕地建设,距离最近村民家不足50米;污水管道设施不完善,连接处未接合,导致污水、粪便等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举报人称当地政府及村委会与施工方官商勾结,马路村村委会私自将该村200300亩林地和几百亩耕地出售给施工方,用于建设污水处理厂,所得钱款不知去向。

吉林市舒兰市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18
129日,舒兰市小城镇政府、环保局组成联合调查组现场调查。举报的“小城镇马路村建有当地污水处理厂,该污水处理厂侵占马路村1队耕地建设,距离最近村民家不足50米”问题部分属实。2018820日,舒兰市小城镇政府征收马路村一社1300平方米集体土地用于污水厂建设用地,给予经济补偿,资金已经支付到位。
   
举报的“污水管道设施不完善,连接处未接合,导致污水、粪便等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问题不属实。现场检查小城镇污水处理厂,没有发现污水管道设施不完善,连接处未接合,导致污水、粪便等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的现象。2018129日舒兰市卫生防疫站对马路村的住户进行生活饮用水的取样,共采集水样5个,其中,集中式供水的出厂水1个、污水处理厂附近的末梢水1个和离污水处理厂最近的自建式供水3个。水样正在进行检验。
   
“举报人称当地政府及村委会与施工方官商勾结,马路村村委会私自将该村200300亩林地和几百亩耕地出售给施工方,用于建设污水处理厂,所得钱款不知去向”问题不属实。自2009年舒兰市林改工作开始,舒兰市小城镇马路村不存在有集体林地的情况,马路村未参加林改,不存在马路村村委会私自将林地出售给任何人的问题。舒兰市小城镇政府与吉林省浩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95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所有程序均在镇政府纪检监督之下进行。该污水处理厂为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整改项目,舒兰市财政部门负责建设资金投入、舒兰市小城镇政府确保项目稳步推进。该工程已于20181120日竣工,

部分属实

    该污水处理厂运行后,小城镇政府和舒兰市环保局将对其加强日常管理。

*

2

6079

    来信:2018928日,舒兰市政府以环保不合格为由,强制对舒兰市平安镇文伟屠宰厂进行关停,导致该厂经营者失去生活来源,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举报人认为,舒兰市政府的上述行为属于典型的“一刀切”。

吉林市舒兰市

其他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18
129日,舒兰市畜牧业管理局、环保局现场核查。
   
2018928日,舒兰市政府以环保不合格为由,强制对舒兰市平安镇文伟屠宰厂进行关停”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舒兰市平安镇文伟屠宰厂”名为舒兰市平安畜禽定点屠宰点,该屠宰点距离居民区不足50米,周围没有围墙,内部无急宰间、隔离间、病害猪及肉品无害化处理设施、污水防治设施、消毒室(池)及检疫室等设施设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吉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等规定,该屠宰点不符合小型屠宰点设立条件和标准。2018928日,舒兰市政府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屠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吉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印发了《舒兰市2018年生猪屠宰场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不符合设立条件的屠宰场(点)进行清理整顿,该生猪屠宰点也在清理之列,被强制关闭。
   
至于该屠宰点提出的“导致该厂经营者失去生活来源,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问题。截止到目前,农业农村部、省、市都没有对依法关停的屠宰场(点)有补贴及赔偿方面的政策,所以涉及经济损失补偿方面缺乏法律政策依据。
   
“举报人认为,舒兰市政府的上述行为属于典型的‘一刀切’”不属实。舒兰市政府组织实施的关闭不符合设立条件的生猪屠宰场(点)清理整顿工作,是为了让百姓吃上“放心肉”,规范猪产品市场的经营秩序。市政府取缔不符合设立条件的屠宰点的行政许可行为,法律依据充分、程序合法,不属于“一刀切”问题。

部分属实

*

3

6091

    来信:2018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第223790号信访件反映的“新农街北沟村内有多家养殖户,畜禽粪便随处堆放,污水横流,臭气熏天,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问题,举报人对当地相关部门公布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污染问题并未彻底解决。

吉林市蛟河市

其他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18
1210日,新农街道、蛟河市畜牧局、环保局再次进行现场核实。“新农街北沟村内有多家养殖户,畜禽粪便随处堆放”部分属实;“污水横流,臭气熏天,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不属实;“污染问题并未彻底解决”属实。
   
现场检查,发现有3户规模以下养殖户未能将粪污及时清理。但未发现“污水横流,臭气熏天,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现象。村干部组织未及时清理养殖粪便的养殖户及时进行了清理。
    2018
4月份新农街道、蛟河市畜牧局、环保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逐户走访通知清理粪污,期间街道办事处与街道畜牧站定期到现场进行督导,630日前规模养殖户全部建成了粪便存储池,并投入使用,对牲畜产生的粪污能做到及时处理。规模养殖户粪便随意堆放、污染环境问题得到解决。
    2018
1130日,蛟河市新农街道、市畜牧局、环保局再次到村里对养殖户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养殖户做好粪污处理工作,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2018
121日,接到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223790号案件后,蛟河市新农街道、畜牧站、综治办、城管办等部门针对个别规模以下养殖户在自家院落和路边粪污随意堆放粪便问题进行彻底清除,并告知养殖户做到日产日清。

部分属实

    针对北沟村粪污污染问题,新农街道制定整改措施:一是20194月末前研究制定针对北沟村畜牧养殖长效管理机制和办法,由街道畜牧、环保、农办等相关部门与北沟村委定期检查,督促村屯内养殖户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意堆放粪便污染环境,对清理不到位造成环境污染的,由蛟河市畜牧、环保部门出台处罚措施及时进行行政处罚。二是20195月末前研究制定村屯人居环境整治管理办法,乡村两级切实加强监管力度,增加村屯保洁员数量,对散养户粪污定期清理还田或存放在附近规模养殖户贮粪池中妥善处置,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三是20196月末前在村里建立养殖协会,对养殖户进行规范化管理,督促养殖户相互间遵守协会章程,养殖户互相进行监督管理。四是街道党委指导村两委组织制定《村规民约》,对北沟村屯内卫生,重点是粪便治理、清理列入《村规民约》,约束规模以下养殖户及时清理粪污。五是新农街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将北沟村作为整治重点,对北沟村村屯道路环境进行硬件基础设施改善,彻底改变村屯环境,提高散养户的卫生保洁意识。六是市畜牧部门继续加强指导服务,指导规范养殖户,养殖户要充分利用粪污处理设施,做到粪污集中堆放,发酵后及时还田利用。指导散养户变散养为圈养,养殖产生的粪污粪污要日产日清。七是环保部门加大监管力度,针对北沟村造成污染问题定期监管检查,对违反环境问题及时进行查处。
   
以上工作均在20196月底前整改完毕,并建立长效机制,纳入日常管理。

 

4

6103

    来信:2015年,龙潭区吉化乙烯厂扩大生产规模(由年产30万吨扩为年产100万吨),生产期间排放大量有毒有害气体,严重污染周边环境,致使居民养的鱼和种植的果树被污染,造成经济损失。举报人担心工厂产生的污染会对村民健康造成影响,并且工厂化工罐体距离居民住宅过近,存在安全隐患。

吉林市龙潭区


生态

    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吉林市工作协调联络组组织相关部门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乙烯厂乙烯装置1996年投产,2005年扩建后,至今未有扩建工程。20181112日现场核查,该厂处于正常生产状态,厂界无明显异味。该厂乙烯装置采用的均为密闭工艺,其有组织废气排放源为乙烯裂解炉。该厂2018年自行监测数据,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该厂在20186月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工厂附近居民区开展了5次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调阅该厂2015年至2018年的有组织及无组织监督性监测,监测数据均达标。2018年吉林市环保局对该厂采取了加密监测,厂界无组织监测、有组织排口、裕民村村民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均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20181112日,该企业再次委托三方对厂界无组织进行了检测,监测因子均达标。20181112日经吉林市环境监察支队现场检查,该厂所处位置年冬季主导风向为西南风,夏季主导风向为东南风,举报人反映的鱼塘、果园位于吉化乙烯厂西南处,在该厂的上风向。吉林市安监局于20181112日现场核查。经实际测量,结果显示距离乙烯厂罐体最近的居民符合《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吉林龙潭化工园区委托吉林省元麒安全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对乙烯厂周边安全条件进行了安全评估,评估结论为: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乙烯厂设备设施与周边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村庄的安全防火间距均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个人和社会可接受风险安全防护距离要求。

不属实

 

5

6104

    来信:桃源路与南京街交汇处的旧物市场,环境脏乱差,营业期间粉尘污染严重,噪声扰民,垃圾遍地,交通拥堵,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举报人曾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未果。

吉林市昌邑区

扬尘
垃圾
噪声
其他

    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18
121日,昌邑区住建局、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站前街道办事处、向阳街道办事处现场核查。“桃源路与南京街交汇处的旧物市场,环境脏乱差”情况不属实;“营业期间粉尘污染严重”情况不属实;“噪声扰民情况”属实;“垃圾遍地”情况不属实;“交通拥堵,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情况属实;“举报人曾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未果”情况不属实。
   
桃源旧物市场属于住建局环卫处清扫队作业范围,具体负责生活垃圾清扫及清运工作,工作期间清扫队能够按照清扫作业标准对该区域进行清扫保洁,能够保证生活垃圾随时产生随时清理,经踏查桃源旧物市场周边经营商户,未发现有生产加工型企业和场所,不存在粉尘污染严重情况。
   
该市场与居民楼间距较小,商家在经营过程中,人来人往,买卖声音嘈杂,部分商家在装卸商品过程中声音较大,存在噪声扰民现象;由于商户店内经营面积狭小,商户存在占道摆放物品行为,商家装卸货物停放车辆和购买物品的顾客车辆停放不规范,造成交通拥堵现象。
    2018
121日,昌邑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和船营区向阳街道办事处督促市场管理方,引导商户文明经营,在装卸商品时注意轻拿轻放,运输时禁止喧闹、鸣笛,尽量避免噪音扰民。同时,告知存在占道经营行为的商家立即停止占道经营,将商品自行搬至店内售卖,废旧物品清理干净,保持店外道路整洁、通畅。目前市场占道经营商家已整改完毕。
   
船营区政府未接到群众关于桃北旧物市场的投诉举报。昌邑区政府区长电话室曾分别于2017112日和2018314日两次接到关于桃源旧物市场小贩占道经营,影响通行的群众投诉,昌邑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当即督促吉林市桃源旧物市场有限公司加强市场规范管理,并配合其及时对商家占道行为进行了清理。

基本
属实

    昌邑区和船营区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市场的巡查力度,积极督促市场管理方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6

6107

    来信:化工学院小南门院外的3号家属楼,1楼商户占道私建违建用于经营餐饮、超市等,门前满地油污,经营期间,噪声严重扰民。

吉林市龙潭区

噪声

    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18
127日,龙潭区铁东街道、城管执法大队、公安龙潭分局铁东派出所现场调查。吉林化工学院3号居民楼1层共有5家外接“门斗”的商户:红刚便利店、蒸功夫包子、麻辣香锅、洪源美食城、缘升源骨汤米粉。 红刚便利店为超市,蒸功夫包子、缘升源骨汤米粉经营时产生水蒸气,均不产生油烟;20179月,麻辣香锅商户安装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静电油烟净化器,并定期清洗;20179月,洪源美食城安装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油烟净化装置,该商户使用独立烟道,检查时油烟净化装置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中,并定时清洗。上述5家商户均在室内经营,现场检查时不存在油烟扰民、周边油污遍地等情况。且5家商户经营时间为8时至20时,未发现噪声扰民情况,不存在“每天经营至后半夜”的情况。2018127日,龙潭区城管执法大队对上述5处违章建筑立案查处。

基本属实

    龙潭区城管执法大队将于2019年底前完成违章建筑拆除工作。

 

7

6141

    来信:一是舒兰市金榜世家小区开发商迟某,非法占用幸福广场的绿地建设别墅。二是金榜世家2号楼东侧的喜临门酒店,非法砍伐了10多棵绿化树木。破坏周边生态环境。

吉林市舒兰市

生态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18
129日,舒兰市国土局、市容环境管理局现场调查。
   
第一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群众反映的“舒兰市金榜世家小区开发商迟某,非法占用幸福广场的绿地建设别墅”问题不属实,但“舒兰市金榜世家小区圈占幸福广场绿地”属实。
    2014
530日,舒兰市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竞得S(2014)01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面积31362.81平方米,办理了建设用地批准书,批准面积31362.81平方米,该公司建设金榜世家小区未超出批准范围。但舒兰市金榜世家小区围栏确实圈占了幸福广场绿地252平方米。
   
第二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金榜世家2号楼喜临门酒店东侧,确实存在10棵绿化树树桩。此处树桩不是非法砍伐造成的,而是舒兰市园林处对城区内病虫害树木统一治理时,于20185月至8月对死亡树进行统一砍伐清除。

部分属实

    第一个问题:舒兰市市容环境管理局将督促金榜世家小区进行整改,20194月底前,幸福广场被圈占的252平方米绿地将全部恢复完毕。
   
第二个问题:舒兰市园林处将按计划,于2019春季对此处进行树木补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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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33批)
日期:2018-12-18    来源:吉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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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20181217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6074

    来信:小城镇马路村建有当地污水处理厂,该污水处理厂侵占马路村1队耕地建设,距离最近村民家不足50米;污水管道设施不完善,连接处未接合,导致污水、粪便等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举报人称当地政府及村委会与施工方官商勾结,马路村村委会私自将该村200300亩林地和几百亩耕地出售给施工方,用于建设污水处理厂,所得钱款不知去向。

吉林市舒兰市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18
129日,舒兰市小城镇政府、环保局组成联合调查组现场调查。举报的“小城镇马路村建有当地污水处理厂,该污水处理厂侵占马路村1队耕地建设,距离最近村民家不足50米”问题部分属实。2018820日,舒兰市小城镇政府征收马路村一社1300平方米集体土地用于污水厂建设用地,给予经济补偿,资金已经支付到位。
   
举报的“污水管道设施不完善,连接处未接合,导致污水、粪便等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问题不属实。现场检查小城镇污水处理厂,没有发现污水管道设施不完善,连接处未接合,导致污水、粪便等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的现象。2018129日舒兰市卫生防疫站对马路村的住户进行生活饮用水的取样,共采集水样5个,其中,集中式供水的出厂水1个、污水处理厂附近的末梢水1个和离污水处理厂最近的自建式供水3个。水样正在进行检验。
   
“举报人称当地政府及村委会与施工方官商勾结,马路村村委会私自将该村200300亩林地和几百亩耕地出售给施工方,用于建设污水处理厂,所得钱款不知去向”问题不属实。自2009年舒兰市林改工作开始,舒兰市小城镇马路村不存在有集体林地的情况,马路村未参加林改,不存在马路村村委会私自将林地出售给任何人的问题。舒兰市小城镇政府与吉林省浩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95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所有程序均在镇政府纪检监督之下进行。该污水处理厂为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整改项目,舒兰市财政部门负责建设资金投入、舒兰市小城镇政府确保项目稳步推进。该工程已于20181120日竣工,

部分属实

    该污水处理厂运行后,小城镇政府和舒兰市环保局将对其加强日常管理。

*

2

6079

    来信:2018928日,舒兰市政府以环保不合格为由,强制对舒兰市平安镇文伟屠宰厂进行关停,导致该厂经营者失去生活来源,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举报人认为,舒兰市政府的上述行为属于典型的“一刀切”。

吉林市舒兰市

其他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18
129日,舒兰市畜牧业管理局、环保局现场核查。
   
2018928日,舒兰市政府以环保不合格为由,强制对舒兰市平安镇文伟屠宰厂进行关停”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舒兰市平安镇文伟屠宰厂”名为舒兰市平安畜禽定点屠宰点,该屠宰点距离居民区不足50米,周围没有围墙,内部无急宰间、隔离间、病害猪及肉品无害化处理设施、污水防治设施、消毒室(池)及检疫室等设施设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吉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等规定,该屠宰点不符合小型屠宰点设立条件和标准。2018928日,舒兰市政府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屠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吉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印发了《舒兰市2018年生猪屠宰场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不符合设立条件的屠宰场(点)进行清理整顿,该生猪屠宰点也在清理之列,被强制关闭。
   
至于该屠宰点提出的“导致该厂经营者失去生活来源,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问题。截止到目前,农业农村部、省、市都没有对依法关停的屠宰场(点)有补贴及赔偿方面的政策,所以涉及经济损失补偿方面缺乏法律政策依据。
   
“举报人认为,舒兰市政府的上述行为属于典型的‘一刀切’”不属实。舒兰市政府组织实施的关闭不符合设立条件的生猪屠宰场(点)清理整顿工作,是为了让百姓吃上“放心肉”,规范猪产品市场的经营秩序。市政府取缔不符合设立条件的屠宰点的行政许可行为,法律依据充分、程序合法,不属于“一刀切”问题。

部分属实

*

3

6091

    来信:2018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第223790号信访件反映的“新农街北沟村内有多家养殖户,畜禽粪便随处堆放,污水横流,臭气熏天,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问题,举报人对当地相关部门公布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污染问题并未彻底解决。

吉林市蛟河市

其他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18
1210日,新农街道、蛟河市畜牧局、环保局再次进行现场核实。“新农街北沟村内有多家养殖户,畜禽粪便随处堆放”部分属实;“污水横流,臭气熏天,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不属实;“污染问题并未彻底解决”属实。
   
现场检查,发现有3户规模以下养殖户未能将粪污及时清理。但未发现“污水横流,臭气熏天,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现象。村干部组织未及时清理养殖粪便的养殖户及时进行了清理。
    2018
4月份新农街道、蛟河市畜牧局、环保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逐户走访通知清理粪污,期间街道办事处与街道畜牧站定期到现场进行督导,630日前规模养殖户全部建成了粪便存储池,并投入使用,对牲畜产生的粪污能做到及时处理。规模养殖户粪便随意堆放、污染环境问题得到解决。
    2018
1130日,蛟河市新农街道、市畜牧局、环保局再次到村里对养殖户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养殖户做好粪污处理工作,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2018
121日,接到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223790号案件后,蛟河市新农街道、畜牧站、综治办、城管办等部门针对个别规模以下养殖户在自家院落和路边粪污随意堆放粪便问题进行彻底清除,并告知养殖户做到日产日清。

部分属实

    针对北沟村粪污污染问题,新农街道制定整改措施:一是20194月末前研究制定针对北沟村畜牧养殖长效管理机制和办法,由街道畜牧、环保、农办等相关部门与北沟村委定期检查,督促村屯内养殖户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意堆放粪便污染环境,对清理不到位造成环境污染的,由蛟河市畜牧、环保部门出台处罚措施及时进行行政处罚。二是20195月末前研究制定村屯人居环境整治管理办法,乡村两级切实加强监管力度,增加村屯保洁员数量,对散养户粪污定期清理还田或存放在附近规模养殖户贮粪池中妥善处置,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三是20196月末前在村里建立养殖协会,对养殖户进行规范化管理,督促养殖户相互间遵守协会章程,养殖户互相进行监督管理。四是街道党委指导村两委组织制定《村规民约》,对北沟村屯内卫生,重点是粪便治理、清理列入《村规民约》,约束规模以下养殖户及时清理粪污。五是新农街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将北沟村作为整治重点,对北沟村村屯道路环境进行硬件基础设施改善,彻底改变村屯环境,提高散养户的卫生保洁意识。六是市畜牧部门继续加强指导服务,指导规范养殖户,养殖户要充分利用粪污处理设施,做到粪污集中堆放,发酵后及时还田利用。指导散养户变散养为圈养,养殖产生的粪污粪污要日产日清。七是环保部门加大监管力度,针对北沟村造成污染问题定期监管检查,对违反环境问题及时进行查处。
   
以上工作均在20196月底前整改完毕,并建立长效机制,纳入日常管理。

 

4

6103

    来信:2015年,龙潭区吉化乙烯厂扩大生产规模(由年产30万吨扩为年产100万吨),生产期间排放大量有毒有害气体,严重污染周边环境,致使居民养的鱼和种植的果树被污染,造成经济损失。举报人担心工厂产生的污染会对村民健康造成影响,并且工厂化工罐体距离居民住宅过近,存在安全隐患。

吉林市龙潭区


生态

    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吉林市工作协调联络组组织相关部门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乙烯厂乙烯装置1996年投产,2005年扩建后,至今未有扩建工程。20181112日现场核查,该厂处于正常生产状态,厂界无明显异味。该厂乙烯装置采用的均为密闭工艺,其有组织废气排放源为乙烯裂解炉。该厂2018年自行监测数据,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该厂在20186月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工厂附近居民区开展了5次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调阅该厂2015年至2018年的有组织及无组织监督性监测,监测数据均达标。2018年吉林市环保局对该厂采取了加密监测,厂界无组织监测、有组织排口、裕民村村民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均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20181112日,该企业再次委托三方对厂界无组织进行了检测,监测因子均达标。20181112日经吉林市环境监察支队现场检查,该厂所处位置年冬季主导风向为西南风,夏季主导风向为东南风,举报人反映的鱼塘、果园位于吉化乙烯厂西南处,在该厂的上风向。吉林市安监局于20181112日现场核查。经实际测量,结果显示距离乙烯厂罐体最近的居民符合《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吉林龙潭化工园区委托吉林省元麒安全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对乙烯厂周边安全条件进行了安全评估,评估结论为: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乙烯厂设备设施与周边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村庄的安全防火间距均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个人和社会可接受风险安全防护距离要求。

不属实

 

5

6104

    来信:桃源路与南京街交汇处的旧物市场,环境脏乱差,营业期间粉尘污染严重,噪声扰民,垃圾遍地,交通拥堵,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举报人曾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未果。

吉林市昌邑区

扬尘
垃圾
噪声
其他

    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18
121日,昌邑区住建局、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站前街道办事处、向阳街道办事处现场核查。“桃源路与南京街交汇处的旧物市场,环境脏乱差”情况不属实;“营业期间粉尘污染严重”情况不属实;“噪声扰民情况”属实;“垃圾遍地”情况不属实;“交通拥堵,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情况属实;“举报人曾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未果”情况不属实。
   
桃源旧物市场属于住建局环卫处清扫队作业范围,具体负责生活垃圾清扫及清运工作,工作期间清扫队能够按照清扫作业标准对该区域进行清扫保洁,能够保证生活垃圾随时产生随时清理,经踏查桃源旧物市场周边经营商户,未发现有生产加工型企业和场所,不存在粉尘污染严重情况。
   
该市场与居民楼间距较小,商家在经营过程中,人来人往,买卖声音嘈杂,部分商家在装卸商品过程中声音较大,存在噪声扰民现象;由于商户店内经营面积狭小,商户存在占道摆放物品行为,商家装卸货物停放车辆和购买物品的顾客车辆停放不规范,造成交通拥堵现象。
    2018
121日,昌邑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和船营区向阳街道办事处督促市场管理方,引导商户文明经营,在装卸商品时注意轻拿轻放,运输时禁止喧闹、鸣笛,尽量避免噪音扰民。同时,告知存在占道经营行为的商家立即停止占道经营,将商品自行搬至店内售卖,废旧物品清理干净,保持店外道路整洁、通畅。目前市场占道经营商家已整改完毕。
   
船营区政府未接到群众关于桃北旧物市场的投诉举报。昌邑区政府区长电话室曾分别于2017112日和2018314日两次接到关于桃源旧物市场小贩占道经营,影响通行的群众投诉,昌邑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当即督促吉林市桃源旧物市场有限公司加强市场规范管理,并配合其及时对商家占道行为进行了清理。

基本
属实

    昌邑区和船营区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市场的巡查力度,积极督促市场管理方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6

6107

    来信:化工学院小南门院外的3号家属楼,1楼商户占道私建违建用于经营餐饮、超市等,门前满地油污,经营期间,噪声严重扰民。

吉林市龙潭区

噪声

    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18
127日,龙潭区铁东街道、城管执法大队、公安龙潭分局铁东派出所现场调查。吉林化工学院3号居民楼1层共有5家外接“门斗”的商户:红刚便利店、蒸功夫包子、麻辣香锅、洪源美食城、缘升源骨汤米粉。 红刚便利店为超市,蒸功夫包子、缘升源骨汤米粉经营时产生水蒸气,均不产生油烟;20179月,麻辣香锅商户安装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静电油烟净化器,并定期清洗;20179月,洪源美食城安装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油烟净化装置,该商户使用独立烟道,检查时油烟净化装置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中,并定时清洗。上述5家商户均在室内经营,现场检查时不存在油烟扰民、周边油污遍地等情况。且5家商户经营时间为8时至20时,未发现噪声扰民情况,不存在“每天经营至后半夜”的情况。2018127日,龙潭区城管执法大队对上述5处违章建筑立案查处。

基本属实

    龙潭区城管执法大队将于2019年底前完成违章建筑拆除工作。

 

7

6141

    来信:一是舒兰市金榜世家小区开发商迟某,非法占用幸福广场的绿地建设别墅。二是金榜世家2号楼东侧的喜临门酒店,非法砍伐了10多棵绿化树木。破坏周边生态环境。

吉林市舒兰市

生态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18
129日,舒兰市国土局、市容环境管理局现场调查。
   
第一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群众反映的“舒兰市金榜世家小区开发商迟某,非法占用幸福广场的绿地建设别墅”问题不属实,但“舒兰市金榜世家小区圈占幸福广场绿地”属实。
    2014
530日,舒兰市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竞得S(2014)01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面积31362.81平方米,办理了建设用地批准书,批准面积31362.81平方米,该公司建设金榜世家小区未超出批准范围。但舒兰市金榜世家小区围栏确实圈占了幸福广场绿地252平方米。
   
第二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金榜世家2号楼喜临门酒店东侧,确实存在10棵绿化树树桩。此处树桩不是非法砍伐造成的,而是舒兰市园林处对城区内病虫害树木统一治理时,于20185月至8月对死亡树进行统一砍伐清除。

部分属实

    第一个问题:舒兰市市容环境管理局将督促金榜世家小区进行整改,20194月底前,幸福广场被圈占的252平方米绿地将全部恢复完毕。
   
第二个问题:舒兰市园林处将按计划,于2019春季对此处进行树木补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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