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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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批补报 (2018年1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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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252 |
来信:一是永吉县口前镇西大岗天成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林地15公顷用于建房、挖水库和修道。二是绿都园对面道口的丰霖山庄,非法占用林地用于修建楼房、水库、鸡舍和猪舍。三是西大岗果墅山庄及北面一处山庄,非法侵占林地10-20余公顷,用于修建楼房、水库及游乐设施。四是2017年修建的管军山庄,非法侵占林地20余公顷,用于建房挖水库。五是西大岗路通驾校非法侵占林地5公顷,用于建考场和训练场。六是春登道口往春登方向有一家工厂,非法占用林地2公顷。七是吉林市陆通有限公司在西大岗非法占用林地盖山庄。八是陆通公司山庄对面有2个养殖场非法占用林地6公顷。九是西大岗乐雪山庄非法占用林地从事养殖活动。十是绿都园斜对面的吕鑫山庄非法占用林地20多公顷,用于建设房屋、葡萄园及水库。十一是永吉县口前镇西大岗粮食局养殖基地非法占用林地100多公顷,用于建设水库和山庄。十二是永吉县工业银行在西大岗非法侵占林地30余公顷,用于建山庄和鱼池。十三是李某某非法侵占永吉县口前镇西大岗道边林地30公顷用于建苗圃。十四是西大岗道边2公顷林地被非法侵占,用于建设蘑菇菌基地及油砸杆场。十五是永吉县口前镇西大岗往阿拉街方向瀚海锦鲤山庄非法侵占林地2公顷,修建水泥路。十六是阿拉街曲某某非法侵占林地20多公顷用于山庄建房及挖鱼塘。十七是阿拉街西大岗南头有一家养殖场,非法侵占林地。十八是阿拉街周边的林地全部被人改为种植玉米,退耕换林缓慢。十九是西大岗西山宾馆非法侵占林地4公顷,建设鱼池及砖厂。二十是西大岗看守所非法侵占林地10多公顷。 |
吉林市永吉县 |
其他 |
第一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属实。吉林省天成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两座水库已经取得了永吉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开发水土资源许可证,经理郭某某2010年至2014年期间因涉嫌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于2016年9月18日被吉林市森林公安局立案调查,并取保候审,涉嫌违法侵占林地。2017年8月23日永吉县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 |
部分属实 |
第一个、第三个问题:由口前镇政府要求企业立即停止营业,并对其进行监管,直至完成补办手续或强拆,由县林业局牵头在2020年月底前实施依法处罚,由林业局及国土局对于合法申请办理林地占用及国土手续,由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在2020年11月底前依法拆除,由县林业局牵头、口前镇政府负责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植树。 |
无 |
(*) |
2 |
269、270 |
来信:一是举报人2017年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松花湖五虎岛游乐场老板高某某违法违规私自建造“五虎岛游乐场”问题。2018年9月至10月,区管委会和城建部门为应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对无任何审批手续的五虎岛游乐场进行虚假拆除。二是高某某违规承包松花湖松花湖景区,在没有办理规划、土地、林地、环保、消防及开工建设等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建设五处门票收费站、售票中心和游客服务中心,盗伐林木上千株,在坝东违规建设两处大型露天停车场并违规收费。三是高某某违规承包上千平方公里的松花湖水面,造成上百户渔民失业。四是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期间,景区管委会和城建部门,顶风在松花湖景区内违规扩建“松光码头酒店餐饮楼”(占地5000多平方米),并承包给个人非法经营。举报人要求彻查松花湖景区内的环境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纪查处相关人员责任。 |
吉林市丰满区 |
其他 |
第一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8年11月10日,市城管执法局、松花湖管委会现场调查核实。11月18日,松花湖管委会、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丰满消防大队、市城管执法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实地调查核实。两次调查情况一致:2017年8月,曾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278、4418号案件反映五虎岛游乐场老板高某某违法违规私自建造“五虎岛游乐场”问题,市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处理。2018年10月8日,吉林市政府组织市城管执法局、国土局、公安局、法院、卫生局、信访局、安监局、公证处、松花湖管委会等多个部门400余人,依据丰满区人民法院裁定结果,对五虎岛景区实施关闭停业,封岛拆除。截止2018年11月9日,五虎岛游乐场合家欢、巨兽碗、大喇叭、冲天回旋、存圈处、退圈处已拆除,仿古战船正在拆除。 |
部分属实 |
第一个问题:依据丰满区人民法院裁定结果,城管执法局、国土局、公安局、法院、卫生局、信访局、安监局、公证处、松花湖管委会等多个部门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五虎岛景区相关设施拆除工作。 |
无 |
(*) |
3 |
551 |
来信:一是永吉县口前镇四间村村民王某某,非法侵占林地20公顷,建设养殖场、水库、山庄。二是下达村有一个大型采石场,非法毁林采石,无人监管。三是下达水库附近有一个大型采石场,已违法开采20余年,当地政府为应对督察已将其暂时关停。四是巴虎村康庄采石场,非法侵占林地20公顷。五是羊草沟村城投采石场,侵占林地10余公顷,目前仍在采石。六是永吉县原交警大队大队长孙某某,非法侵占林地10余公顷建采石场;当地林业公安部门介入后也未能禁止其违法行为;当地政府为迎接督察“回头看”将其关停但设备未拆除。永吉县境内有20余家采石场均存在以上问题。 |
吉林市永吉县 |
生态 |
第一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2018年11月12日,永吉县林业局现场核查,王某某所建养殖场、水库、山庄为原吉林省第二职工疗养院,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塘坝占用水土资源许可证。依据1982年林相图所示,地类为耕地,已荒废多年。 |
部分属实 |
第二、三、四、五、六个问题:根据《吉林省林业厅关于遏制建设项目违法使用林地问题的通知》、《吉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计划的通知》及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吉县《环保督查“举一反三”涉林案件整改方案》的通知,按照整改方案及时限,恢复林地原状,永吉县政府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
无 |
(*) |
4 |
553 |
来信:多年来,岔路河林业站王某一直在蛤蟆泉子十社盗伐林木,毁林种地。永吉县林业局明知王某的违法行为但却不予处理,为其充当保护伞。 |
吉林市永吉县 |
生态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8年11月13日,吉林市工作协调联络组组织相关部门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
部分属实 |
永吉县、岔路河镇两级政府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林业部门强化督导,特别是建立了《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吉县清收还林管护办发的通知》、《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和依法打处工作的实施意见》、永吉县林业局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永吉县林业局关于印发《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长效机制,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不断加强。 |
行政警告处分1人;通报批评1人;批评教育1人。 |
(*) |
5 |
1883、3276 |
自2015年至今,公吉乡联合村金沟子屯上游的杀猪场,每天凌晨2点开始杀猪,屠宰污水排入到该屯无名河内,导致河水被污染,呈黑色且味道刺鼻,村民无法灌溉水稻。当地村民多次向公吉乡、桦甸市环保部门投诉但至今无果。 |
吉林市桦甸市 |
水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8年11月19日9时、21日,桦甸市环保局、公吉乡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现场调查。“公吉乡联合村金沟子屯上游的杀猪场,每天凌晨2点开始杀猪”属实;“屠宰污水排入到该屯无名河内,导致河水被污染,呈黑色且味道刺鼻,村民无法灌溉水稻。当地村民多次向公吉乡、桦甸市环保部门投诉至今无果”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无 |
无 |
(*) |
6 |
2071 |
2018年9月末,漂河镇寒上村天然林内正在生长林木被横道子林场职工梁某某盗伐,破坏山林资源。2018年10月,当地居民向蛟河市政府信访办反映上述问题,市信访办责成蛟河市林业局处理,但是蛟河市林业局并未到该村天然林实地调查,而是责成横道子林场调查,但该林场仅调查处理了两名替梁某某运送树木的人,实际上还有四人替梁某某运送树木未被调查处理,同时该林场包庇梁某某盗伐林木的违法行为,未依法依纪对其进行处理。 |
吉林市蛟河市 |
生态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8年11月20,蛟河市林业局对此案件展开调查。 |
部分属实 |
横道子林场负责监督,李某于2019年4月20日前补种90株树木、刘某补种50株树木。同时将加大公益林巡护力度,加强公益林管护人员管理,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上报,层层落实管护责任,加大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查处力度,实现管护区域全覆盖、无死角,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 |
无 |
(*) |
7 |
2451 |
来信:吉林省大森林食品有限公司的生产废水直排温德河后汇入松花江。举报人曾多次向吉林市环保局反映上述问题,至今未果。 |
吉林市丰满区 |
水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8年11月23日,丰满区环保局现场调查,并进行了取样监测。 |
部分属实 |
无 |
无 |
(*) |
8 |
2497 |
2013年前后,岔路河镇私挖河东村的骆驼山、馒头山的山土用于建设中新食品区,现馒头山已经消失,骆驼山还剩下一部分,且山上原有的林木均被砍伐。 |
吉林市永吉县 |
生态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8年11月23日,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国土局、永吉县岔路河林业站现场核查。“2013年前后,岔路河镇私挖河东村的骆驼山、馒头山的山土”问题不属实;“用于建设中新食品区,现馒头山已经消失,骆驼山还剩下一部分”问题属实;“且山上原有的林木均被砍伐”问题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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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2519 |
乌拉街二道村9社有一废旧塑料管厂,将污水直排到河沟里,污染地下水。 |
吉林市龙潭区 |
水 |
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2018年11月23日,龙潭区环保局现场进行调查。群众反映的“废旧塑料管厂”为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镇喜才日用杂品厂,主要产品为塑料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冷却水循环使用。该厂建有防渗循环水池,规格5立方米。该厂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附近农田施肥。未发现该厂周围存在排污口。故群众反映的“将污水直排到河沟里,污染地下水”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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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545 |
来信:越北镇晓光村村委会刘某某,在该村3队强占5千平方米林地,非法砍伐林地林木建佛堂。 |
吉林市船营区 |
生态 |
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2018年11月23日,船营区民族宗教局、吉林市国土资源局船营分局、船营区林业畜牧局和越北镇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到现场核实。 |
基本属实 |
对于违法占地行为,一是若当事人在限期内不履行处罚决定,吉林市国土资源局船营分局将依法申请船营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是船营区林业畜牧局责令当事人补种果树,补种棵树按照初植密度执行,整改时限为2020年10月30日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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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585 |
来信:盖某某和马某某破坏经开区七家子村的土地资源牟利。盖某某在七家子村土地上挖坑采砂几百万立方米,将砂石加工成修路材料或直接外售牟利;挖砂后形成的部分大坑用土或生活垃圾填平,其余大坑由马某某用自己单位施工的土填平。 |
吉林市经开区 |
生态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8年11月23日,吉林市国土资源局经开分局现场核查。“盖某某和马某某破坏经开区七家子村的土地资源牟利。盖某某在七家子村土地上挖坑采砂几百万立方米,将砂石加工成修路材料或直接外售牟利”不属实;“挖砂后形成的部分大坑(实际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土方挖掘工程)用土或生活垃圾填平,其余大坑由马某某用自己单位施工的土填平”部分属实。“用土回填”属实,其余为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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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787、2788 |
来信:2015年,龙潭区吉化乙烯厂扩大生产规模(由年产30万吨扩为年产100万吨),生产期间排放大量有毒有害气体,严重污染周边环境,致使居民养的鱼和种植的果树被污染,造成经济损失。举报人担心工厂产生的污染会对村民健康造成影响,并且工厂化工罐体距离居民住宅过近,存在安全隐患。 |
吉林市龙潭区 |
大气 |
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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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2934 |
来信:吉雪滑雪场在大绥河镇小绥河村二社违规占用1000亩农田,建设雪地大厅、办公楼等设施;毁草毁林建雪道。 |
吉林市船营区 |
生态 |
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2018年11月24日吉林市国土资源管理局船营分局和船营区林业畜牧局现场调查。 |
基本属实 |
如当事人在2018年12月16日前未履行吉林市国资局的行政处罚义务,吉林市国资局将在2018年12月17日起的三个月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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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3404 |
来信:舒兰市舒郊乡消费大厅南侧的住宅楼内,有人违建车库、仓库和洗车会馆,营业期间噪声扰民。 |
吉林市舒兰市 |
噪声 |
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2018年11月16日,舒兰市北城街道办事处与舒兰市市容环境管理局现场核查。群众所反映的违建系原为舒郊乡职工住宅1号楼供热锅炉房,该锅炉房是为舒郊乡职工住宅配套的供热设施,不属于违建。锅炉拆除并网后,锅炉房仅改用作洗车会馆,没有改建车库和仓库,未增加建筑,不存在违章建筑问题。 |
不属实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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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4691 |
九江街上博大生化公司,将生产废水直接排入厂区自挖沙坑内,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 |
吉林市经开区 |
水 |
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2018年12月2日,吉林市环保局现场检查。沙坑内约400立方米污水已全部回收到企业事故池,坑塘内及周边垃圾和工业固体废弃物已经全部清理干净。 |
基本属实 |
针对企业是否存在废水直排污染地下水问题,2019年1月5日前吉林市环保局将依据评估结果进一步调查、核实、论证,并根据核实评估结论开展土壤修复和地下水治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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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4869 |
来信:举报人对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第15批2410号信访案件处理结果不满意,龙潭区环保局已到吉星化工厂现场检查,将埋在厂区周边2个地下深坑的100吨左右废渣用钻井机挖出,但对该案件未作进一步处理,且以各种理由搪塞,至今未对此事做出公开答复。 |
吉林市龙潭区 |
其他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7年8月27日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第15批2410号案件, |
部分属实 |
针对污染场地问题,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龙潭区环保局将要求吉星化工厂开展污染场地治理工程,于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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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4996 |
江北乡李家村北侧约1公里处有一家无名养猪场,养殖粪水直排,污染地下水,水有臭味。为此,当地政府给该村安装自来水,但已停水1个多月,村民无水饮用。 |
吉林市龙潭区 |
水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8年12月3日,龙潭区江北乡政府、林业畜牧局、环保局现场调查。 |
部分属实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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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5442 |
来信:举报人对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反映的第20批3951号信访案件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部分调查内容与事实不符:一是船营区政府公开答复称“长春路街道10委6组附近的屠宰场一直处于关停状态”,事实是该屠宰场还在偷偷生产,有时夜间也生产;二是船营区政府答复称“未发现屠宰场用钩机掩盖居民区内污水流淌痕迹的行为”,事实是该屠宰场无污水处理设施,随意排放养殖废水,且流到附近居民区;三是船营区政府答复“正在组织城建部门拆除”,该拆除主体指代不清,事实是该屠宰场在中央环保督察组走之后,迅速建设完厂房,继续生产;四是船营区政府的处理和整改情况是“为解决居民饮水问题,将屠宰场附近居民饮水并入吉林市自来水管网,在并网之前,为该区域居民免费提供自来水”,事实是船营区政府要将附近居民饮水接入附近地下水,举报人担心该地下水已被该屠宰场的养殖废水所污染,当地政府如此处理,是不负责任。 |
吉林市船营区 |
其他 |
2018年12月5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吉林市工作协调联络组组织市环保局、市畜牧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现场调查。 |
部分属实 |
第四个问题:针对浑浊度、肉眼可见黑色颗粒物沉淀、氟化物超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问题,船营区政府已制定整改方案。对于浑浊度、肉眼可见黑色颗粒物沉淀问题将采取清洗、消毒管道办法解决;对于氟化物的问题,将采取向净化罐内添加去除氟化物材料和设备的办法解决。船营区政府计划于2019年1月15日前完成整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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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6075、6113 |
2017年10月28日,吉林森工白石山林业局国家森林公园职工王某某私自用钩机挖19林班、30林班和47林班交界处的河道,破坏林地,砍伐树木。2018年11月,王某某在该河道内非法取砂。 |
吉林市蛟河市 |
生态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8年12月9日,吉林省森林公安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前往白石山林业局,会同白石山林业局资源处、天保处开展调查工作。调查组经核实,白石山国家森林公园因季节变化于2017年10月20日停止营业,举报时间段该处河道内没有进行过施工项目,该河道内非法取砂情况不属实。经调查,2018年11月21日因位于森林公园19林班、30林班和47林班交界处河道的水泵房渗水池内大量淤砂沉积,导致供水不足,森林公园经理王洪刚在咨询蛟河市水利部门后雇佣机械设备清理淤砂情况属实,非法取砂情况不属实,施工当日该河道承包户以施工造成冰层下林蛙死亡为由阻止施工,并要求赔偿,双方未达成一致,清淤工作搁置至今,已清理的约3立方米淤砂堆放在河道内。经实地踏查确认,现场未发现有林地被破坏,未发现盗伐、滥伐林木现场。 |
不属实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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