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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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批补报 (2018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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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256、257、412-417、554、5260 |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对松花江三湖保护区内的探矿权退出工作实行“一刀切”、乱作为。1994年出台的《吉林省松花江三湖保护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中,未禁止在远湖区开矿,但特别强调了开矿需经环保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必须满足污染防治要求。2007年,原吉林省松花江三湖保护区管理局将松花江三湖保护区内的1152.532平方公里区域申报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将该区域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外围的三湖保护区分为湖面区、近湖区、远湖区,包括30多个乡镇。2018年,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发文要求非自然保护区内的探矿权同样停止勘查活动并退出该区域,此次要求退出的包括位于松花江三湖保护区远湖区内的桦甸市80余处探矿权,但桦甸市区域的矿山实际并不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应从三湖保护区内退出。吉林省国土资源厅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只要探矿权与自然保护区范围有所重叠,相关企业就一律被要求限期全面退出,这是“乱作为”,将直接导致多家企业遭受经济损失,合计10余亿元,且会导致数万人失业,严重影响当地社会稳定。举报人认为政府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行政。 |
吉林市桦甸市 |
生态 |
经查,举报问题不属实。 |
不属实 |
不需整改 |
无 |
(*) |
2 |
2946、3361、3380、3811 |
吉林万华精细化工管有限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问题:一是2014年至2015年,将生产废水直排附近河沟内,被当地居民举报后停止了偷排行为;2015年至2016年,间歇性向其私建的10米深、直径25米的圆形大坑内排放含有苯、乙腈、二甲、机油等物质的工业废水;2016年8月至10月期间,用吉林化纤厂等公司的危险废物填充掩埋该坑。2018年,有人举报该公司私建渗井设暗管排污,并于2018年9月2日向吉林市环保局反映该问题,但环保局以吉林市监测站没有检测此类污染物的资质等理由,百般推脱,至今无人查处。二是非法燃烧、转运、贩卖约1000-1200吨危险废物问题;2015年至2016年,将危险废物私自运送至河南新乡并雇用当地村民焚烧;2015年在该公司厂区内连续6个月焚烧危险废物,后被经开区安监局发现并制止,但未见处理结果;2015年雇人在坝内燃烧危险废物,此事已于2018年5月登报;2015年末至2016年初,在该公司消防池内连续1个月焚烧危险废物;2016年雇用双吉镇二台子村民赵姓、周姓两名村民私运危险废物;2016年至2017年冬季,将近100吨危险废物运输贩卖给吉林市正泰锅炉厂。三是精馏车间、反应车间、危险废物出料口排放的VOCs超标。举报人要求彻查该公司上述环境违法问题,查明危险废物去向,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 |
吉林市 |
土壤 |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无 |
无 |
(*) |
3 |
3569 |
来信:旺起镇建设村,有人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占地,建设几十栋山庄,导致大面积林地及植被被毁;这些山庄经营期间,直排生活污水,污染附近水田。近期,有人要继续扩建山庄,挖水库。 |
吉林市丰满区 |
生态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8年11月27日,丰满区国土分局、环保局、林业局、旺起镇政府进行了现场核实。 |
部分属实 |
因乡墅休闲农业公司未全部履行处罚内容,丰满国土分局将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该案移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待国土部门行政处罚结束,由丰满区林业局督促当事人在第一个植树期内恢复原状。 |
党内警告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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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553 |
来信:原永吉县国土局北大湖所所长张某某,存在以下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一是2002年至2005年,侵占侵占口前镇向阳村9社村集体林地,建设了3栋总面积达902平方米的住宅和厂房,并非法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二是伙同该社魏某某非法占地盗伐林木,使用大型机械推山填沟、取土垫院,平整8000平方米的房场,建设房屋经营酒店。当地相关部门也曾多次对其调查,但至今未进行处理。 |
吉林市永吉县 |
生态 |
第一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8年12月1日,永吉县纪委、林业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北大湖镇政府、北大湖林业站赴现地调查。“张某某侵占向阳村9社集体林地”属实;“张某某建住宅、看护房、仓库”属实;“非法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问题”正在调查核实。 |
部分属实 |
第一个问题:待《房屋产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合法性核实后,永吉县人民法院财产纠纷案件结束后,将根据《吉林省林业厅关于遏制建设项目违法使用林地问题的通知》、《吉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计划的通知》及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吉县《环保督查“举一反三”涉林案件整改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按照整改方案及时限要求,完成整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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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4705 |
白旗镇三家子村松花江东岸旁边的200多垧河滩地属于自然林地,近二十多年来该块地被村民开垦种地,水土流失严重。举报人要求恢复林地。 |
吉林市舒兰市 |
生态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8年12月1日,舒兰市白旗镇政府、水利局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白旗镇三家子松花江村东岸的河滩林地占地200-300垧,”部分属实;“十年之前村里为了达到粮食产量,原村书记和部分村民破坏林地”不属实;“将树木全部砍伐”属实。三家子村河滩地大约有110垧,分布在三家子村去往沙场道路的南北两侧。上世纪九十年代时任三家子村书记为增加村民收入,带领村民将三家子村西通、南通大约百垧自然生长的杂树林砍掉,将河滩地开垦为现在的约110垧耕地。2002年三家子村逐步开垦的60垧左右河滩地以每人3分地的标准平均分给村民耕种,20垧河滩地划为村里的机动地,剩下的30垧左右土地由9户村民耕种。 |
部分属实 |
鉴于此问题属于历史形成的共性问题,且已计入村土地台账,已变成了农民应分田,目前已无法将农民已耕种近30年的开垦土地再恢复原貌。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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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4706 |
2013年,有人在荣光村绿洲公园林地内破坏树木,建设占地面积200垧的别墅。举报人曾向当地林业部门投诉上述问题,当时被告知别墅手续齐全,近期该别墅业主被当地法院下达了认定其毁林的判决书,但别墅仍未被拆除。 |
吉林市高新区 |
生态 |
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2018年12月3日,高新区管委会和高新区法院现场调查。 |
基本属实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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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4844、5063 |
来信:大绥河镇小绥河村村长张某某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非法在该村开采石场。二是非法毁林建摩托车赛道。三是非法毁林建房,将砍伐的树木倒卖牟利。四是在小绥河村一社南山沟毁林建20公顷水库,建设200平方米房屋。五是非法在小绥河三社耕地盗采草炭,变卖牟利。船营区森警大队高某某充当张某某生态破坏违法行为的保护伞。 |
吉林市船营区 |
生态 |
2018年12月2日,船营区林业畜牧局、吉林市国土资源管理局船营分局、大绥河镇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现场调查。 |
部分属实 |
第三个问题:船营区政府将在2019年3月31日前对违章建筑物进行拆除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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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4938 |
来信:自2017年以来,有人在江北乡八家子村牤牛河岸边非法采砂,采沙量高达1万多立方米,并且采沙后填埋工业粉煤灰,严重污染牤牛河水源地。 |
吉林市龙潭区 |
生态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8年12月3日,龙潭区农业水利局、环保局、江北乡政府现场进行调查。 |
部分属实 |
龙潭区环保局要求赵某于2019年6月30日前将剩余粉煤灰全部进行清理。 |
行政警告1人。 |
(*) |
9 |
4947 |
龙潭区牤牛河段原郊区老砂石厂的原沙坑,被赵某承包后改为鱼塘,赵某私自盗采砂石扩大沙坑面积。2017年,赵某等人将约20000多平方米的砂坑私自设改为垃圾场,接收大量粉煤灰、建筑垃圾、工业垃圾,收费牟利,将几万立方米的粉煤灰直接倾倒并填埋在沙坑内,填埋位置距牤牛河道不足30厘米。2018年秋,赵某又将接收的粉煤灰直接倾倒入牤牛河,严重污染河水,并导致举报人承包的鱼塘受到污染,已发生死鱼现象。举报人称当时已报警处理,但当地警方目前仍未对赵某的行为进行立案侦查,后来,当地龙潭区政府的相关人员到达现场,但也未做实际处理,仅采取在地面覆盖保护层的措施,敷衍了事。举报人要求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
吉林市 |
水、土壤 |
2018年12月6日至7日,吉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对龙潭区牤牛河段原郊区老砂石厂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调阅资料、到场问询以及现场核查,被举报人确实存在擅自开采砂石、倾倒填埋粉煤灰和建筑垃圾等问题。 |
部分属实 |
无 |
无 |
(*) |
10 |
4953、5117、5118 |
来信:李某在舒兰市区东侧,距离市政府只有几百米的红石山上,挖山毁林,严重破坏森林植被。2017年至2018年期间,李某在红石山建设了一家采石场,开采期间扬尘污染严重,且噪声扰民;李某将开采的几百万立方米砂石卖给高速公路施工单位和市里修路。 |
吉林市舒兰市 |
生态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8年12月3日,舒兰市林业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现场调查。 |
部分属实 |
针对李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的问题:2020年12月31日前,舒兰市林业局履行法定程序,由舒兰市人民法院裁定主体代履行恢复林地原状。 |
无 |
(*) |
11 |
4975 |
珲春街庆丰小区珲春街84号楼1单元的“吉包包小碗菜”饭店,营业期间油烟直排且排风噪音扰民。 |
吉林市船营区 |
油烟 |
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2018年12月3日,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实地踏查。该业户已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营业期间油烟净化设施始终开启,运行正常,油烟净化后经2楼侧墙体独立烟道排放。油烟直排情况不属实,但存在烟道设置不规范问题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饭店将烟道延伸至楼顶,实现规范设置,达标排放。2018年12月7日9,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现场复查,该业户已将烟道伸至楼顶,已整改完毕。 |
基本属实 |
青岛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强对该饭店监管。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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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5048 |
来信:蛟河市林业局副局长孙某某与其弟(海清林场场长),非法侵占国有林场,建设山庄。 |
吉林市蛟河市 |
生态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8年12月3日,蛟河市林业局稽查大队、公益林办公室,海青林场到现地调查。 |
部分属实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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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5061 |
来信: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实施引水工程,施工期间造成西阳镇小朝阳水库水源不足,导致该水库下游农民无水灌溉农田。 |
吉林市永吉县 |
生态 |
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2018年12月3日,永吉县水利局、农业局、西阳镇政府现场调查核实。中部引水工程于2016年9月从永吉县双河镇半拉川方向进入西阳镇兴隆村小朝阳沟,两年来,随着隧洞不断掘进,附近的水井、泉眼、溪流、水库、鱼塘相继出现水位下降或干涸现象。2017年5月末,小朝阳水库水位已降至死水位,下游灌区稻田失去了灌溉来源。6月份,虽经铺设4公里临时供水管线应急供水,有效缓解了旱情,但仍导致下游水田大部分减产。2018年春,水库仍仅有死水位,灌区稻田仍无水灌溉。 |
基本属实 |
2019年6月底前,永吉县政府将按照省政府要求,与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股份公司进行对接,具体协商资金拨付等一系列的问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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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5062 |
来信:近10年来,北大湖镇五里河林场相关人员勾结南沟村四社村民,破坏该村40余公顷集体林地,挖走1万余棵林木,变卖牟利。 |
吉林市永吉县 |
生态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8年12月3日、4日,永吉县林业局纪委、五里河林业站赴现地调查。“林场勾结南沟村四社村民破坏林地”不属实,“破坏40余公顷集体林地”不属实,“挖走1万余棵林木(实为苗木)出售”属实,“变卖牟利”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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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5148 |
来信:2014年7月,有人将几万立方米的建筑垃圾堆放在裕国村集体土地上,破坏集体土地9000平方米;并将该村饮用水泵房填埋,造成二次污染。 |
吉林市舒兰市 |
生态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8年12月4日,舒兰市国土局、水利局分别现场核实。 |
部分属实 |
舒兰市国土局已重新开展调查,将于2019年3月5日前向违法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如果违法人拒绝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舒兰市国土局将于2019年12月5日前申请舒兰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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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5180、5187 |
一是九站街道新立村后街东北方向50米处有一堆占地400平方米的生活垃圾堆,无人清理,夏天有很多蚊虫,且异味非常大,影响居民生活环境,已持续4年。11月27日举报后,至今未果。二是九站街道新立村村支部书记邵某某,占用该屯边2000多平方米土地用来建楼,在此楼附近挖沙坑,作鱼塘。三是九站街道新立村村支部书记邵某某,将新立屯西边桥北3万平方米的河套,租给他人用于养殖。 |
吉林市经开区 |
垃圾 |
第一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2018年11月30日,吉林经开区九站街道现场查看。“九站街道新立村后街东北方向50米处有一堆占地400平方米的生活垃圾堆,无人清理”部分属实。“夏天有很多蚊虫,且异味非常大”情况属实。“影响居民生活环境,已持续4年”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第一个问题:为有效解决村民随意倾倒垃圾和垃圾清理不及时问题,2019年计划再购置投放一批器具,增设保洁人员,以进一步提高全区农村垃圾绿色清运工作水平。 |
党内警告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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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5198 |
日升路五星国际城小区3号楼地下有一个供热泵房,里面有3个供热泵,运行期间产生大量噪声扰民。举报人曾多次向市长热线反映,得到的答复是已经包裹了静音棉,但是附近居民感觉噪声始终没有减小。举报人要求消除此处噪声。 |
吉林市龙潭区 |
大气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8年12月4日,吉林市环保局现场进行核查。 |
部分属实 |
居民对约谈后企业的降噪措施仍不满意,可直接与企业联系,提出整改要求,在企业的管理权限范围内进一步开展隔音降噪工作,力争使群众满意。如居民对此仍不满意,建议通过民事诉讼渠道解决。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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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5220 |
一是自2014年以来,蛟河市漂河镇寒夏村清收还林工作进展缓慢,只清收未还林。二是蛟河市漂河镇寒夏村塔头沟屯一名季姓养牛户,牛粪清理不及时,异味扰民。举报人曾向蛟河市环保局和林业局反映上述问题,至今未果。三是整个漂河镇居民使用的自来水是漂河的河水,过滤效果非常差,水质浑浊,无法饮用,阴雨天尤为严重。 |
吉林市蛟河市 |
生态 |
第一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2018年12月4日,漂河镇政府蛟河市林业局横道子林场到现场实地调查。寒葱沟村(举报中的寒夏村)2014—2018年还林任务共479公顷,经林场实测验收已还林436.1公顷,任务完成数达到94.5%。2018年还林未验收14.47公顷,2.52公顷成活率不合格未通过验收,与任务差距25.91公顷,。 |
部分属实 |
第一个问题:漂河镇政府将于2019年3月,组织林场和林业站对在清收地块内未还林面积25.91公顷进行还林;并对未验收的14.47公顷进行验收;对2.52公顷成活率不合格未通过验收地块进行补植并验收,2019年6月30日完成全部地块实测验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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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5247 |
来信:万昌镇施家村永新屯金源粮业有限公司,少批多占,非法侵占12000平方米国家基本农田建仓库。 |
吉林市永吉县 |
生态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8年12月4日,永吉县国土资源局、万昌镇政府现场核查。“金源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少批多占建仓库”属实,“非法侵占12000平方米基本农田”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永吉县国土资源局、万昌镇人民政府将依据《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督促金源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在2020年4月底前依法依规对超占的土地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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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5281 |
来信:一是红石林业局帽山林场家属区,居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木其河,影响下游水质。二是红石林业局帽山林场暖木村漂河岭山洞附近,在国有林地内建有一所山庄,2016年在此建了一个彩钢房饭店,周围建有蒙古包,夏季露天烧烤时产生大量烟尘,污染空气。举报人称距离该山庄仅有100米的红石林业局对此视而不见,还为其提供电力方便。 |
吉林市桦甸市 |
水 |
第一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2018年12月4日,桦甸市红石林业局、环保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实地调查核实。帽山林场住宅居民区有4栋居民楼,所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地下管路排入办公楼前的化粪池。调查组对住宅区排污管道及化粪池逐个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泄露及污水泄漏痕迹。住宅区生活污水沉淀池位于帽山林场办公楼东北角距小青沟支流170米处;小青沟河道汛期有水,平时河流处于干涸状态,距离木其河主河道1公里。雨水大时,存在生活污水溢流至小青沟河道,进入木其河现象。 |
部分属实 |
针对生活污水溢流问题,红石林业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帽山林场家属区生活污水的抽取频次,防止溢流现象再发生。 |
通报批评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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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5326 |
一是1995年-1998年期间,庆岭镇杨木沟村原村长郭某某和原治保主任刘某某,合伙盗伐村集体林地林林木牟利,后来两个人恢复了林地,但是盗伐林木牟利的行为至今没有受到处罚。二是1998年、2017年、2018年,治保主任的弟弟刘某某,占用集体耕地400多平方米建房。三是杨木沟村1社靠北侧的西沟塘边树木被村民王某砍伐,用于种地。四是杨木沟村庆岭码头山庄,占用口粮田建房,并且挖山填松花湖建餐厅。 |
吉林市蛟河市 |
其他 |
第一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8年12月4日,蛟河市庆岭镇政府、林业局稽查大队、天南林场、庆岭林业站进行现地调查。“郭某某、刘某某合伙盗伐”无法考证。“砍伐村集体林地林木”属实。“牟利”无法考证。 |
部分属实 |
第二个问题: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拆除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予以罚款,在行政处罚履行后,允许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未办理完相关手续前,不允许使用土地。整改工作在2019年8月底前全部结束。 |
行政警告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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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5334 |
来信:一是龙潭区滨江北路吉化化肥厂供水车间西100米处,有一个直排松花江的排污口,出水水质发黑,散发刺鼻气味。二是龙潭区土城子区域空气中常常弥漫着难闻刺鼻性气味,是由该处化工园区内化工企业废气排放所致。举报人称这些化工企业常常以临时停产方式应对环保检查。三是龙潭区302国道江密峰至天岗镇路段两侧,有几家采石场和石头加工厂,加工生产期间产生粉尘,污染空气。四是丰满区唐家崴子旅游景区中段,有一家新开工的采石场,距离松花湖较近,采石活动破坏山林植被。 |
吉林市市辖区 |
水 |
第一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属实。2018年12月4日,吉林市市政公用局、吉林市吉城基础设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排污口是吉林市龙潭区北大沟。1996年,吉林市政府投资600万元对北大沟进行清淤,北大沟水体环境有所改善。2007年至2008年,市政府投资6000万元,组织实施了北大沟污水截流工程,在北大沟两岸各铺设一条截污管线,对北大沟两岸排入北大沟工业排污口和生活污水进行截流,使北大沟两岸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都通过管线进入吉化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基本消除了点源污染。2015年末吉林市确定黑臭水体整治清单,北大沟列入整治清单之中。 |
部分属实 |
第一个问题:北大沟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由吉林市市政公用局组织实施,于2019年年底竣工。 |
无 |
(*) |
23 |
5345 |
龙潭大街与沿川路交汇处东200米道北的金龙屠宰厂,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每天凌晨2点左右开始杀猪,距离居民区过近,噪声扰民;二是猪粪便、猪血、猪肉散落在厂区地面,影响环境卫生;三是将污水排入附近无名小河内,污染松花江水;四是没有污水防治设施;五是在运输肉制品时使用非专用车辆,卫生得不到保证。 |
吉林市龙潭区 |
噪声 |
2018年12月5日,龙潭区环保局、承德街道、林业畜牧局现场调查。“金龙屠宰厂”为吉林市万鑫肉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铁东分厂。 |
部分属实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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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5357 |
电院东胡同有商贩在此占道经营,噪声扰民;随意向胡同内水沟里排放污水,散发异味扰民。 |
吉林市船营区 |
噪声 |
2018年11月17日,船营区长春路街道办事处、船营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和船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到达现场进行调查。 |
部分 |
第一个问题:“功夫包子”未按时限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长春路街道办事处将联合船营区执法大队根据相关程序,于2019年7月30日前将行政处罚履行完毕。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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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5375 |
2010年,高新街道荣光村绿洲公园内200多垧地的树木被砍,有人占用被破坏的林地建别墅,没有任何手续。 |
吉林市丰满区 |
生态 |
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2018年12月3日,高新区农林水利局等相关部门联合进行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绿洲公元内有树木被砍伐”属实,“被砍伐破坏的林地没有任何手续”不属实。 |
基本属实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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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5401 |
来信:一是龙潭区天太村与丰满区裕民村交界处,有人在此非法破坏500平方米林地耕种(坐标:北纬43°51′56.03″,东经126°37′29.77″)。二是有人在此非法砍伐20棵松树挖鱼塘(坐标:北纬43°51′55.27″,东经126°37′35.87″) |
吉林市龙潭区 |
生态 |
第一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2018年12月5日,龙潭区林业畜牧局现场调查。群众所提供的坐标点位于吉化公司乙烯厂院内,现场植被生长正常,不存在“非法破坏500平方米林地耕种”情况。群众反映的“非法破坏500平方米林地耕种”实际坐标位置丰满区域内。1995年1月,丰满区江南乡裕民村村民李某某与裕民村村委会签订农村集体耕地承包合同,承包0.75公顷耕地,承包期30年,地类为耕地。2018年前该地块种植农作物为葡萄,李某某于今年秋季重新平整土地,准备耕种其他农作物,无破坏林地行为。 |
部分属实 |
第二个问题:龙潭区林业畜牧局将对“非林地内的林木采伐”加强管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以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效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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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5429 |
来信:北华大学东校区机关楼西侧嘎牙河至松花江段有一处采砂场,采砂过程中乱围乱堵,乱占河道,破坏嘎牙河的正常排水功能,造成雨季水流排放不畅,致使周边居民受灾;该砂场生产作业时,大型机械设备和车辆排放的尾气,污染空气,噪声扰民。 |
吉林市丰满区 |
生态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12月5日丰满区农水局现在进行核查。 |
部分属实 |
针对施工期间存在噪声扰民的情况,丰满区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该料场的监管力度,督促其在施工期装卸沙石时严格加强环境噪声管理,按规定时间作业,避免装卸过程中噪声扰民。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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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5437 |
来信:桃源路旧物市场,房屋均违建在道边、火车道边,造成交通堵塞,鸣笛噪声扰民,营业期间粉尘污染严重,环境脏乱差,存在火灾安全隐患。举报人曾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未果。 |
吉林市船营区 |
噪声 |
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2018年12月4日,船营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向阳街道办事处、船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昌邑区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现场调查。 |
基本属实 |
针对群众反映的“火车道边,造成交通堵塞,鸣笛噪声扰民“问题。船营区和昌邑区将加强日常监管,协调货车车主、商户、劝说顾客规范停车,行驶期间减少鸣笛,防止噪声扰民问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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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5457 |
来信:龙潭区牤牛河段原郊区老砂石厂的原沙坑,被赵某承包后改为鱼塘,赵某私自盗采砂石扩大沙坑面积。2017年,赵某等人将约20000多平方米的砂坑私自设改为垃圾场,接收大量粉煤灰、建筑垃圾、工业垃圾,收费牟利,将几万立方米的粉煤灰直接倾倒并填埋在沙坑内,填埋位置距牤牛河河道不足30厘米。2018年秋,赵某又将接收的粉煤灰直接倾倒入牤牛河,严重污染河水,并导致举报人承包的鱼塘受到污染,已发生死鱼现象。举报人称当时已报警处理,但当地警方目前仍未对赵某的行为进行立案侦查,后来,当地龙潭区政府的相关人员到达现场,但也未做实际处理,仅采取在地面覆盖保护层的措施,敷衍了事。举报人要求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
吉林市龙潭区 |
生态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8年12月4日,龙潭区农业水利局、环保局、江北乡政府现场调查。 |
部分属实 |
龙潭区环保局要求赵某于2019年6月30日前将剩余粉煤灰全部进行清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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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5534 |
2016年,亮甲山乡政府在所有街道修建排污管道,街内所有下水管道污水均直接排入兴隆8社水库,导致举报人鱼池内的鱼大量死亡。举报人2017年向乡政府反映上述问题至今未果。此事举报后,2018年11月12日,舒兰市水利局渔政科及市环保局有关人员到现场检查,因水已封冻无法取样但仍可发现水面上的死鱼,市环保局人员到现场写完材料后就离开。举报人发现报纸上公布的第六批和第十七批督办案件中职能单位调查意见与实际情况不符,其中公布的是排雨水管道,但实际是雨污分流管道;11月19日,送药到举报人手中,但实际送药时鱼池已封冻,举报人认为职能单位为应付督察,进行形式化表面处理。2016年,举报人就向亮甲山乡政府反映鱼池被排污管道流出污水污染的问题,直至2018年向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举报后,亮甲山乡政府才挖坑处理,但仍未解决此事。目前,该排污管道仍向鱼池内渗漏排放污水,鱼池水一直被污染,鱼仍病态。举报人担心督察组结束后,问题得不到解决。 |
吉林市舒兰市 |
水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8年11月12日,舒兰市水利局、环保局现场检查。“2016年,亮甲山乡政府在所有街道修建排污管道,街内所有下水管道污水均直接排入兴隆8社水库,导致举报人鱼池内的鱼大量死亡“问题部分属实。2016年舒兰市亮甲山乡实施了隆山村油渣路及排水工程。主要是对原有道路进行维修改建并铺设排水管线,排水管线用于收集道路两侧雨水,管线始于舒兰市二十中,到亮甲山乡隆山村粮库家属楼西止,全长584米,雨水收集排水管道在流经隆山村街内时,粮库家属楼部分住户将生活用水直接倾倒在雨水收集管网中,经过雨水冲刷后由亮甲山乡粮库家属楼西侧排入到自然形成的小河沟内,最终流向兴隆村八社水库。2018年8月亮甲山乡政府接到群众反映,兴隆八社水库内出现鱼大量死亡情况,亮甲山乡政府、市水利局渔政渔港监督管理人员现场查看,发现水库确实有少量死亡的鲢鱼等浮在水面,但现场无法估计水库鱼的总数及具体死亡数量,也无法确定鱼死亡与排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
部分属实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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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5544 |
新建街松花江电厂南侧200米处,有一家无名加工厂,该工厂每天向下水管道内排放不明液体,异味大,夏季尤为严重,目前该工厂每天夜间生产。2018年夏季,居民联系当地环保部门,该工厂停工1个多月后又继续经营。 |
吉林市昌邑区 |
水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8年12月10日,吉林市环保局现场调查。 |
部分属实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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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5548 |
吉荒高速,距离金珠乡东风村5队举报人家不足50米,2018年11月1日通车以来每天车辆通行噪声扰民。 |
吉林市龙潭区 |
噪声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18年12月6日,龙潭区商务局、金珠镇政府现场调查。“吉荒高速距离金珠乡东风村5队举报人家不足50米”属实;反映“噪声扰民”情况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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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5573 |
来信:白石山镇东桥村王麻子沟有一家迷信用品加工厂,生产作业期间排放烟尘,污染空气;生产废水直排附近水沟,散发异味扰民。 |
吉林市蛟河市 |
大气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8年12月6日,蛟河市环保局和白石山镇政府现场核查。群众据举报的“白石山镇东桥村王麻子沟有一家迷信用品加工厂”为蛟河市白石山镇鹏翔久天纸业有限公司,该企业自2018年8月1日至今处于停电停产状态,企业有两台锅炉,一台生产锅炉(DZG-1.0-SK)未启用;另一台锅炉(DZG1-1.0-SK)用于自家取暖(该企业距离白石山镇最近热源2千米,企业周边为乡村无集中供热,无其它企业及热源,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因此自建取暖锅炉,用于居住及厂房取暖),2018年12月6日蛟河市环保局监测站对在用锅炉进行现场监测,监测报告显示该锅炉达标排放。现场未发现废水排入水沟现象。2018年8月1日前生产期间未发现有废水直排现象,该企业建有二级沉淀池生产用水循环使用。 |
部分属实 |
蛟河市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在未办理相关手续前,不准许增加纸制品压花之外的其它产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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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5576 |
来信:一是2013年,马某某非法承包高新北区新北街道烟达木村4000平方米林地,并非法扩占林地20000平方米,建养猪场。二是该养猪场违规养殖,粪污直排附近林地和水沟,污染周边环境,散发异味扰民。 |
吉林市高新区 |
生态 |
2018年12月6日,高新区农林水利局现场调查。 |
部分属实 |
第一个问题:待法院判决后,高新区农林水利局将依据判决结果监督法院裁定的主体依法强制拆除违建并在2020年11月之前恢复林地生产条件,完成造林。法院判决如未涉及恢复原状问题,吉林市森林公安局再立行政案件,要求恢复原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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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5663 |
2017年,白石山镇白石山林业局国家森林公园内在双鸭桥被当地公园管理部门私自改为大坝,导致周边2万平方米森林变成湖泊,500-600立方米在树木被砍伐。举报人曾向当地林业及纪检部门反映未果。 |
吉林市蛟河市 |
生态 |
2018年12月9日,吉林省森林公安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前往白石山林业局,经核查,该举报不属实。双鸭桥建成于1961年,因年久失修,2016年7月由白石山国家公园管理处引资,在原桥址位置新建水坝一座,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存在非法占用林地行为,白石山森林公安分局于2018年1月22日对森林公园管理处进行林业行政处罚,罚款33600元,现地已补种还林。水坝建成后因发生洪涝灾害将闸门冲毁,更换闸门后一直未蓄水,未形成湖泊。同时,调查组经核实,举报人在2018年9月3日向白石山林业局信访部门反映此案件,经白林局纪委核查,已向举报人反馈核查结果。不存在林业及纪委有案不查现象。 |
不属实 |
无 |
无 |
(*) |
36 |
5665 |
一是2015年至2018年2月期间,旺起镇旺起村村长程某某盗伐石家沟山上木材牟利,并且占用林地建山庄、挖鱼塘。二是旺起镇旺起村村长程某某在旺起镇境内松花江的河道上非法采砂。 |
吉林市丰满区 |
生态 |
第一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8年12月7日,丰满区林业局、旺起林场实地核查。“盗伐木材牟利问题”不属实,“建山庄、挖鱼塘问题”属实。山庄实际为养蛙看护房,鱼塘实际为蛙卵孵化池、变态池和越冬池。 |
部分属实 |
无 |
无 |
(*) |
37 |
5709 |
江南乡小孤家子村唐家崴子旅游区内,“赵家渔庄”,(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曹家寨山庄”,(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山海顺”(占用林地2000平米,建筑面积约有1800平)。上述三处山庄所处区域均是林区,属于违建,经营期间生活污水直排松花湖,污染湖水,情况已持续2年,至今无人监管。“迎宾楼”(占用耕地2000平米,建筑面积约有900平),三层楼。举报人20多天前向本次督察组反映,至今没有相关部门实地查看且上述山庄还在营业。 |
吉林市丰满区 |
水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8年12月7日,吉林市国土资源局丰满分局、丰满区环保局、林业局、江南乡政府两次到现场调查。 |
部分属实 |
针对赵家渔庄的违法问题,待诉讼期结束后,如当事人拒不履行处罚决定,丰满国土分局将继续履行催告程序。如不按期履行催告,2019年3月15日前,丰满区国土分局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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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5731 |
龙潭大街与沿川路交汇东200米道北有一金龙屠宰厂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该厂每天凌晨2点左右开始屠宰,距离居民区过近,噪声扰民。二是厂区内猪粪便、猪血、猪肉散落在地上,影响环境卫生。三是该厂将生产污水排入到无名小河内,担心污染松花江水。四是该厂没有污水环保设施。五是该厂在运输肉制品时使用非专用车辆进行运输,卫生得不到保证。 |
吉林市龙潭区 |
噪声 |
2018年12月7日,龙潭区环保局、承德街道、林业畜牧局现场调查。“金龙屠宰厂”为吉林市万鑫肉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铁东分厂。 |
部分属实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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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5823 |
来信:呼兰镇和石咀镇王某某造纸厂和宋某某造纸厂环评造假,并存在以下破坏生态行为:一是工业废水直排,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二是将工业废料直接丢弃在附近农田;三是生产作业期间,烟尘直排,污染空气。 |
吉林市磐石市 |
生态 |
2018年12月8日,磐石市环保局、卫计局、呼兰镇政府、石嘴镇政府现场核实。 |
部分属实 |
无 |
无 |
(*) |
40 |
5846 |
来信:一是龙潭区天太村与丰满区裕民村交界处,有人在此非法破坏500平方米林地耕种(坐标:北纬43°51′56.03″,东经126°37′29.77″)。二是有人在此非法砍伐20棵松树挖鱼塘(坐标:北纬43°51′55.27″,东经126°37′35.87″)。 |
吉林市龙潭区 |
生态 |
第一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2018年12月8日,龙潭区林业畜牧局现场调查。群众所提供的坐标点位于吉化公司乙烯厂院内,现场植被生长正常,不存在“非法破坏500平方米林地耕种”情况。群众反映的“非法破坏500平方米林地耕种”实际坐标位置丰满区域内。1995年1月,丰满区江南乡裕民村村民李某某与裕民村村委会签订农村集体耕地承包合同,承包0.75公顷耕地,承包期30年,地类为耕地。2018年前该地块种植农作物为葡萄,李某某于今年秋季重新平整土地,准备耕种其他农作物,无破坏林地行为。 |
部分属实 |
第二个问题:龙潭区林业畜牧局将对“非林地内的林木采伐”加强管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以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效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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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5856 |
来信:丰满乡腰岭子村5社的“乡野人家度假村”,破坏林地,砍伐林木,违法修建房屋,破坏生态环境。 |
吉林市丰满区 |
生态 |
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2018年12月7日,丰满区国土分局现场调查。“乡野人家度假村破坏林地,违法修建房屋,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属实;“砍伐林木”不属实。 |
基本属实 |
针对违法占用756平方米林地案,丰满国土分局将于2019年1月15日前移交丰满区人民法院审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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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5865 |
来信:吉林市松花湖水域拦网养鱼和违建山庄现象严重,其中有以下几处:一是在桦甸市常山镇,桃山林场、郑某某(原常山渔场承包人)均在桃山村水域拦网养鱼,杜鹃山庄在桦兴村水域拦网养鱼。二是蛟河市苏尔哈渔场拦网养鱼。 |
吉林市松花湖、蛟河市、桦甸市、丰满区 |
生态 |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2018年12月1日、2日,松花湖管委会、丰满区林业局、丰满区农水局、丰满国土分局、江南乡政府、旺起镇政府、蛟河市国土局、蛟河市林业局、蛟河市住建局、蛟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蛟河市水利局、漂河镇政府、新农街道办事处、河南街道办事处、松江镇政府和庆岭镇政府、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桃山林场、、吉林市规划监察支队丰满大队、松花湖环保分局,市城管执法局、松旅消防大队分别现场调查, |
部分属实 |
拦网养鱼问题:因目前该水域已经结冰,蛟河市苏尔哈渔场拦网待明年春天冰雪融化后拆除,拆除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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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6039、6040 |
来信:龙潭区牤牛河段原郊区老砂石厂的原沙坑,被赵某承包后改为鱼塘,赵某私自盗采砂石扩大沙坑面积。2017年,赵某等人将约20000多平方米的砂坑私自设改为垃圾场,接收大量粉煤灰、建筑垃圾、工业垃圾,收费牟利,将几万立方米的粉煤灰直接倾倒并填埋在沙坑内,填埋位置距牤牛河河道不足30厘米。2018年秋,赵某又将接收的粉煤灰直接倾倒入牤牛河,严重污染河水,并导致举报人承包的鱼塘受到污染,已发生死鱼现象。举报人称当时已报警处理,但当地警方目前仍未对赵某的行为进行立案侦查,后来,当地龙潭区政府的相关人员到达现场,但也未做实际处理,仅采取在地面覆盖保护层的措施,敷衍了事。举报人要求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
吉林市龙潭区 |
生态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8年12月4日,龙潭区农业水利局、环保局、江北乡政府现场调查。 |
部分属实 |
龙潭区环保局要求赵某于2019年6月30日前将剩余粉煤灰全部进行清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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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6118 |
来信:红旗街道白山村原村干部周某某、郝某某和该村村民程某某非法破坏该村村民蒋某某10亩林地建别墅、挖鱼塘。经过吉林市公安局丰满分局认定,共计砍伐树木642株,至今未还林也未给予蒋某某赔偿。 |
吉林市丰满区 |
生态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8年12月9日,丰满国土分局现场核查。“红旗街道白山村原村干部周某某非法破坏蒋某某林地”不属实;“郝某某和该村村民程某某非法破坏该村村民蒋某某林地建别墅、挖鱼塘”属实;“破坏林地面积10亩”不属实;“经过吉林市公安局丰满分局认定,共计砍伐树木642株,至今未还林也未给予蒋某某赔偿”属实。 |
部分属实 |
该案件目前处在检察起诉阶段,待法院判决后,依据判决结果,由法院裁定主体对毁坏林地5555平方米进行恢复,及对蒋某某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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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6122、6143 |
举报人反映以下问题:吉林市政协委员、吉林市北山关帝庙监院尼姑韩某某,私扒康熙年间历史古庙(省级保护的古建筑)关渡楼及长廊,私掘北山烈士陵园的烈士坟墓30多口和吉林市江南博物馆有记载的历史名人之墓2口,私掘古墓出土文物占为已有,非法占用国有土地4856平方米(7亩多林地和草坪),私自砍伐吉林市北山园林内7亩多国有林地古树、名树、红松等上千棵。举报人曾向国家林业部、吉林省林业局、市林业局、国家文物局、吉林市公用事业局、吉林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反映,至今未果。 |
吉林市船营区 |
生态 |
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2018年12月12日,吉林市宗教局、市政公用局、文广新局、民政局现场调查。 |
不属实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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