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整改任务相关要求,现对吉林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十)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9月30日-10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吉林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岳兵
联系电话:0432-62405446
吉林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
整改任务 |
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督察组受理转办群众举报案件8066件,吉林省虽加强案件督办工作,但“回头看”进驻期间群众再次举报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多达1187件,占比19.3%,涉及具体问题397个,属实335个。督察组抽查发现,一些地方对群众合理诉求重视不够,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避重就轻,敷衍应对。 |
整改目标 |
确保群众举报案件整改到位、办理到位,切实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
整改措施 |
(一)按照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流程及相关整改工作要求,重点关注群众举报的反弹问题、重复访问题和对调查结果不满意问题,进一步落实案件办理主体责任,明确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深入实地调查核实,定期调度信访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及时解决信访案件过程中存在的困难。 (二)信访案件的承办地区进一步加强新办结案件销号审核,明确案件办理审核人,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签字销号制,确保信访案件办理到位、落实到位,坚决杜绝问题反弹、死灰复燃。 (三)2019年9月底前,组织对已结案销号案件进行“回头看”,尤其对重复访案件、多次访案件和群众不满意案件进行复核复查,形成排查情况汇报。对检查过程发现的避重就轻、敷衍塞责等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积极拓宽群众信访渠道,充分利用市长公开电话、12369环境信访举报热线、微信平台等方式,建立群众信访投诉办理、核实查处、反馈落实等常态长效机制,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建立信访案件工作台账,明确案件办理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做到可统计、可回溯,进一步推动群众合理诉求得到真正解决。 (五)认真梳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转办的信访案件中群众反映集中、问题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印发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意见,推动相关地区做好举一反三、同类生态环境问题的排查工作,着手研究制定长效治理方案。 |
整改完成情况 |
(一)我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市委书记、市长亲自安排部署、实地调研督导,要求各地区、相关部门重点关注群众举报的反弹案件、重复访案件和对调查结果不满意案件,进一步落实案件办理主体责任,确保案件办理到位。全市各地党委、政府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四项机制、八项制度”,进一步优化“三本账、四个清单”,定期交账、查账、销账。截至2019年8月底,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转办我市信访案件1092件,已办结1079件,办结率是98.8%;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共转办我市信访案件654件,已办结559件,办结率是85.5%;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期间转办我市案件979件,已办结954件,办结率是97.4%。 (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结束后,为做好群众举报信访案件后续整改工作,市整改办建立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工作微信群,及时调度、发布工作信息;印发《关于持续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相关部门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要对标对表,现场复查核查,确保按照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完成整改,取得成效;进一步加强新办结案件销号审核流程,严格按照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流程及相关整改工作要求,落实主要负责人签字销号制,确保信访案件办理到位、落实到位。 (三)2019年4月,市整改办配合市政府督查室开展对各地区群众举报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的现场督导检查,推动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进一步落实落细。2019年9月,市整改办印发《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对已结案销号案件进行“回头看”,尤其对重复访案件、多次访案件和群众不满意案件进行复核复查,形成排查情况汇报;对检查过程发现的避重就轻、敷衍塞责等问题,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自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结束以来,我市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充分利用市长公开电话12345、12369环境信访举报热线、微信公众号、微博平台等方式,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多部门建立信访案件工作台账,明确案件办理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做到可统计、可回溯,进一步推动群众合理诉求得到真正解决。 (五)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市委、市政府召开多次会议部署,研究科学合理的方案,解决了一大批历史遗留问题。为做好这些问题的举一反三、完善长效机制工作,市整改办认真梳理了群众反映集中、问题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梳理形成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意见;印发《关于加强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办理、举一反三并建立长效机制的通知》,推动相关地区做好举一反三、同类生态环境问题的排查工作,着手研究制定长效治理方案。各地区、相关部门针对老旧小区改造、涉林生态破坏、水污染防治等群众重点关注、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制定了科学有效的机制、方案,群众满意度逐步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