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2日 星期二
登录 注册智能问答无障碍适老化
WWW.JLCITY.GOV.CN
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16批)
日期:2020-07-13    来源:吉林市人民政府
字号: 变大 变小
收藏 打印

附表八:

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16    2020713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备注

1

336

来信反映:船营区搜登站镇太平村八社山地及水库被昌邑区桦皮厂镇人承包。承包人私自在山上建了300多平方米住宅和房屋,建筑期间砍了很多松树,房屋没有任何审批手续。这些年承包人私自砍伐树木卖了很多,山地被种植庄稼,没有退耕还林。在山地里又私自挖多个小鱼塘,使八社河流正常排放受到影响,严重破坏环境。

船营区

生态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经搜登站镇政府、船营区林业和畜牧业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船营分局、船营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于202077日现场调查,太平村村委员会将太平村八社山地及水库承包给张某,签订了《有偿使用荒山荒地协议书》和《林木、林地有偿转让合同》。
   
张某于2013年未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情况下,在承包区域建设350平方米房屋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船营分局对其非法占地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根据2018年森林资源“一张图”显示,所建房屋为非林地,未发现承包人私自砍伐树木卖了和在山地种植庄稼的情况。
   
此地块现有7个池塘,4处为原有水域,另3处为张某所挖,其所挖池塘为非林地,是集体水域,坑塘水面属于农用地。所建鱼池未影响河流正常排放。

部分
属实

    船营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于2020820日前拆除违建房屋,恢复土地原状。

来信
*

2

337

来信反映:龙潭区江北乡官地村有人在林地内违法建房,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此案件是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信访举报案件第4381号。举报人称:目前林地内还剩余五栋违建房屋当时未被拆除,这是已经查实的违建房屋,要求履行法定程序后依法强制拆除。

龙潭区

生态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潭分局、龙潭区林牧局、江北乡政府工作人员于202077日现场调查,现场确有刘某某5栋未拆除的房子,其中3栋集中建筑物所占地类为集体建设用地,2栋单独建筑物所占地类为林地。
   
针对刘某某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包括3栋集中建筑物和1栋单独建筑物)行为,市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依法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拆除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因其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市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向龙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龙潭区法院于2018年拆除了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现存的3栋集中建筑物和1栋单独建筑物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予以没收,不涉及拆除。因刘某某在中央环保督察案件办理期间,一直处于服刑期,不能进行现场指认,另1栋单独建筑物暂时无法拆除。

属实

    待刘某某刑满释放后,龙潭区林牧局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将该栋单独建筑物执行拆除,恢复林地原貌。

来信

3

338

1.高新区南山街南段周边有个一道白一道红的烟筒排放白烟,有气味。2.高新区深中路每晚渣土车、油罐车经过时噪声扰民。

高新区

大气
噪声

    第一个问题: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经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新大队执法人员于202077日现场调查,该烟筒为国电吉林江南热电有限公司集中排放口,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和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备运行正常,集中排放口烟气呈白色,大气污染物执行超低排放标准且达标排放,未发现有异味。
   
第二个问题: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经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新大队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大型货运车辆多选择夜间进行通行深中路,通行时发动机声音、轮胎产生的声音、信号灯路口停车时制动产生较大声音。

部分
属实

    第二个问题: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新大队将加大对吉丰东路沿线土建项目的宣传教育工作,杜绝超载、超限运载货物;同时延长交警值守时间,超载、超限坚决取上限进行处罚。

 

4

339

磐石市石嘴镇有多家大型养鸡场,粪便直排入河,污染河水、地下水,臭味大。多次向磐石市环保局反映没有结果。

磐石市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经磐石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磐石市分局、磐石市卫生健康局、石嘴镇政府工作人员于202077日现场调查,石嘴镇现有51家规模养殖场,已有48家按照要求建设堆粪场并投入使用,粪便经过堆积发酵处理后还田利用。其余3家均与金稻穗有机肥厂签订了粪污收储协议,将粪污送至该厂生产有机肥。
   
现场检查时未见河流中有鸡粪,感官无臭味。磐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分别对石嘴镇域内挡石河、富太河进行采样,结果显示挡石河、富太河水质符合相关标准。磐石市疫控中心提供的20192020年度石嘴镇生活饮用水检测报告显示,该镇内地下生活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
   
近两年来市生态环境局磐石市分局未接到有关问题的信访。

不属实

*

5

340

昌邑区青年路松花雅苑小区周边有20多家板材厂,生产期间扬尘、噪声大。曾向12345、区政府、区环保局多年反映此问题,一直没有结果。举报人认为小区周边不应该有加工厂。

昌邑区

噪声
扬尘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经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区分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松花雅苑小区周边为吉林市森鼎市场,共有27家板材厂经销店,其中22家无生产加工设备,另5家存在加工设备,主要用于对板材进行尺寸修改,均为室内操作,加工时产生的粉尘均有机器自带收尘设备集中回收,室内经过隔音处理,并安装有隔音双层门。因天气炎热,存在因未关门产生噪声的情况。
   
针对该问题的多次举报,昌邑区环保部门多次进行巡视。对无隔音设备、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店铺,已全部加装环保设备,安装了隔音双层门。
   
吉林市森鼎市场早于松花雅苑小区建成,且市场内的27家店铺不是加工厂。

部分
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区分局立即要求所有商家在板材加工过程中必须紧闭隔音双层门,并将联合属地街道不断加强该区域的巡查力度。

 

6

341

吉林市松花湖区内有多家游艇基地,山庄住户都有柴油机械船,汽油、柴油污染湖水,噪声扰民。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一直没有结果。

吉林市


噪声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经松花湖管委会海事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于202079日现场调查,松花湖丰满水域内未发现游艇基地,有吉林市摩托艇运动协会利用松花湖丰满水域组织摩托艇运动和训练,也有个人驾车拖带摩托艇到松花湖游玩的现象。
   
松花湖水域船舶动力燃料确为柴油和汽油,船舶的防止油污染结构和设备符合国家规定,摩托艇有符合要求的合格证,老旧机动船已经取缔。
   
唐家崴子、腰岭子及旺起水域属开放旅游区,周边均为山庄、农家乐,摩托艇仅在白天活动,夜间并不出航,不存在噪声扰民问题。
   
松花湖管委会海事管理机构未接到过类似问题的投诉案件。

部分
属实

     松花湖管委会将加强监管,坚决防止游艇基地违规建设,对摩托艇超范围违规航行的行为进行处罚,对摩托艇集中停放时间内,岸上环境问题进行监督,防止污染,并对严格落实《松花湖船舶防污染长效管理机制规定》,开展船舶防污染检查,坚决打击三无船舶,确保不发生船舶污染水体事件。

 

7

342

龙潭区江密峰镇桥南村4社前屯殷某为建设自家房子采砂石,破坏山体林地约1亩左右。

龙潭区

生态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经龙潭区江密峰镇政府、区林业和畜牧业管理局工作人员于202077日现场调查,该地块位于桥南村4社西山,属村集体所有,原为荒山荒地。桥南村于2008年将该地块承包给本村村民殷某某经营,手续齐全。为修复田间作业路和路肩,桥南村村委员会组织人员在该处挖取沙石,破坏林地面积249平方米。

部分
属实

    由江密峰镇政府牵头于20201031日前,对被破坏的林地进行还林。

 

8

343

船营区大绥河镇太平岭村5302国道西侧,有一个约500平米的水塘,曾有人向水塘里倾倒化学物品,水呈铁锈色,水面漂浮一层油脂散发刺鼻性气味。20194月份镇政府和相关人员查看后将水塘里水抽走,剩余不能抽走的部分余水用塑料布掩盖,举报人担心地下水受污染。

船营区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经市生态环境局船营区分局、市公安局船营分局、大绥河镇政府工作人员于202077日现场调查,水坑内有少量雨水,水体未见铁锈色和油脂,现场未闻到刺鼻性气味,水体下面由塑料布全覆盖。距离水坑70-120米内有4家农户,1户饮用水使用深水井,另外3户已使用自来水。
   
第三方公司于79日对该水坑和深水井进行监测,结果显示符合先骨干标准。
    2019
5月,大绥河镇政府报告该处水坑疑似污染,通过市环境监测站的监测结果、吉化污水处理厂相关专家采样分析、第三方公司的检测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显示水坑表层污泥受到危险化学品污染。确定污染后启动了应急措施,抽取受污染的水体和表层污泥送吉化污水处理厂,底泥送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因时值雨季,为防止混流和水体下渗,使用塑料布对水坑进行了全覆盖,并在周边拉起警戒线,每天派人进行巡视。

属实

    船营区人民政府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1
、公安部门继续加大办案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责任人,并按照“生态环境谁破坏,谁赔偿”原则,对其付出的代价进行追讨。
    2
、大绥河镇政府继续派人进行巡视。
    3
、制定科学治理方案,并按方案对未处理的底泥进行无害化处理。
    4
、上述工作结束之后,对裸露的新鲜土壤表层进行检测,确定受污染土壤并全部清理。
    5
、交管部门加大对302国道沿线的巡查力度,发现可疑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及时进行处置。大绥河镇政府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鼓励村民及时报告和揭发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

9

344

经开区三道岭子小学周边,有4家豆腐坊,污水直排路边沟内,生产时煤烟大,电磨噪声大。

高新区


大气
噪声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经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新大队执法人员于202078日现场调查,该小学周边没有生产经营的豆腐坊。对村内及周边巡查,也未发现有生产加工的豆腐坊。

不属实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新大队要求村委会加大巡查力度,杜绝无证经营的豆腐坊生产,加强村民环境保护宣传力度,防治污水及其他环境污染行为的发生。

 

10

345

丰满区江南乡永安5社,有一家塑料颗粒厂,生产期间刺激性气味、噪声大,垃圾遍地。

丰满区

大气
噪声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经市生态环境局丰满区分局工作人员于202077日现场调查,该加工厂现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有一台泡沫粉碎机,以粉碎白色包装的聚苯乙烯泡沫为主;有一台加热造粒机,废气经活性炭环保处理箱处理后15米排气筒排放,生产过程中有气味产生。第三方公司对该加工厂厂界无组织排放和噪声进行了检测,噪声超标。

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丰满区分局已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立案查处。

 

11

346

昌邑区松江家园小区2号楼下福顺兴饭店露天烧烤,油烟直排,噪声扰民。

昌邑区

油烟
噪声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经昌邑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五中队工作人员于202077日现场调查,福顺兴餐馆将烧烤炉具放置于道路上,存在露天烧烤、油烟直排的情况。该餐馆还存在摆桌经营、噪音扰民的情况。

属实

    昌邑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立即将该餐馆的露天烧烤进行取缔,要求经营者室内加工食材并安装油烟净化设备,采取高空排放,方可经营。78日再次踏查时,该业主已将油烟净化设备安装完毕,现场不存在露天烧烤现象并承诺在经营时,引导顾客进入店内就餐,做到文明就餐。
   
昌邑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将跟踪督导,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清理。

 

12

347

船营区北大街47号楼新华明眼科在楼前盖棚子堆放医疗垃圾,气味大,影响居民身体健康。

船营区

垃圾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经船营区卫生健康局会、市生态环境局船营区分局、青岛街道工作人员202077日现场调查,新华明眼科医院位于青岛街解放大路西161号(无北大街47号楼),其主体楼前未见盖棚子,医疗垃圾固定存放在医疗垃圾暂存处内(医院主体楼后侧),定期由有资质公司转运处理,现场并未闻到异味。

不属实

 

13

348

船营区晓光村,辣怪鸭店将污水直排至店后方水渠,水呈黄色。

船营区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经市生态环境局船营区分局、越北镇政府于202077日现场调查,该店正在生产加工,未发现将污水直排至店后方水渠行为,水渠水体颜色正常。该公司已与第三方公司签订《污水委托处理协议》,能做到及时转运。

不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船营区分局、越北镇政府现场要求该店负责人按照要求处理污水,并将加强对该店的监管。

 

14

349

丰满区红旗街腰屯4组,九新药业北侧有一条路,路两边都是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长期无人清理。

丰满区

垃圾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经丰满区红旗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于202077日现场调查,该道路两侧存在少量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是附近居民日常生活所产生的。

属实

    丰满区农业农村局立即责成第三方服务公司对该区域的垃圾进行清理,于78日清理完毕,并放置环保垃圾桶,保证一户一桶。
   
丰满区政府将加大对该类问题的监管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并立整立改。

 

15

350

舒兰市第二人民医院将医用废水和吉舒街道所有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到吉舒二道河内,河里有大量生活垃圾,水体浑浊。

舒兰市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经舒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舒兰市水务集团、舒兰市河长办、吉舒街道工作人员于202077日现场调查,该院有一套满足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设备对产生的医疗及生活污水进行处理,运行正常,废水经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吉舒街道生活污水均通过提升泵站,提升至舒兰市宏兴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环卫处每天安排人员巡查捡拾垃圾,遇有大雨造成河道有漂浮垃圾时也会及时进行清理,河道整体卫生状况良好。
   
由于目前降雨增多,城区雨排及上游河道沿河农田水土流失,造成水体浑浊。

部分
属实

    舒兰市在上二道河确权划界完成后,将在河道两侧开展岸线保护,加大水土流失治理。

*

16

351

桦甸市华郊乡新正村,有人在三路小客终点对面毁林2亩毁坏耕地3亩建别墅。

桦甸市

生态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经桦郊乡政府、桦甸市林业局、桦甸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于202077日现场调查,3路小客终点站对面及周边土地为集体耕地,2017年始搞多种经营时建葡萄大棚四栋,占地面积5亩,未发现有毁林、毁坏耕地建别墅问题。

不属实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站群导航
站群导航 |
县(市)区政府 |
市政府工作部门 |
市州政府网站 |
各省市政府网站 |
国家部委网站 |
新闻媒体
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监委吉林市长安网市法院
市检察院
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州政府网站各省市政府网站
国家部委网站新闻媒体
联系电话:0432-65155806
本站流量:
网站标识码:2202000006
版权所有: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网站标识码:2202000006
吉公网安备:22020402000219号
ICP备案编号:吉ICP备05005864号
版权所有: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3年9月12日 星期二
登录 注册智能问答无障碍浏览关闭适老化
WWW.JLCITY.GOV.CN
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16批)
日期:2020-07-13    来源:吉林市人民政府

附表八:

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16    2020713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备注

1

336

来信反映:船营区搜登站镇太平村八社山地及水库被昌邑区桦皮厂镇人承包。承包人私自在山上建了300多平方米住宅和房屋,建筑期间砍了很多松树,房屋没有任何审批手续。这些年承包人私自砍伐树木卖了很多,山地被种植庄稼,没有退耕还林。在山地里又私自挖多个小鱼塘,使八社河流正常排放受到影响,严重破坏环境。

船营区

生态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经搜登站镇政府、船营区林业和畜牧业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船营分局、船营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于202077日现场调查,太平村村委员会将太平村八社山地及水库承包给张某,签订了《有偿使用荒山荒地协议书》和《林木、林地有偿转让合同》。
   
张某于2013年未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情况下,在承包区域建设350平方米房屋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船营分局对其非法占地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根据2018年森林资源“一张图”显示,所建房屋为非林地,未发现承包人私自砍伐树木卖了和在山地种植庄稼的情况。
   
此地块现有7个池塘,4处为原有水域,另3处为张某所挖,其所挖池塘为非林地,是集体水域,坑塘水面属于农用地。所建鱼池未影响河流正常排放。

部分
属实

    船营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于2020820日前拆除违建房屋,恢复土地原状。

来信
*

2

337

来信反映:龙潭区江北乡官地村有人在林地内违法建房,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此案件是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信访举报案件第4381号。举报人称:目前林地内还剩余五栋违建房屋当时未被拆除,这是已经查实的违建房屋,要求履行法定程序后依法强制拆除。

龙潭区

生态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潭分局、龙潭区林牧局、江北乡政府工作人员于202077日现场调查,现场确有刘某某5栋未拆除的房子,其中3栋集中建筑物所占地类为集体建设用地,2栋单独建筑物所占地类为林地。
   
针对刘某某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包括3栋集中建筑物和1栋单独建筑物)行为,市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依法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拆除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因其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市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向龙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龙潭区法院于2018年拆除了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现存的3栋集中建筑物和1栋单独建筑物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予以没收,不涉及拆除。因刘某某在中央环保督察案件办理期间,一直处于服刑期,不能进行现场指认,另1栋单独建筑物暂时无法拆除。

属实

    待刘某某刑满释放后,龙潭区林牧局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将该栋单独建筑物执行拆除,恢复林地原貌。

来信

3

338

1.高新区南山街南段周边有个一道白一道红的烟筒排放白烟,有气味。2.高新区深中路每晚渣土车、油罐车经过时噪声扰民。

高新区

大气
噪声

    第一个问题: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经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新大队执法人员于202077日现场调查,该烟筒为国电吉林江南热电有限公司集中排放口,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和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备运行正常,集中排放口烟气呈白色,大气污染物执行超低排放标准且达标排放,未发现有异味。
   
第二个问题: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经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新大队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大型货运车辆多选择夜间进行通行深中路,通行时发动机声音、轮胎产生的声音、信号灯路口停车时制动产生较大声音。

部分
属实

    第二个问题: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新大队将加大对吉丰东路沿线土建项目的宣传教育工作,杜绝超载、超限运载货物;同时延长交警值守时间,超载、超限坚决取上限进行处罚。

 

4

339

磐石市石嘴镇有多家大型养鸡场,粪便直排入河,污染河水、地下水,臭味大。多次向磐石市环保局反映没有结果。

磐石市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经磐石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磐石市分局、磐石市卫生健康局、石嘴镇政府工作人员于202077日现场调查,石嘴镇现有51家规模养殖场,已有48家按照要求建设堆粪场并投入使用,粪便经过堆积发酵处理后还田利用。其余3家均与金稻穗有机肥厂签订了粪污收储协议,将粪污送至该厂生产有机肥。
   
现场检查时未见河流中有鸡粪,感官无臭味。磐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分别对石嘴镇域内挡石河、富太河进行采样,结果显示挡石河、富太河水质符合相关标准。磐石市疫控中心提供的20192020年度石嘴镇生活饮用水检测报告显示,该镇内地下生活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
   
近两年来市生态环境局磐石市分局未接到有关问题的信访。

不属实

*

5

340

昌邑区青年路松花雅苑小区周边有20多家板材厂,生产期间扬尘、噪声大。曾向12345、区政府、区环保局多年反映此问题,一直没有结果。举报人认为小区周边不应该有加工厂。

昌邑区

噪声
扬尘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经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区分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松花雅苑小区周边为吉林市森鼎市场,共有27家板材厂经销店,其中22家无生产加工设备,另5家存在加工设备,主要用于对板材进行尺寸修改,均为室内操作,加工时产生的粉尘均有机器自带收尘设备集中回收,室内经过隔音处理,并安装有隔音双层门。因天气炎热,存在因未关门产生噪声的情况。
   
针对该问题的多次举报,昌邑区环保部门多次进行巡视。对无隔音设备、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店铺,已全部加装环保设备,安装了隔音双层门。
   
吉林市森鼎市场早于松花雅苑小区建成,且市场内的27家店铺不是加工厂。

部分
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区分局立即要求所有商家在板材加工过程中必须紧闭隔音双层门,并将联合属地街道不断加强该区域的巡查力度。

 

6

341

吉林市松花湖区内有多家游艇基地,山庄住户都有柴油机械船,汽油、柴油污染湖水,噪声扰民。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一直没有结果。

吉林市


噪声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经松花湖管委会海事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于202079日现场调查,松花湖丰满水域内未发现游艇基地,有吉林市摩托艇运动协会利用松花湖丰满水域组织摩托艇运动和训练,也有个人驾车拖带摩托艇到松花湖游玩的现象。
   
松花湖水域船舶动力燃料确为柴油和汽油,船舶的防止油污染结构和设备符合国家规定,摩托艇有符合要求的合格证,老旧机动船已经取缔。
   
唐家崴子、腰岭子及旺起水域属开放旅游区,周边均为山庄、农家乐,摩托艇仅在白天活动,夜间并不出航,不存在噪声扰民问题。
   
松花湖管委会海事管理机构未接到过类似问题的投诉案件。

部分
属实

     松花湖管委会将加强监管,坚决防止游艇基地违规建设,对摩托艇超范围违规航行的行为进行处罚,对摩托艇集中停放时间内,岸上环境问题进行监督,防止污染,并对严格落实《松花湖船舶防污染长效管理机制规定》,开展船舶防污染检查,坚决打击三无船舶,确保不发生船舶污染水体事件。

 

7

342

龙潭区江密峰镇桥南村4社前屯殷某为建设自家房子采砂石,破坏山体林地约1亩左右。

龙潭区

生态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经龙潭区江密峰镇政府、区林业和畜牧业管理局工作人员于202077日现场调查,该地块位于桥南村4社西山,属村集体所有,原为荒山荒地。桥南村于2008年将该地块承包给本村村民殷某某经营,手续齐全。为修复田间作业路和路肩,桥南村村委员会组织人员在该处挖取沙石,破坏林地面积249平方米。

部分
属实

    由江密峰镇政府牵头于20201031日前,对被破坏的林地进行还林。

 

8

343

船营区大绥河镇太平岭村5302国道西侧,有一个约500平米的水塘,曾有人向水塘里倾倒化学物品,水呈铁锈色,水面漂浮一层油脂散发刺鼻性气味。20194月份镇政府和相关人员查看后将水塘里水抽走,剩余不能抽走的部分余水用塑料布掩盖,举报人担心地下水受污染。

船营区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经市生态环境局船营区分局、市公安局船营分局、大绥河镇政府工作人员于202077日现场调查,水坑内有少量雨水,水体未见铁锈色和油脂,现场未闻到刺鼻性气味,水体下面由塑料布全覆盖。距离水坑70-120米内有4家农户,1户饮用水使用深水井,另外3户已使用自来水。
   
第三方公司于79日对该水坑和深水井进行监测,结果显示符合先骨干标准。
    2019
5月,大绥河镇政府报告该处水坑疑似污染,通过市环境监测站的监测结果、吉化污水处理厂相关专家采样分析、第三方公司的检测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显示水坑表层污泥受到危险化学品污染。确定污染后启动了应急措施,抽取受污染的水体和表层污泥送吉化污水处理厂,底泥送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因时值雨季,为防止混流和水体下渗,使用塑料布对水坑进行了全覆盖,并在周边拉起警戒线,每天派人进行巡视。

属实

    船营区人民政府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1
、公安部门继续加大办案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责任人,并按照“生态环境谁破坏,谁赔偿”原则,对其付出的代价进行追讨。
    2
、大绥河镇政府继续派人进行巡视。
    3
、制定科学治理方案,并按方案对未处理的底泥进行无害化处理。
    4
、上述工作结束之后,对裸露的新鲜土壤表层进行检测,确定受污染土壤并全部清理。
    5
、交管部门加大对302国道沿线的巡查力度,发现可疑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及时进行处置。大绥河镇政府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鼓励村民及时报告和揭发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

9

344

经开区三道岭子小学周边,有4家豆腐坊,污水直排路边沟内,生产时煤烟大,电磨噪声大。

高新区


大气
噪声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经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新大队执法人员于202078日现场调查,该小学周边没有生产经营的豆腐坊。对村内及周边巡查,也未发现有生产加工的豆腐坊。

不属实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新大队要求村委会加大巡查力度,杜绝无证经营的豆腐坊生产,加强村民环境保护宣传力度,防治污水及其他环境污染行为的发生。

 

10

345

丰满区江南乡永安5社,有一家塑料颗粒厂,生产期间刺激性气味、噪声大,垃圾遍地。

丰满区

大气
噪声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经市生态环境局丰满区分局工作人员于202077日现场调查,该加工厂现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有一台泡沫粉碎机,以粉碎白色包装的聚苯乙烯泡沫为主;有一台加热造粒机,废气经活性炭环保处理箱处理后15米排气筒排放,生产过程中有气味产生。第三方公司对该加工厂厂界无组织排放和噪声进行了检测,噪声超标。

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丰满区分局已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立案查处。

 

11

346

昌邑区松江家园小区2号楼下福顺兴饭店露天烧烤,油烟直排,噪声扰民。

昌邑区

油烟
噪声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经昌邑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五中队工作人员于202077日现场调查,福顺兴餐馆将烧烤炉具放置于道路上,存在露天烧烤、油烟直排的情况。该餐馆还存在摆桌经营、噪音扰民的情况。

属实

    昌邑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立即将该餐馆的露天烧烤进行取缔,要求经营者室内加工食材并安装油烟净化设备,采取高空排放,方可经营。78日再次踏查时,该业主已将油烟净化设备安装完毕,现场不存在露天烧烤现象并承诺在经营时,引导顾客进入店内就餐,做到文明就餐。
   
昌邑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将跟踪督导,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清理。

 

12

347

船营区北大街47号楼新华明眼科在楼前盖棚子堆放医疗垃圾,气味大,影响居民身体健康。

船营区

垃圾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经船营区卫生健康局会、市生态环境局船营区分局、青岛街道工作人员202077日现场调查,新华明眼科医院位于青岛街解放大路西161号(无北大街47号楼),其主体楼前未见盖棚子,医疗垃圾固定存放在医疗垃圾暂存处内(医院主体楼后侧),定期由有资质公司转运处理,现场并未闻到异味。

不属实

 

13

348

船营区晓光村,辣怪鸭店将污水直排至店后方水渠,水呈黄色。

船营区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经市生态环境局船营区分局、越北镇政府于202077日现场调查,该店正在生产加工,未发现将污水直排至店后方水渠行为,水渠水体颜色正常。该公司已与第三方公司签订《污水委托处理协议》,能做到及时转运。

不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船营区分局、越北镇政府现场要求该店负责人按照要求处理污水,并将加强对该店的监管。

 

14

349

丰满区红旗街腰屯4组,九新药业北侧有一条路,路两边都是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长期无人清理。

丰满区

垃圾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经丰满区红旗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于202077日现场调查,该道路两侧存在少量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是附近居民日常生活所产生的。

属实

    丰满区农业农村局立即责成第三方服务公司对该区域的垃圾进行清理,于78日清理完毕,并放置环保垃圾桶,保证一户一桶。
   
丰满区政府将加大对该类问题的监管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并立整立改。

 

15

350

舒兰市第二人民医院将医用废水和吉舒街道所有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到吉舒二道河内,河里有大量生活垃圾,水体浑浊。

舒兰市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经舒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舒兰市水务集团、舒兰市河长办、吉舒街道工作人员于202077日现场调查,该院有一套满足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设备对产生的医疗及生活污水进行处理,运行正常,废水经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吉舒街道生活污水均通过提升泵站,提升至舒兰市宏兴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环卫处每天安排人员巡查捡拾垃圾,遇有大雨造成河道有漂浮垃圾时也会及时进行清理,河道整体卫生状况良好。
   
由于目前降雨增多,城区雨排及上游河道沿河农田水土流失,造成水体浑浊。

部分
属实

    舒兰市在上二道河确权划界完成后,将在河道两侧开展岸线保护,加大水土流失治理。

*

16

351

桦甸市华郊乡新正村,有人在三路小客终点对面毁林2亩毁坏耕地3亩建别墅。

桦甸市

生态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经桦郊乡政府、桦甸市林业局、桦甸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于202077日现场调查,3路小客终点站对面及周边土地为集体耕地,2017年始搞多种经营时建葡萄大棚四栋,占地面积5亩,未发现有毁林、毁坏耕地建别墅问题。

不属实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