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在适应新常态、应对新挑战,确保经济发展、社会文明进步发展,劳动关系和谐是最基础的保障。
一、用依法治国的精神治理劳动执法环境。以法治精神和理念,在全社会强化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营造依法经营、依法用工的社会氛围。加强劳动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法治理念和业务提升,确保劳动执法的常态化和执行的有效性。
二、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和普及教育,提升广大劳动者依法劳动、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健全完善劳动救济和反馈机制,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得到便捷、高效的服务,发挥社会安全阀保护作用。
三、建立劳动关系诚信征查系统。由政府主导建立劳动关系诚信征查系统,供员工和非公有制企业充分了解对方,并由政府应对劳动关系诚信征查系统进行督查。
四、加快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组织建设。对于未建立工会的非公有制企业,要加快其组建工会的步伐,最大限度地把广大员工吸收到工会组织中去,提高工会组织在企业的覆盖率。对于暂时没有条件建立工会的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可以依托于社区、街道、乡镇、企业联合会的工会组织,使得分散的员工组织起来,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
一、对于“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行为”的问题
为规范对劳动合同的管理,我们规范了劳动合同的示范文本,我们制订并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简易文本》、《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书》、《建筑业企业招用农民工劳动合同书》、《聘用退休人员协议书》等五个不同类型的劳动合同书示范性文本,我们要求企业用工必须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及时进行劳动合同备案。目前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和劳动合同备案情况照以前有明显改善,截止到2021年5月末,已经在智慧人社系统进行网上备案的企业29988户,共计60万5567人。下一步我们将进行政策宣传,注重业务指导,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促进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二、对于“部分企业工时制度混乱,职工休息休假权益难以保障”的问题
为了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我们同局审批办密切配合,对部分企业由于生产经营特点提出的申报的“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申请”,我们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依法进行办理,确保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2021年上半年,共审批“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38户企业。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对于不能按照标准工时开展工作的企业,要求及时进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的申请,对于不按规定用工的企业,侵犯职工休息休假行为的企业,我们将协调相关单位进行严肃查处。
三、对于出现“劳务派遣用工扩大化行为”的问题
自2020年5月起,省人社厅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权限下放到市州。目前劳务派遣行为确实存在超比例、超工种用工的混乱现象,为此,我们一直在不断的探索,争取早日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方法。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深入调查,摸清底数。着手建立劳务派遣单位管理台账,对全市劳务派遣单位和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单位的数量、经营状况、被派遣劳动者及其合法权益保障等情况进行了登记。二是加强宣传,组织培训。我们制作了宣传手册,收录了《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吉林省劳务派遣管理办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关于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办理核准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发到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手中,为劳务派遣企业和劳动者掌握相应政策、法规,切实履行职责和维护自身的权益提供了理论保障。三是规范制度,有效监管。我们严格要求劳务派遣单位没有取得经营许可证不能开展劳务派遣业务,要求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之前,需进行岗位核准,避免用工单位在长期用工岗位、常设工作岗位和主营业务工作岗位上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制作了《劳务派遣单位办理用工备案登记表》,把劳务派遣备案人员分为派遣工、待派遣工、劳务分包、单位自用等几部分,不同种类用工采取不同管理办法,规范了劳务派遣单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会同人社监察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对于劳务派遣单位超比例用工行为,一经发现,及时纠正、查处。
四、关于“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建议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依据信息、检查信息、结果信息。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行为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归档保存。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制度。推进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全覆盖。
五、关于“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和普及教育”的建议
规范12351职工维权服务热线和信访服务窗口职能,完善信访工作制度,作好各类信访事项的日常接待、解答和调处工作。压实职工信访工作属地责任,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引导职工群众依法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建立工会“一团三站两中心”(即:吉林市职工法律服务志愿律师团、吉林市总工会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吉林市法律援助中心市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吉林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劳动监察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吉林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吉林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的联动工作模式,在街道、社区试点推行“职工维权工作站(点)”建设,法律援助平台日臻完善。全地区各级工会已成立法律援助机构97个,基本形成吉林市职工法律援助网格体系。通过统一受理、审查、指派、监督,建立法援律师服务团队“32+11”的队伍(即由省、市律师团两部分成员组成的32人律师服务团队和已对接县市区总工会的11家律师事务所)。按照“应援尽援”的工作目标,扩大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的覆盖面。
六、关于“加快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组织建设”的建议
持续深化货车司机等“八大群体”入会和企业建会专项行动,2020年,全市新增工会组织221个,新发展会员1.95万人,八大群体会员总数达到5.85万人。以乡镇街道工会联合会规范化建设“八有”为基准,职工之家建设“八型”为目标,深入推进“一屋五室”阵地建设,48个乡镇街道工会联合会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2个单位被评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2个工会小组被评为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加强“智慧工会”建设,制定完成“智慧工会”项目实施方案,投入160万元搭建平台,已有30余万工会会员入驻平台。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贯彻落实劳动法律法规、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同时,针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劳动用工法律体检”活动,促进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主动排查用工风险,依法规范用工行为,切实维护职工队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