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按照省政府下发的《全省停车收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我市决定开展停车收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此次整治行动主要是全面取缔擅自设置的停车收费场所,统一规范合法设置的停车收费场所,纠正违规停车收费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在整治期间,按照省停车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我市暂时停止办理停车场备案手续,并责令43处未申办备案手续的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停止违规收费行为。同时,为了满足市民群众的停车需求,最大限度保证停车场内机动车停放秩序,特别是停车需求较大的商业类停车场内秩序,我局要求停车场管理单位将停车场对外免费开放,并采取“在停车场入口处增加管理人员”,“在停车场内车辆已饱和,无空闲停车泊位的时候,禁止车辆入场,实行车辆限流管理”,“商城、商超内部业户的私家车辆在场外停放,最大限度保证外来顾客车辆及运货车辆停车空间。鼓励商户以乘坐公交车等绿色出行方式上下班”等多项临时性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公共停车秩序。
另一方面,我局以书面商请等形式多次向省停车治理领导小组提出申请,恳请尽快恢复我市停车场备案工作。在省停车治理领导小组出台停车场备案指导意见后,我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第一时间为符合设置条件的停车场所办理备案手续,加快推进我市符合条件的经营性停车场尽快恢复正常经营。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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