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动、静态交通秩序,保障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自2025年7月16日起,在辽北路(解放北路至松江东路段)道路两侧设置机动车禁止停车交通标志,上述路段禁止机动车停放。
特此通告。
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