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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处罚款
项目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市政府各部门 行使阶层 市级
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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