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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社区康复事业

来源: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 2014-04-08 15:35

    根据《吉林省2014年基层卫生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中“大力发展康复护理服务”的精神,同时为了更深入地了解市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更好地迎接市残联的督导检查,由市社区办主管康复工作的两位同志会同各区社区办同仁,于3月25日至28日,对我市22家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残疾人康复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康复室配备、康复设备配备、康复资料、康复治疗情况等。此次检查开展比较好的单位有龙潭区湘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船营区青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船营区越北镇卫生院、昌邑区哈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上单位共同点康复患者多、设备齐全、康复记录规范、服务态度热情、服务质量比较好等。在检查中,我们对于部分单位康复工作开展不太理想,患者少(每年均10余名患者)、康复室面积不达标、部分设备丢失、设备处在闲置状态、无康复资料、无康复记录等等问题,下发了督导意见,责令改正。 

    通过督导检查,必将推动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残疾人康复工作深入有效地开展,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提高康复服务质量。 

(吉林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