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一道重大民生课题。多年来,吉林市卫生计生委坚持以深化医改为引领,加快转变卫生与健康发展方式,全面提升人民健康水平,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普惠型、兜底型民生建设相继推开,医患双方的获得感逐步增强,为建设“幸福吉林、健康家园”奠定坚实基础。
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我市2015年9月30日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7年8月26日零时又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截至2017年末,共有50家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全面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同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降低核磁、CT等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包括诊疗、手术、护理、床位、康复、中医等。22家公益一类医疗卫生单位同步取消药品加成。通过改革,我市初步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在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工作中,我市县级公立医院医务人员满意度和患者满意度在全省9个地(市)州中排名第一,桦甸市被评为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并作为全省唯一一个县级市代表吉林省迎接国家2017年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工作的县级复核,受到复核组的好评。
分级诊疗制度有序推进。规范和拓展政府主导的多层次医疗联合体建设,2016年以来,组建了以市内6家三甲医院为核心医院的六大医疗联合体和以市肿瘤医院、市妇产医院、市儿童医院、市神经精神病总医院为核心医院的四个松散型专科医院医疗联合体。在医联体内部启动以糖尿病、高血压、肿瘤、心血管疾病、结核病等5个单病种为主的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各核心医院派出医疗队600余个,派驻医生1500余人次,5个分级诊疗病种患者持单下转4000余人次,上转1.2万余人次。吉林市中心医院等6个三级医院已全面实施预约诊疗工作,开展预约诊疗100万人次。县域内就诊率已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面开展,目前,全市共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969个,贫困人口签约覆盖率100%,重点人群签约率75%,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覆盖率100%,常住人口签约服务覆盖率36%。
新农合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2017年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50元,全市参合人数176.71万人,参合率达到99.04%。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提高到75%,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达到20万元,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报销额度达30万元。
药品供应保障体系逐步健全。深化药品供应和流通领域改革,各公立医院于2017年9月30日全部实施“两票制”;落实药品分类集中采购和高值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全市132家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配备使用的所有药品,严格执行网上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并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高值耗材均通过省药械采购服务平台实行网上采购。
卫生资源和群众就医环境明显改善。“十二五”以来,市直医疗卫生机构投入30余亿元用于基础建设和设备更新,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等改扩建,建筑面积、床位数逐年增加,医疗设备不断更新;五个县(市)级医院全部新建或改扩建,均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水平;截至2016年底,全市医疗机构建筑面积达到199.3171万平方米,全市编制床位数达到25922张,实有开放床位数28276张,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5.85张,全市97个乡镇卫生院全部配备急救车辆及车载设备。先进的设备、优良的环境,为群众就医提供了优质保证。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截至目前,我市33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89乡镇卫生院达到标准化建设水平,1294所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部完成,建设村级“一站式”群众平台242个。持续开展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做到技术共享、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开展岗位练兵和村卫生室管理。全市现有国家级“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22所,全国百佳卫生院1所,国家级和省级示范卫生服务中心20所,其中国家级4所。
“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承接省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梳理规范市本级审批权限,明确审批项目,编订审批项目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由市法制办核定我委保留审批项目18项,制作规范化审批流程,确保审批程序合法化、申报材料简约化、审批效率高效化。下放部分审批事项并开展相应业务培训,市级审批的医疗机构数量由485家减少为54家。建立不定期调度制度,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不定期进行调度,确保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医疗管理信息化水平,全地区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的电子化注册率分别为84%、94%和92%。
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新医改以来,市政府投入5000余万元用于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政府补助标准达到50元,免费为群众提供服务14类55项,高血压、糖尿病、重型精神病等慢性病患者得到了规范化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质量持续提高。全市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覆盖所有县(市),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服务,年度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传染病防控有力,我市传染病总发病率同比下降33.56%,明显低于全省平均发病水平。
健康扶贫工程扎实推进。自扶贫攻坚以来,我市优化“五提高、一降低、一增加、一救治、四减免”政策,在2016年“五提高”的基础上,2017年进一步提高报销5个百分点,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6000元降至5000元,有效减轻群众就医费用负担,全市累计惠及贫困人口60308人次,减免医疗费用4830万元,“五提高”政策累计补偿2705万元。先诊疗后付费机制全面施行,定点医疗机构增至124家,为12800名患者垫付医疗费4376万元。扎实开展“三个一批”行动,慢病签约服务54282人次,大病救治3536人次,巡回诊疗86510人次,一人一策签约救治54282人次。
中医药服务能力快速提升。全面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各中医医院的门诊中医诊疗服务均纳入首诊范围,建设“中医馆”102个,各县(市)区中医院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明显提升。8个县(市)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3家综合医院被评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建设完成了国家级中医类别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和国家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现有国家级中医药重点学科1个,重点专科6个,省级中医药重点学科3个,重点专科34个。
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社会办医加快发展,新增民营医疗机构151家。全市270家养老机构中有220家能够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服务率达到82.2%。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城市复审验收。
今后,市卫生计生委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坚持新形势下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推进“健康吉林”建设为主线,围绕我市“6411”产业战略部署,抓实一项改革(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抓牢两个建设(健康产业项目建设、医院内涵建设),抓好四项服务(全民健康服务、妇幼计生服务、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放管服”服务),工作中努力实现7个新提升,即:在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上实现新提升,在持续加强公共卫生和卫生应急工作上实现新提升,在不断促进妇幼计生工作健康发展上实现新提升,在切实改善医疗服务上实现新提升,在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产业上实现新提升,在医疗资源布局项目和规模质量上实现新提升,在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上实现新提升,推动我市卫生计生事业更加平衡更加充分地发展,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