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监督

  • 规范性文件监督
  • 信息来源:     时间:2020-01-14 16:06
 法律依据:《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监督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77号)第三条二款:“各级政府所属工作部门法制机构负责本部门、本系统规范性文件监督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