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推荐第三届吉林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兼职督学候选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学校、幼儿园、事业单位):
为加强我市教育督导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市督学责任区制度,市教育局决定开展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兼职督学换届聘任工作,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第三届兼职督学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二)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
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三)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四)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教育管理、教学或者
教育研究工作10年以上,工作业绩突出;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六)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督导工作。
二、推荐对象
(一)在职连续任职两个任期,工作业绩突出的往届兼职督学可优先推荐;
(二)拥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领域享有较高威信和社会影响的专家优先推荐;
(三)因年龄原因,已离开或将要离开现任校级领导岗位,但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年富力强、教育教学及管理经验丰富、热爱督导事业的领导干部优先推荐;
(四)各部门、单位原则上推荐1—2名符合国家教育督导条例要求,能够履职尽责的人选。市教育学院根据中职、高中、义务教育、学前教育以及学科专业实际,推荐名额可适当增加;市教育基建中心、市教育装备中心、市教科所、市教育信息中心等单位请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工作专业性、权威性推荐人选;
(五)为推动教育督导事业健康发展,增进区域交流、学习借鉴,各县(市)区可在专职督学中推荐1—2名人选。
三、推荐要求
(一)兼职督学候选人由所在单位推荐产生,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相关规定择优确定兼职督学人选。
(二)请相关单位按上述要求推荐市兼职督学候选人,填写推荐表,并于6月23日前将电子文档发至督导室邮箱jldudaoshi@163.com。联系人:宋亚南,13704403912。
附件:吉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兼职督学申报表
吉林市教育局
2017年6月15日
附件
吉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兼职督学申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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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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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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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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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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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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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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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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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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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级 以 上 荣 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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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单 位 意 见 |
推荐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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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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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