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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推荐第三届吉林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兼职督学候选人的通知
  • 信息来源:未知     时间:2017-06-16 11:41

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推荐第三届吉林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兼职督学候选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学校、幼儿园、事业单位):

为加强我市教育督导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市督学责任区制度,市教育局决定开展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兼职督学换届聘任工作,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第三届兼职督学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二)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

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三)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四)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教育管理、教学或者

教育研究工作10年以上,工作业绩突出;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六)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督导工作。

二、推荐对象

(一)在职连续任职两个任期,工作业绩突出的往届兼职督学可优先推荐;

(二)拥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领域享有较高威信和社会影响的专家优先推荐;

(三)因年龄原因,已离开或将要离开现任校级领导岗位,但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年富力强、教育教学及管理经验丰富、热爱督导事业的领导干部优先推荐;

(四)各部门、单位原则上推荐12名符合国家教育督导条例要求,能够履职尽责的人选。市教育学院根据中职、高中、义务教育、学前教育以及学科专业实际,推荐名额可适当增加;市教育基建中心、市教育装备中心、市教科所、市教育信息中心等单位请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工作专业性、权威性推荐人选;

(五)为推动教育督导事业健康发展,增进区域交流、学习借鉴,各县(市)区可在专职督学中推荐12名人选。

三、推荐要求

(一)兼职督学候选人由所在单位推荐产生,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相关规定择优确定兼职督学人选。

(二)请相关单位按上述要求推荐市兼职督学候选人,填写推荐表,并于623日前将电子文档发至督导室邮箱jldudaoshi@163.com。联系人:宋亚南,13704403912

 

附件:吉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兼职督学申报表

 

 

 

吉林市教育局

2017615

附件

吉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兼职督学申报表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推荐人签名: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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