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举办吉林市中小学生“美丽绽放”
艺术比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市教育局决定举办吉林市中小学生“美丽绽放”艺术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依托吉林市智慧教育云平台,开辟网上艺术空间,培养中小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项目和分组
(一)项目分类:艺术比赛项目包括声乐、器乐、舞蹈、绘画、书法(篆刻)、摄影、手工等七项。
(二)对象与分组: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高中和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分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和职业学校组。
三、节目(作品)要求
(一)声乐节目以独唱为主,重唱人数不超过3人,演唱曲目限定一首,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器乐节目形式为独奏、小合奏或重奏,人数最多不超过3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三)舞蹈节目形式为独舞、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四)绘画作品。如油画、版画、水彩画、水粉画、丙烯画、素描等,尺寸不限。
(五)书法作品(含篆刻)。书法作品书体不限,尺寸不限横竖幅均可。
(六)摄影作品。为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
(七)手工作品。剪纸、泥塑等形式不限。
四、奖项设置
本次艺术活动设以下奖项:
(一)优秀组织奖:设各县(市)区和学校优秀组织奖。
(二)艺术表演奖:声乐、器乐、舞蹈节目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三)艺术作品奖:绘画、书法(篆刻)、摄影、手工作品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四)指导教师奖:获得一等奖的节目和作品的指导教师授予指导教师奖,每个参赛节目(作品)限报1名指导教师。
(五)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奖励活动组织积极踊跃上报作品整体质量较高的县(市)区教育局和基层学校工作人员。
五、参赛办法
本次比赛依托吉林市智慧教育云平台,艺术表演作品上报小视频,美术作品上报作品照片,通过专家评审,获奖作品将在《吉林市教育信息网》建立的“网络艺术大舞台”和“网络艺术展厅”上展示,供全市中小学师生随时点击观看,网址和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一)艺术表演作品上报要求。
1.报送节目需要录制小视频,要求同期声录制,画面清晰,视频右下角需标明:节目名称、表演者姓名、指导教师、所在学校。所有节目需要刻录光盘,保证电脑可读出。各报送单位要对上报作品严格把关,保证视频录制效果,评审组有权对于视频破损的作品视为放弃。
2.每个表演项目县(市)区限报5个节目,市直属学校限报1个节目。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统一上报报名表和光盘,报名截止时间4月28日,报名表电子版上传邮箱twyc4@163.com,联系人: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周巍巍;联系电话:62048475 18543221020。
(二)美术作品上报要求。
1.报送作品照片电子版。照片的拍摄应使用单反相机结合三脚架拍摄,图片格式为JPG,单幅照片分辨率要达到300像素以上。照片电子档命名要全面,包括作品名称、作者姓名、组别、所在学校、指导教师。
2.报送作者本人与作品的合照电子档。可以是与作品成品的合照,也可是作者本人创作本作品过程中的照片。照片电子档命名要包括组别、所在学校、作者姓名。
3.本次参赛优秀美术作品将入选网络画展和画册。本次参赛美术作品组织者有权用于网络画展及编印画册,不支付作者报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4.市直属学校每校限报5件作品。每个县(市)区限报30件作品,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报送。照片电子档发至279608330@qq.com,联系人:安俊峰 18543221356。上报截止时间4月28日。
附件:1.吉林市中小学生“美丽绽放”艺术比赛艺术表演报送表
2.吉林市中小学生“美丽绽放”艺术比赛美术作品报送表
吉林市教育局
2017年3月29日
附件1
吉林市中小学生“美丽绽放”艺术比赛艺术表演报送表
序 |
单 位 |
节目名称 |
表演者 |
组别 |
类别 |
指导教师 |
备注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4 |
|
|
|
|
|
|
|
5 |
|
|
|
|
|
|
|
报送单位(盖章):
注:组别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职业学校组。类别为声乐、器乐、舞蹈。指导教师限报1人。
联系人: 电话: 活动组织工作负责人:
附件2
吉林市中小学生“美丽绽放”艺术比赛
美术作品报送表
报送单位(盖章):
序号 |
单 位 |
姓名 |
组别 |
类别 |
作品名称 |
指导教师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4 |
|
|
|
|
|
|
5 |
|
|
|
|
|
|
6 |
|
|
|
|
|
|
7 |
|
|
|
|
|
|
8 |
|
|
|
|
|
|
9 |
|
|
|
|
|
|
10 |
|
|
|
|
|
|
注:组别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职业学校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报1名。
联系人: 电话: 活动组织工作负责人:
http://122.137.242.24:8080/pub/17008jls/uploads/file/20170329/20170329065536_6277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