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
省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为加强省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吉林省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吉教办字〔2014〕5号),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认定及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吉教师字〔2017〕5号),现就我市中小学幼儿园省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教师进修院校评中小学职称系列的中青年教师。
二、推荐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育部“六条严禁”的要求,教书育人工作成绩显著。
2.年龄女不超过45周岁,男不超过50周岁,教龄5年以上,具有一级教师以上职称,幼儿园和小学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为农村教育做出突出贡献和业务特别突出的优秀教师,可以适当放宽,但要从严掌握。
3.市(州)级学科骨干教师。
4.完成每年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并取得合格证书(没有继续教育证书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5.近3年来,在县(市、区)级以上做过公开课或示范课或观摩课,教育教学实际效果好,得到学校、同行、学生和家长的认可。
6.近3年来,参与县(市、区)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或在市(州)级以上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教学论文或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三、推荐办法
1.各地区根据缺额补充原则,推荐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其中,调离原单位的,名额由原市(州)统一使用,接收单位视为已经补充了名额。
2.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选的数量、学段、学科应依据各市州骨干教师缺额情况采取按数量、学段、学科等额补选的原则以市州为单位补选。
3.推荐上报的校级领导干部人选须正在兼课,每周兼课须达到本学科专任教师课时量的50%,比例严格控制在总数的10%以内。
4.为落实《吉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强各地乡村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各市(州)推荐名额中的20%原则上要专门用于乡村教师。
四、推荐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和学校推荐相结合的形式,按照自愿申报、择优选拔、逐级推荐的程序进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通过资格审查、骨干作用、教学答辩、理论测试等方式,确定推荐对象。
五、培训认定
省教育厅组织开展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对培训合格教师进行认定。
六、名额分配
(一)我市拟补充名额如下 :
|
学段 |
学科 |
人数 |
学段 |
学科 |
人数 |
|
小学 |
语文 |
10人 |
初中 |
语文 |
2人 |
|
数学 |
7人 |
数学 |
3人 |
||
|
科学 |
2人 |
物理 |
2人 |
||
|
高中 |
物理 |
1人 |
化学 |
1人 |
|
|
语文 |
2人 |
英语 |
1人 |
||
|
政治 |
1人 |
音乐 |
1人 |
||
|
生物 |
2人 |
思品 |
1人 |
||
|
历史 |
3人 |
幼儿园 |
|
2人 |
|
|
英语 |
1人 |
|
|
|
|
|
化学 |
1人 |
|
|
|
(二)名额分配。
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限报4人(学段学科自定),其中乡村教师至少1人;高新区、经开区、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限报1人(学段学科自定)。
七、材料报送
(一)报送《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表》(附件1)、《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附件2)各一式一份。
(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1.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职称证、市骨干证、继续教育证、各类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请按资格证书、荣誉证书、业务获奖证书、科研、论文(论文复印件必须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文章)、著作、教学参考书等等顺序排列,各类证书按国家、省、市顺序排列,各级别证书按获得时间排列。(请将市级骨干认定证书排在所有材料第一页。)所有材料验原件,原件与复印件顺序要一致。
2.证明材料,由教师所在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以复印件形式提供(加盖审核部门公章)。证明材料要与附件2填报内容一致,相关证明材料不再退回。
八、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对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进行补充、培训和认定,是加强我省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文件要求开展工作,推荐对象上报前要进行公示。
(二)各单位在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选工作中要坚持标准,择优选拔。要注意农村骨干教师的培养和推选,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兼顾骨干教师在农村教育中发挥的作用。
(三)材料报送要求。
1.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材料整理规范完整后,县(市)区以地区为单位上报,各直属学校、民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上报。
2.报送时间。3月23日前,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报送;3月24日前县(市)区报送。各单位材料报送要及时、准确,逾期不报视为主动放弃申报。
3. 报送地点。材料报送至吉林市教育局师资培训处,联系人:赵继红,联系电话:62049388 ,电子信箱:spc278@163.com 。
附件:1.中小学幼儿园省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表
2.中小学幼儿园省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
3.填表说明2
吉林市教育局
2017年3月17日
附件1
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表
单位:(公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
序号 |
姓名 |
出生年月 |
学段学科 |
职称 |
职务 |
联系电话(手机) |
工作单位 |
市骨干证书 取得时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学科学段填写:如,小学数学,初中英语,高中语文。出生年月填写:如,1985.12。职务填写:校长或教师。
附件2
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推荐表
(2017年)
市 (州) :
县 (市、区):
学 校 名 称:
姓 名:
职 务:
任 教 学 段:
任 教 学 科:
现专业技术职称:
年 月
|
姓 名 |
|
性 别 |
|
||||||
|
教 龄 |
|
出生年月 |
|
||||||
|
学 历 |
毕业时间 |
毕业学校 |
专 业 |
学 制 |
学 位 |
||||
|
第一学历 |
|
|
|
|
|
||||
|
最后学历 |
|
|
|
|
|
||||
|
任
教
简
历 |
|
||||||||
|
近三年来 何时受何 荣誉称号 或奖励 |
时间 |
荣誉称号 |
授奖部门 |
级别 |
|||||
|
|
|
|
|
||||||
|
近三年来县(市、区)级以上公开教学情况 |
时间 |
教学内容 |
组织部门 |
级别 |
|||||
|
|
|
|
|
||||||
|
近三年来承担县(市、区)级以上教师培训情况 |
时间 |
讲课专题内容 |
组织部门 |
级别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近三年来承担县(市、区)级以上送教下乡情况 |
时间 |
讲课内容 |
送教地点 |
组织部门 |
||
|
|
|
|
|
|||
|
|
|
|
|
|||
|
|
|
|
|
|||
|
近三年来指导青年教师情况 |
起止 日期 |
指导对象和内容 |
指导形式 |
成绩及结果 |
||
|
|
|
|
|
|||
|
|
|
|
|
|||
|
|
|
|
|
|||
|
近三年来的科研成果 |
论文、专著及教材 科研课题(名称) |
何时、何出版社、何种刊物 上发表,课题验收单位 |
本人在其中的作用 |
获奖情况 |
||
|
|
|
|
|
|||
|
所在单位鉴定 (主要是师德、骨干教师发挥作用情况、同行及学生(幼儿)及家长认可情况) |
|
|
校(园)长签字:
年 月 日
|
|
|
任职单位推荐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填表说明
学校名称填写学校全称,应与学校公章名称相同。
2.姓名与身份证名相同,二字名中间不加空格。出生年月前四位为年,后两位为月,如:XXXX.XX,月份不满两位,个位前需加零。
3.任教学段指小学、初中、高中、幼儿园。填表中教师应按现授课年级所处学段进行填写,跨学段的学科教研员自选一个主要负责的学段或领域填写;幼儿园的任教学科指学前教育,任教学段指幼儿园专属的各年段名称。任教年限填写担任教师的年限。
4.各学段学科名称
幼儿园学段:托班(2~3岁);小班(3~4岁);中班(4~5岁);大班(5~6岁)。领域名称:健康、科学、社会、语言、艺术五大领域。
小学:品德与生活(社会)、语文、数学、科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
初中:思想品德、语文、数学、生物、物理、化学、英语、日语、俄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
高中:语文、英语、日语、俄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
5.专业技术职称(职称)以人事部门规定的职称序列名称为准,如:小学X级,中学X级。
6.学历一栏中所需的毕业学校名称、专业、学历、学位等应与毕业证、学位证上的名称保持一致。
7.申报表、审批表中学校(幼儿园)领导应在鉴定栏目里签名并加盖公章;推荐意见栏中应明确填写同意或是不同意,不得只加盖公章。
http://122.137.242.24:8080/pub/17008jls/uploads/file/20170317/20170317083135_1029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