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第一届“教育清风”
廉洁文化“五个一”创作活动的通知
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廉洁文化的创造力、传播力、影响力,深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按照市纪委、市教育局工作安排部署,决定在市教育局直属系统内开展第一届“教育清风”廉洁文化“五个一”创作活动,即:创作一批廉洁文学作品、创作一批廉洁曲艺节目、创作一批廉洁动漫、创作一批廉洁书法绘画作品、创作一批廉洁公益广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促进廉洁文化产品创作和传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廉洁文化建设水平,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创作积极性,深入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着力打造一批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俱佳的、深受群众喜爱的优秀廉洁文化作品,强化文化熏陶,培育廉洁理念,弘扬社会正气,为深入推进我市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提供有力的思想基础和文化支撑。
二、作品内容
突出廉洁主题,紧紧围绕宣传廉洁文化,弘扬优良作风,讴歌廉勤楷模,鞭挞腐恶现象,通过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教育和引导党员干和广大师生知古鉴今、心存敬畏和戒惧,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文化土壤和条件,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民风社风校风。
三、方法步骤
(一)创作征集阶段(9月13日前)。各单位要深入挖掘优秀人才,积极组织开展廉洁文化“五个一”创作活动,征集符合条件的作品。
(二)推选报送阶段(9月13日—14日)。各单位组织对征集的廉洁文化“五个一”作品进行遴选审定,并填写《作品报送一览表》(见附件),分类统一上报市教育局纪委。
(三)作品评审阶段(9月18日—22日)。组织专家评审,从思想性、知识性、艺术性和趣味性、观赏性等方面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综合评审,并择优上报市纪委参加评选。
(四)宣传展示阶段(9月27日-29日)。市教育局将评选出的优秀作品进行展览,届时各单位选派师生代表参观展览并接受廉洁文化教育。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要把开展廉洁文化“五个一”创作活动纳入重要日程,列为年度一项重点工作,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周密组织、搞好协调,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作品创作征集推选工作。
(二)着力创新,体现特色。要精心策划,着力创新,在创作理念、思路、手段、取材、立意、角度方面都要力求创新,使作品立意新颖、主题鲜明、格调高雅,具有较强的故事性、艺术性和观赏性。要突出特色、凸现亮点,深入挖掘地方人文资源和优良传统文化,加大作品创作力度,注重创作、征集、推选有特色的优秀作品。
(三)认真审查,严格把关。要从严把关,凡涉及抄袭等问题的作品一律不得报送。上报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作者享有独立版权,不得抄袭或剽窃,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表演权等问题由报送单位和当事人负责。评审组对所有参评作品拥有使用、发表、宣传、出版、展览权,无需再取得作者授权,不支付酬金。凡是投稿参加评审的创作人员,均视为已经确认并自愿遵守此次活动有关版权等要求。
(四)统一标准,确保质量。廉洁动漫类作品文件格式为WMV、AVI、MPEG、MP4、MP5等,分辨率为标清720P或高清1080P。廉洁漫画类作品可手绘和电脑绘制,手绘作品应扫描成电子版,图片应保存为JPEG(或JPG)、BMP格式,图片大小为1M至5M。廉洁文艺、曲艺、书画和公益广告类作品要符合规定创作和拍摄要求。所有书画作品均要进行装裱。所有参评作品均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刻录制式光盘)。
联系人:徐康凯
电话:62032856 15124320916
报送地址:吉林市教育局纪委(市政府6号楼617室)
附件:作品报送一览表
吉林市教育局
2016年8月29日
附件
作品报送一览表
报送单位(盖章):
序号 |
类别 |
作品名称 |
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
是否播出、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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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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