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运用“吉林普法”微信公众号
开展普法工作的通知
局直属各中小学校:
为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打通法治宣传教育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增强工作实效,市法宣办开通了“吉林普法”微信公众号。按照《关于运用“吉林普法”微信公众号开展普法工作的通知》(吉市法宣办〔2016〕8号)精神,市教育局现就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吉林普法”微信公众号主要通过普法动态、聚焦热点、图说普法、以案释法、典型推广等栏目,发布法治建设、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信息。宣传内容主要涉及当前热点法律问题、法治观点、法律常识以及解析国家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等。
在内容的更新上,每日定时编辑推送4条普法信息,除文字信息外,还利用漫画、图片以及音频、视频等形式,让群众在第一时间知晓最新法治动态、了解贴近生活实际的法律信息,享用优质、便捷的法律知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
二、关注方式
“吉林普法”微信公众号关注方式:登录微信—点击通讯录—点击添加朋友—搜索“吉林普法”—点击关注;或通过扫描二维码关注。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吉林普法”微信公众号不仅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验交流的平台和展示工作成效的窗口,更是提供便捷、普惠式法治宣传教育服务的重要举措。各直属中小学校要自觉参与到“吉林普法”微信公众号的建设中来。
(二)积极推广。各直属中小学校要积极向广大教师宣传推广“吉林普法”微信公众号,积极组织广大教师关注“吉林普法”微信公众号,提高关注度,扩大影响力。各直属中小学校要在7月5日前将宣传推广“吉林普法”微信公众号的情况报至市教育局法规处。
(三)踊跃参与。各直属中小学校要积极向市教育局法规处投稿,每周至少报送一条信息。信息稿件要突出实效性,重点反映法治宣传工作动态,工作重点、亮点、特色工作进展情况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经验、新做法,取得的突出成果及经验总结。信息稿件要图文并茂,每篇信息照片不少于2张,内容要准确无误,积极向上,传播力强。信息内容要简洁,300字左右。市教育局法规处将从中筛选优秀信息向市法宣办推送。
联系人:秦昕,联系电话:62014258,电子邮箱:zcfgc4258@163.com.
吉林市教育局
2016年6月28日
附1:“吉林普法”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学校宣传推广“吉林普法”微信公众号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
在职教职工人数 |
教师关注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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