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举办吉林市首届中小学校器乐比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食品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入贯彻《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加强学校器乐教育教学,激发广大青少年学生对器乐艺术学习的热情,建设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为青少年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市教育局决定举办吉林市首届中小学校器乐比赛。现将比赛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的育人宗旨,以学校为基础,以团队为主体,面向全体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使学生参加器乐学习和演奏的过程成为受教育的过程,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素养,让广大学生成为艺术教育的受益者。
二、对象和分组
参加对象为全市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比赛分为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组。
三、类别和形式
(一)类别:
管乐、民乐。
(二)形式:
合奏、重奏、独奏。
四、人数和时长
(一)乐队合奏:人数40人以上(乐件编制齐全),指挥1人(指挥应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二)小合奏:人数不超过40人,指挥1人(指挥应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三)重奏:人数不超过5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四)独奏: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独奏可用伴奏音乐,视具体曲目鼓励钢伴或其他乐器现场进行伴奏。
五、节目要求
所有器乐类别参赛曲目均为1首,演奏曲目须选思想内容好、艺术水平高、传奏范围广、适宜广大青少年学生演奏的中外优秀器乐曲目。鼓励演奏中国作品,创新、创作节目及改编节目可适当加分。
六、活动安排
活动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1.预赛阶段:
各县(市)区教育局广泛宣传发动,在本县(市)区开展比赛、表演等多种形式的活动,选拔优秀节目,刻录光盘上报市教育局参加决赛。
各市直属中小学校积极开展乐队排练演奏活动及优秀节目演出活动,评选出优秀节目刻录光盘上报市教育局参加评审。
2.决赛阶段:市教育局组织评审组对上报光盘进行初审,评选出优秀节目入围决赛。决赛拟定于2016年5月6日在吉林市教育艺术中心(吉林一中)举行。原则选择城区中小学校现场参加决赛。
七、奖项设置
1.比赛设优秀组织奖,根据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以及比赛成绩进行评定,评出优秀组织奖。
2.各组别节目分设一、二、三等奖。
3.指导节目获得一等奖的教师,颁发相应的优秀指导教师奖。
4.创作、改编节目获得一等奖的作者,颁发优秀创作奖。
八、节目报送要求
(一)报送节目数量:
1.各县(市)区教育局报送节目数量3—4个,其中至少有一个为中学组节目,重奏、独奏节目限报1个。
2.高新区、经开区、各市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报送节目数量为1—2个,以合奏为主,若上报2个节目,其中可以报独奏节目1个。
(二)报送办法:
4月20—21日各单位将报名表(纸质版)和光盘报至体卫艺处,电话:62048475。光盘上写清报名学校、曲目、器乐类别。各县(市)区以教育局为单位集体报送光盘。
附件:吉林市首届中小学校器乐比赛报名表
吉林市教育局
2016年3月25日
附件
吉林市首届中小学校器乐比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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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
学校 |
参赛曲目 |
类别 |
人数 |
指挥 |
指导教师 |
创编教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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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队姓名: 联系电话: 注:类别填写合奏、重奏、独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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