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市首批“江城好教师”
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食品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现将《吉林市首批“江城好教师”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组织落实。
吉林市教育局 吉林市总工会
2015年5月7日
吉林市首批“江城好教师”评选办法
为保证吉林市首批“江城好教师”评选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科学、客观、真实”的原则。
3、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
二、评选内容
1、师德、师能及教育理论考核。
2、常态化的课堂教学情况。
3、教师遵守职业道德情况。
三、评选程序
(一)第一轮评比:针对师德、师能及教育理论等方面进行集中考核。考核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上午9:00—11:00(5月15日,以县区和市直学校为单位,到市教育学院综合办公室邹炳岩老师处取准考证。)考核地点在吉林市教育学院。
(二)第二轮评比:评审组对进入第二轮选手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比。将进入第二轮的教师分为高中文科组、高中理科组、初中文科组、初中理科组、小学(幼儿)语文组、小学(幼儿)数学组、职业学校组、综合学科组等八个组,评委依据《吉林市“江城好教师”评选活动课堂教学评价标准》,进行随机听课,择优录取80名教师进入第三轮。
(三)第三轮评比:评审组对进入第三轮的选手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第二次评比及教师职业道德情况考核。方法同第二轮,择优录取55名教师作为“江城好教师”候选人。
(四)第四轮评比:专家评审组对55名“江城好教师”候选人进行课堂教学评比。专家评审组依据《吉林市“江城好教师”评选活动——课堂教学评价标准》,进行随机听课,择优录取10名参赛选手,作为“江城星级好教师”候选人。
(五)第五轮评比:集中对10名“江城星级好教师”候选人进行课堂教学评比。按照得分高低排序,最后确定5名“江城星级好教师”候选人。
四、评委组成
评委由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成员、教育教学专家、市直名优校长、市教育学院学科教研员。
五、评选要求
(一)认真落实《吉林市首批“江城好教师”评选活动方案》,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实事求是,确保质量,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
(二)严格执行评选流程,评委及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保守评选机密,不泄露评选日程,确保听课的随机性。
(三)加强评选过程的管理。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工作人员,负责发放、收取计分条、封存评选材料、统计计分结果。
(四)具体工作由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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