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部署

  •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开展优秀教学校长评选活动的通知
  • 信息来源:未知     时间:2015-02-27 15:57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普通中小学校
开展优秀教学校长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食品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普通中小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广大中小学教学校长在教学管理中的带头作用,及时发现和树立典型,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开展优秀教学校长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5月—2016年7月。
二、评选条件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理论素养高,依法治教,模范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循教育规律,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公正廉洁,管理有方,作风民主,团结协作,注重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三)掌握现代教育管理理论,具有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
(四)教改意识强,切实做到以学生为本,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学校办学特色鲜明,教育质量高。
(五)在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质量与效益方面成绩显著,得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普遍好评,具有较高的威望和知名度,有一定影响力,荣获市级以上与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表彰奖励。
(六)自2013年以来,连续担任校长职务。
三、评选步骤
(一)初审。参评人报送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二)笔试。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教学相关的理论与实践知识。
(三)考核。市教育局成立考核小组,深入参评人所在学校进行实绩考核,主要对参评人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业绩和能力、师德表现等进行综合考核。
具体程序为:
1、工作述职。参评人介绍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以及主要工作业绩(特别是近1-2年工作情况)。
2、问卷测评。组织参评人所在学校教职工进行问卷调查。
3、随机考核。主要考核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管理情况,听常态课,由参评人组织教育教学管理人员进行现场评课。
4、面试座谈。考核小组对学校常规教育教学活动相关情况与参评人进行座谈咨询。
(四)评定。对考核优秀的参评人,由市教育局发文命名。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此次评选活动的意义,要把本次评选活动作为促进学校教学管理、提高业务能力的极佳机会,积极鼓励和踊跃投身到活动中。通过充分发挥教学校长在教学管理中的带头作用,使学校教学管理水平得到充分提高,从而在全市掀起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热潮。
(二)积极推荐申请。凡2013年12月以前任职的普通中小学校教学校长,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领导信任、群众拥护、工作实绩突出者均可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填写《吉林市普通中小学校优秀教学校长评选申报表》现任农村中小学校教学校长在保证履行好教学校长职责的基础上,能够经常深入教学一线,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活动,且适当兼课的,可适当降低条件,并酌情予以照顾。
(三)关注活动进程。评选采取全面考核、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条件不具备的参评人,初评后不再参与下步评选活动。每开展一个步骤,市教育局都将择优公布进入下个步骤的人员名单,并说明参加活动的具体要求,请参评人注意查询。
(四)按时报送材料。各县(市)区、开发区所属学校和市直中小学校把《申报表》的文本和电子版于5月20日前分别报送所在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对所属学校上报的参评人员进行初审后,于5月22日前把《申报表》的文本和电子版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联系人:张姝婷,联系电话:62032785,邮箱:jcjyc2003@163.com
 
附件:吉林市普通中小学校优秀教学校长申报表
 
 
 
                                                   
                        吉林市教育局                                         
                      2015年2月27


附件
吉林市普通中小学校
优秀教学校长评选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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