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部署

  • 关于举办吉林市第十一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的通知
  • 信息来源:未知     时间:2014-12-11 09:30

 

 关于举办吉林市
第十一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食品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要求,市教育局决定举办“吉林市第十一届中小学生艺术节”(以下简称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坚持“立德树人”的育人宗旨,坚持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坚持以普及促提高、以提高带普及,培养青少年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展示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促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
    二、活动主题
本届艺术节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活动要围绕主题,展现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
三、活动原则
(一)以育人为宗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生动丰富的美育活动之中,让更多学生在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过程中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
  (二)面向全体学生,让每个学生能根据自身兴趣爱好自愿选择参加艺术实践,能够参加至少一项艺术活动,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成为艺术教育的受益者。
  (三)完善工作机制,以展演活动为抓手,不断丰富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三位一体推进美育工作机制的内涵,推进美育教学改革。
  四、活动安排
  本届艺术节活动自2014年12月至2016年2月,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4年12月至2015年4月):各学校开展艺术节活动,重点是扩大学校和学生的参与面和普及面。
  第二阶段(2015年5月至7月):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组织集中艺术专场活动阶段,重点是加强学校之间、地区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学习。
  第三阶段(2015年8月至2016年2月):为参加全省及全国评选和现场集中展演阶段,重点是展示活动成果、引领方向。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供保障。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要切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落实艺术节活动经费,为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二)认真组织,注重实效。各单位接到通知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及早动手,重点打造,保证上报节目作品数量和质量的同时,杜绝功利化、时尚化、成人化的现象。
  (三)重视宣传,扩大影响。利用电视、网络、报纸、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报道艺术节活动的特点和亮点,提高学校艺术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四)注重总结,促进发展。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对艺术节活动的组织、实施、成效、特点、经验等进行总结,促进艺术节活动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同步健康发展。
 
附件:1.吉林市第十一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
       2.吉林市第十一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报送要求
3.吉林市第十一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文艺节目报送表
          4.吉林市第十一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美术作品报送表
          5.吉林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申报书
 
                              吉林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11
附件1
 吉林市第十一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
 
一、项目分类
艺术节活动的类别分为四类: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阳光下成长”征文、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和征文、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上报要求见附件2)。
二、对象和分组
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分为小学组和中学组。小学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中学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
“阳光下成长”征文的参加对象为参加本届各级别艺术节活动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
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的参加对象为中小学艺术教师、中小学校长、教研科研单位研究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高等学校音乐教育和美术教育专业教师,以及从事中小学艺术教育的相关人员。
三、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2014年12月至2015年4月),为基层学校开展活动阶段。
本阶段活动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与本级业务指导部门紧密协作,深入基层学校指导好活动的开展和重点节目的选拔。各基层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上报活动简报。市教育局将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各级各类学校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二)第二阶段(2015年5月至6月),为集中展演活动阶段。
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表演类节目专场演出和艺术作品展览,市直属学校参加市直专场文艺演出,上报艺术作品。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委评审。市直学校及各县(市)区必须组织好演出和上报,参与活动情况将计入年终考核。
(三)第三阶段(2015年7月至2016年2月),为参加全省及全国展演活动阶段。
在各县(市)区、基层学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市教育局评选出优秀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组织参加全省和全国集中展演活动阶段。
四、奖励办法
奖项设置为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优秀创作奖、艺术教育论文奖等六类奖项。
优秀组织奖:奖励活动组织得力的县(市)区教育局和基层学校。要求组织工作扎实,有活动实施方案,学校和学生参与面广,活动形式丰富多样,效果显著,并能够及时上报开展活动的相关材料。
艺术表演奖:上报节目按照组别评选出各项目的一、二、三等奖。
艺术作品奖:上报艺术作品按照组别评选出各项目的一、二、三等奖。
指导教师奖:奖励获艺术表演节目一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和艺术作品一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
优秀创作奖:在获得一等奖的节目中,奖励为本届艺术节活动原创的优秀艺术表演节目。
艺术教育论文奖:设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一、二、三等奖。
 
 
 
 
 
 
附件2
吉林市第十一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报送要求
 
一、艺术表演节目要求
(一)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歌曲(其中一首应为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需提交合唱谱的电子版。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三)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四)戏剧节目
含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五)朗诵节目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少于2人,不超过8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
二、艺术作品要求
(一)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均不超过四开(40 cm×60 cm)。
(二)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三)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艺术作品需提交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电子文档(不超过400字)。
作品不用装裱,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一律用铅笔写在作品背面。
三、“阳光下成长”征文要求
征文内容为反映广大中小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体会和收获,文体不限。文稿用word文档,单倍行距,标题用宋体2号粗体字,作者姓名、学校、年级和正文用仿宋小3号字。纸质和电子文本需要同时报送。
四、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要求
论文围绕“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主题,重点关注艺术教育现状调研、改革成果和评价制度。正文不超过5000字,署名作者不超过2人。论文评选分为甲、乙两类:甲类为2012年12月及以后撰写并且没有公开发表过的论文;乙类为2012年12月及以后公开发表的论文。
论文需同时报送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文本格式:用word编辑,A4纸型,标题用小2号宋体字,正文用小3号仿宋体字。纸质文本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公开发表的乙类论文须附发表刊物封面和目录页的复印件。
五、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一)报送数量。
各县(市)区教育局在组织基层学校选拔基础上,以专场演出和画展的形式上报作品,征文限报10篇,论文限报5篇。其中每项的报送比例为小学和中学的分别为60%和40%,专场演出要覆盖艺术表演类的所有项目
市直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上报艺术表演类节目为1至2个,艺术作品限报3幅,征文限报3篇,论文限报1篇。省、市级艺术示范校报送数量可突破以上数量限制。
吉林市教育局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艺术作品不退还作者。
(二)报送方式和时间安排。
1、2015年3至5月,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每月上报一次艺术节活动简报,要求电子版发送至吉林市艺术节邮箱jlsysjyx@163.com)。
2、4月29—30日,各市直属学校报送艺术表演节目报送表(电子版发送至jlsysjyx@163.com)。
3、5月8日,各市直属学校将参赛美术作品(原作品)和报送表(纸质版)报送至吉林市昌邑区第二实验小学校,联系人:安俊峰13196229908、范宇萍18943239333,同时艺术作品报送表电子版发送至 279608330@qq.com
4、5月11日在市教育学院召开市直属学校演出专场领队会,具体时间和参加人员另行通知。
5、5月13—15日为市直属学校演出专场,直属学校每单位演出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6、5月18日——29日为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艺术专场和画展,演出时间为1小时30分钟,场次顺序由领队会抽签决定。具体演出地点由各县(市)区自定,在进行演出专场的同时进行画展,届时由吉林市教育局组织评委团前去现场评选。
7、6月1日,各县(市)区教育局交参赛美术作品(原作品)和报送表(纸质版)报送至吉林市昌邑区第二实验小学校,联系人:安俊峰13196229908、范宇萍18943239333,同时艺术作品报送表电子版发送至 279608330@qq.com
8、6月1日,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上报“阳光下成长”征文、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艺术节活动总结。
艺术节活动总结电子版发至邮箱jlsysjyx@163.com
征文和论文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至吉林市教育学院综合部联系人:辛晓宇15662155521、唐静13943251023,电子版发至175959228@qq.com
9、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吉林市教育局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联系人:周巍巍 联系电话:62048475 13944219889,艺术节专用邮箱:jlsysjyx@163.com
 
 
 
 
 


附件3
吉林市第十一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文艺节目报送表
  
组别
类别
节目名称
指导
教师
是否
创作
 
1
 
 
 
 
 
 
 
2
 
 
 
 
 
 
 
3
 
 
 
 
 
 
 
4
 
 
 
 
 
 
 
5
 
 
 
 
 
 
 
6
 
 
 
 
 
 
 
7
 
 
 
 
 
 
 
报送单位:
注:组别为小学、初中、高中、职业学校。类别为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
领队:           电话:                 报送时间:


附件4
吉林市第十一届中小学生艺术节
美术作品报送表
报送单位:
序号
   
姓名
组别
类别
作品名称
指导教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注:组别为小学、初中、高中、职业学校。类别为绘画、书法(篆刻)、摄影。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报1名。
联系人:       电话:           报送时间:
附件5
吉林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申报书
论文代码(5位)
论文题目
论文类别
17AB01
 
□甲类
□乙类
发表于何种报刊(期数、日期)
论文内容
 
□学校艺术教育现状调研;□学校艺术教育综合改革成果案例;□学校艺术教育评价制度研究
作者姓名(含合作者不超过2名,调研报告不超过5名)
 
 
 
 
第一作者
有关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专业
 
 
 
 
 
  
职称
职务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座机和手机)
 
 
作者声明
本论文系本人(和合作者)独立完成,并且没有参加过全国第一、二、三、四届中小学和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的评选;本论文资料和数据真实确凿,不涉及泄密问题;本论文除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不含其他任何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成果,不存在侵害他人知识产权问题。本人同意本论文可由全国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复制保存、汇编成集。本人完全意识到以上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
论文作者(含合作者)签名                                              
         
学校、单位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地(市)或县(市)教育
行政部门意见(盖章)
 
   月 日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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