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部署

  • 关于评选全市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的通知
  • 信息来源:未知     时间:2013-11-04 11:05

 

关于评选全市中小学
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市属民办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健全我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市教育局决定开展市级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普通中小学(含民办)、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市教育学院和教师进修学校中截至2013年12月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在职在岗教师和具有中小学教师职务的教研员,重点是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的中小学教师。在上述学校中兼课的符合年龄条件的校级领导也可以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条件
1.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2.具有高尚的师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无私奉献、为人师表。淡泊名利、志存高远,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受到广大学生的尊敬和爱戴,得到广大教师的肯定和好评。
3.刻苦钻研、严谨笃学,自觉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书育人的本领。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注重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创新,努力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代新人。
(二)中小学教师业务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以上,完成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培训;小学教师具有小学高级教师以上职称;中学教师具有中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
2.学识基础:对所任教学科具有坚实、系统的教育理论基础,能够运用现代教育理论较好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全面理解领会任教学科的课程标准及教材教法;及时准确掌握任教学科国内外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
3.教育教学效果: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成果优秀;曾多次做过市级以上的示范课、观摩课,并获得好评;教学经验曾在市以上的范围进行交流、推广。
4.教育科研能力: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勇于探索和创新,承担过市级以上规划立项的教育科研项目或其子课题,并有通过鉴定验收的相应的书面成果;在公开发行的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出版过一定数量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论文或著述。
5 .培养指导青年教师:发挥模范示范作用,承担培养指导青年教师的任务,在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业务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所培养指导的青年教师获得过县级以上的相关奖励。
6 .中小学校教师申报人员须具备市级骨干教师资格。
(三)中小学校级领导干部申报条件
中小学校级领导干部申报学科带头人除参照上述政治、业务条件之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担任领导职务后,仍兼任一定的教育教学或科研任务,校长推荐人选须完成校长任职资格培训。
 2. 在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方面经验丰富,业绩突出。在全市校级领导干部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声望。本人任职期间所在学校被评为市级以上先进单位。
 三、评选办法
按照个人申报、学校提名、县(市、区)推荐、市教育局考核的程序进行。确定人选经教育局组织的培训合格后,颁发证书。
四、工作要求
推荐市级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是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各县(市)区、学校要严格要求,精心组织。
(一)各县(市)区、学校要加强对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由主要领导负责,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具体工作机构。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坚决杜绝推荐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对于弄虚作假推荐上报的人选,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二)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县(市)区、学校要加强申报推荐工作的宣传力度和推荐过程的透明度。
(三)要坚持严格条件、保证质量、择优推荐、宁缺毋滥的原则,真正把一批有经验、有才华、在教学第一线的优秀教师充实到学科带头人队伍中来。
(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各县(市)区上报推荐人选的学校类别、地域要尽可能分布均衡,各学科分布也要合理。要注意推荐德育、地理、生物、音乐、体育、美术、综合实践课等学科的教师,保证学科齐全。对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学校在推荐名额上要给予适当倾斜。
(五)吉林市教育局将严格控制中小学校级领导干部参加推荐的比例。校级领导干部的推荐比例严格控制在20%以内。
(六)各县(市)区同一学校推荐人选不得超过2人,且同一学科人选不得超过1人。
各县(市)区、学校要严格按照下达的名额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材料。上报材料包括:
1. 《吉林市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一览表》。
2. 推荐人选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继续教育及有关培训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与申报材料内容相对应的获奖证书及教科研成果等材料。
 3. 以上材料复印件用A4纸打印,采取左侧装订成册,要有封皮及目录。《推荐人选一览表》同时报电子文档,《推荐人选一览表》存为Excel文件,其余存为Word文档。
4.所有书面及电子材料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民办学校于11月18日、19日上报;县(市)区于11月20日上报。
联系人:赵继红,联系电话:0432-62017793,电子邮箱:2014278@163.com
 
附件:1.吉林市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 吉林市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一览表
 
 
 
 
   吉林市教育局
2013年11月4日
附件1
吉林市中小学
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推荐名额
备 注
   
360
 
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74
每个学校不超2人
船营区
30
 
昌邑区
30
 
龙潭区
30
 
丰满区
30
 
高新区
3
6
经开区
3
 
永吉县
35
 
磐石市
35
 
桦甸市
35
 
蛟河市
35
 
舒兰市
35
 


附件2
全市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一览表

地区
名次
 名
工作单位
出生
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行政职务
最高学历
任教学科
获奖情况
教科研成果
备注 
荣誉称号方面
教学业绩方面
科研课题方面
论文著述方面
 
 
 
 
 
 
 
 
 
 
 
 
 
 
 
 
 
 
 
 
 
 
 
 
 
 
 
 
 
 
 
 
 
 
 
 
 
 
 
 
 
 
 
 
 
 
 
 
 
 
 
 
 
 
 
 
 
 
 
 
 
 
 
 
 
 
 
 
 
 
 
 
 
 
 
 
 
 
 
 
 
 
 
 
 
 
 
 
 
 
 
 
 
 
 
 
 
 

 
注:1.    采用 Excel 格式制作表格;
2.“姓名”栏:应与被推荐人身份证及审批表所填写的姓名一致;
3.“出生年月”栏:统一填写格式,如出生于1964年6月,填写成1964.06,表内其他项目时间填写格式同上;
4.“获奖情况”栏:填写在个人荣誉及教育教学方面最重要的获奖情况,按奖项级别(国家、省、市级)依次标明名称、发证机关、时间等,除国家奖项外其他奖项截止到2008年,每方面填写10项左右;
5.“教科研成果”栏:填写在承担课题、发表论文及编撰著述方面最重要的成果情况,按设立级别(国家、省、市级)依次标明名称、发证机关\发表刊物、时间等,除国家成果外其他成果截止到2008年,每方面填写10项左右;
6.“备注”栏: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内容,校级领导在此填写任职期间学校荣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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