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秋冬季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学校食品、饮用水安全及传染病防控工作指示精神,强化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和各项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和维护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结合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近期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秋季联合检查,请各县(市)区、各级各类学校认真做好秋冬季学校卫生工作的安全自检和迎检工作。
一、检查重点
(一)学校食品安全
1、查各级各类学校食堂硬件建设和管理、食品采购、加工、存储、留样、索证索票、流程、蔬菜农药残留检测、育人氛围建设等环节。
2、检查各级各类学校饮用水环境、设施、管理、检测记录、检验报告索取等情况。
3、检查食堂工作人员健康体检情况、培训记录情况、新上岗人员培训情况。
4、检查食品卫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5、检查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上墙情况。
6、检查二次申报“标兵候选食堂”软硬件建设和管理情况。
7、检查校区超市管理、营业执照审批情况、商品是否符合经营范围、是否有生产许可、是否在保质期、是否有霉烂变质、工作人员健康体检情况。
8、督查全省大中小学校落实《细则》情况,是否有具体措施和本级规章制度等,重点对市(州)及县(市)区教育局开展相关工作情况。
(二)学校传染病防控及健康教育、近视防控
1、检查学校流行病、传染病防控措施。
2、检查小学入学疫苗接种工作情况。
3、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近视眼防控培训、筛查建档工作情况。
4、检查学生晨检、体检工作措施和落实情况。
5、检查各级各类学校落实《吉林省高校医疗卫生机构考核达标细则》(试行)、《吉林省中小学卫生(保健)室考核达标细则》(试行)、《吉林省学校健康教育达标细则》(试行)及《吉林省高校、中学、小学、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考核达标细则》(试行)的情况。
6、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健康教育课及防控艾滋病教育、禁毒教育、膳食营养师参培工作方案及措施等情况。
(三)学校饮用水情况
1、检查学校食堂用水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
2、检查学校自备水源管理情况。
3、检查学校桶装水饮水机消毒情况、桶装水贮存情况。
二、检查范围及对象
市教育局将与市卫生局、市药监局组成联合检查组,依据检查内容对市直属学校和各县(市)区学校、各级托幼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学校和托幼机构进行通报批评。
省教育厅将抽查我市8所学校,分别是市直属学校中小学各1所,1个县和1个区有食堂的中小学校各1所,中职中专学校和幼儿园各1所。请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做好迎检工作。
三、检查时间
省教育厅检查时间:10月15日——11月下旬。
市教育局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
201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