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申报第三批吉林省
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申报第三批吉林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的通知》(吉教师字[2012]73号)转发给你们,望认真学习,充分领会文件精神,按具体要求上报。我市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名额分配
每县(市)区限报2个学科,每个学科限报1人,其中一个学科必须为体育、音乐或美术学科。
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市属民办学校限报1个学科,每个学科限报1人。
二、申报材料
(一)个人自然情况、行政奖励、教学业绩、科研课题证书复印件,A4纸,左侧装订。
(二)填写《吉林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申报表》,并加具学校、县(市)区教育局意见。
三、申报时间
各单位将申报材料于11月12前上报市教育局师资培训处。联系人:赵继红,联系电话:62014278。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申报第三批吉林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
2012年11月6日
吉林省教育厅(通知)
吉教师字〔2012〕73号
关于申报第三批吉林省中小学
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省直中小学校: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落实吉林省促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行动计划全面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继前两批“吉林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启动之后,为进一步加快我省高素质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中小学学科均衡发展,吉林省教育厅决定建立第三批30个“吉林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省普通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高中)和教师进修院校的在职教师。
二、申报条件
申报吉林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必须符合《吉林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吉教师字〔2010〕8号)中的要求:
1.在全省乃至全国本学科领域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且有较丰富的指导青年教师成长的经历和经验的省特级教师。工作业绩特别优秀者,条件可放宽至省级学科带头人。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堪称育人的模范、教学的能手、科研的专家。
3.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承担工作室的职责任务。
4.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开设网上交流平台。
三、名额分配
第三批拟建设的名师工作室学科名额分配见下表。
学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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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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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1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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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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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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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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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德与生活(社会)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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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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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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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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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践活动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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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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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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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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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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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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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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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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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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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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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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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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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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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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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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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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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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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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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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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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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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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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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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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教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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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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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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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受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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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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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荣誉称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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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学习与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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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青年教师成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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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论著和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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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绩及贡献(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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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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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说明:是否同意筹建名师工作室;学校能否为工作室提供工作便利;挂牌名师的业务能力和指导能力)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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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教育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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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说明:是否同意筹建工作室;能否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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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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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说明:对挂牌名师的初评情况;是否同意筹建名师工作室;能否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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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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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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