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校园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开展
情况进行调度和检查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按照吉林市“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的总体部署,落实《吉林市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的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确保城区教育系统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市教育局决定对“校园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开展一次专题调度和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调度工作会
按照市教育局的工作安排,定于10月18日下午1:00在吉林工业经济学校三楼会议室,召开“校园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开展情况调度会。
会议内容:调度各学校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校园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的通知》工作情况。
参加人员: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主管此项工作的副校级领导、四城区、高新区和经开区主管科长。
要求:各参会单位在准时参会。在会上进行交流的同时,上报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汇报。
二、检查日程安排
此次综合整治活动将与秋冬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相结合进行。市教育局将联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市卫生部门先期对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进行检查,然后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学校进行抽查。各县(市)区重点检查薄弱学校。
(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检查
分为四组,日程安排如下:
第一组(11所):
检查人员:秦德恩、孙兆杰、李永辉
10月22日:一中、工贸学校(含西校)、五十五中、女子学校
10月23日:二十三中、毓文中学、经贸学校
10月24日:工业经济学校、轻工业学校、机械工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10月25日:十二中、新吉林实验学校、吉林三中
第二组(11所):
检查人员:林颖、郎英杰、李鑫
10月22日:一实验小学、五中、实验中学、九华外事学校
10月23日:六十一中
10月24日:机电工程学校、十八中
10月25日:田家炳中学、幼儿园、五十八中、二实验小学
第三组:(11所)
检查人员:唐嘉功、张兴东、汪印
10月22日:九中、朝中、十三中、朝小
10月23日:北华师范分院、二中、财经学校
10月23日:吉化一中、吉化一小、吉化二小、信息工程学校
第四组:(14所)
检查人员:周巍巍、张书源、人员待定
10月22日:吉化三小、吉化三中、吉化六中、吉化六小
10月23日:吉化六中南校、城建学校、四中、万达实验小学
10月24日:石化工程学校、吉化九小、吉化九中
10月25日:吉化松江实验学校、江城中学
(二)县(市)区学校检查
各县(市)区检查采取互检方式。城区体卫艺科长和外县(市)体卫艺科长进行分组检查。分成两组,各县(市)区各抽检三所学校。具体检查安排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
(一)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日常管理过程,米、面、油、肉类的索证登记工作,餐具消毒工作,从业人员的资格是否合格,食堂操作过程和餐饮设施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每餐留校制度是否落实,食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食堂用水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薄弱学校食堂是否进行改造。此次检查主要依据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吉林省学校食品安全达标细则》(试行)及《吉林省学校饮用水安全达标细则》(试行)内容进行检查。90分以上食堂评为“吉林省学校卫生安全标兵食堂”;80分以上食堂评为“吉林省学校卫生安全达标食堂”;未参评或80分以下食堂为不达标食堂,必须限期整改。对达到标兵的学校食堂将进行通报表彰和颁发奖牌。
(二)学生饮用水管理工作:重点检查学校存放桶装水的场所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是否做到索证及时,饮水机清洗消毒是否严格执行。
(三)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重点检查学校是否有专人负责传染病防控工作,各项制度是否健全,每日晨检工作是否落实,因病缺课原因是否追查,发现的传染病是否得到及时治疗和隔离。校医对日常传染病防控知识的知晓率。
(四)校内生活用水检查:重点检查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用水是否符合生活用水标准,二次供水的学校是否定期清洗水箱,并定期对水质进行监测。
(五)校内食杂店或超市:重点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销售的食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是否销售了禁止销售的食品,进货是否按要求进行了索证,是否做好验收登记工作。
(六)此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任务落实情况。是否做到了“优化全市校园周边环境。对学校食堂进行提质扩容缓解供需矛盾;以动漫等多种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禁止购买占道经营食品,加强日常督导检查,避免发生食物中毒等危害学生健康的事故;要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在学校周边杜绝占道经营现象。”
吉林市教育局
201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