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部署

  • 关于开展“法律服务面对面”活动的通知
  • 信息来源:未知     时间:2012-02-29 22:02

 

关于开展“法律服务面对面”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根据市委、市政府“发展上水平、干部下基层”活动精神,按照局领导指示,法规处将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及市属民办学校法制工作进行有重点的集中检查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局组织开展的这次集中检查调研活动,以实施国家“六五”普法教育规划为引领,以推进全市依法治校为主题,以落实年度教育普法计划为核心,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措施得力、实效显著”为标准,以“心系基层、面向基层、服务基层”为目标,集中深入各县(市)区、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开展专项检查调研活动,有效规范和督促基层教育法制工作,帮助解决存在问题,及时挖掘先进典型,积极推动吉林市依法治校工作。
二、形式内容
今年3月至5月,对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县(市)区部分学校规范化建设进行全面检查调研检查与调研相结合,指导与服务相结合,最终形成调研报告及有关情况通报。
检查调研范围如下:
1、学校章程、岗位职责、规章制度等规范化建设情况;
2、学校领导、师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情况;
3、校内民主监督和师生维权保障情况;
4、学校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情况;
5、近两年来学校法律纠纷调处情况;
6、未成年人保护及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预防情况;
7、学校缔结合同有关程序及审核备案情况;
8、学校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筛查情况;
9、“深化法律进校园,服务教育科学发展”主题征文活动开展情况;
10、对依法治校工作有哪些意见、建议、要求。
在检查调研中,对于明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的行为,当场下达整改意见书;对于存在重大瑕疵可能对学校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法律文书或协议,当场提出补救建议,填写法律隐患行为登记表;对于学校存在的法律纠纷案件等及时给予政策性指导服务。
三、具体方式
此次集中检查调研活动,由钱大波副局长带队,率局法律顾问及法规处相关人员,集中深入各县(市)区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采取听取学校领导简要汇报、查阅相关档案材料、审阅所有生效的各类合同文本、召开师生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检查和调研。
望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依据2012年全市教育法制工作要点和“法律服务面对面”活动要求,以此为契机,认真开展自查,摸清底数,规避风险,弘扬成绩,全面实施依法治校。
 
附:“法律服务面对面”活动日程安排
 
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法律服务面对面”活动日程安排
 
 

批次、日期
单位名称
第一批
(3月上旬)
江城中学、吉化三中、吉化三小、工贸学校船营区教育局(七中)、吉林二中、高新区教育局(松花江中学)、北华大学师范分院、丰满区教育局(二十九中学)
第二批
(3月中旬)
广播电视大学、吉林五十八中昌邑区教育局、吉化一中、吉化一小、田家炳中学、二实验小学、市幼儿园、吉化六中南校、省城市建设学校、吉林四中、吉化二中、吉化九小、吉化六中吉化六小吉林十二中
第三批
(3月下旬)
吉化九中、吉化二小、龙潭区教育局、磐石市教育局、桦甸市教育局、蛟河市教育局、舒兰市教育局
第四批
(4月上旬)
吉林实验中学、吉林工业经济学校、轻工业学校、吉林五中、吉林十八中、机电工程学校、吉林三中、吉林六十一中、经开区教育局、朝鲜族中学、吉林十三中、朝鲜族实验小学
第五批
(4月中旬)
特殊教育实验学校、机械工业学校、一实验小学、吉林九中、女子学校、吉林二十三中、吉林五十五中、经济贸易学校、吉林一中、毓文中学
第六批
(4月下旬)
永吉县教育局、财经学校、教育学院、吉化松江实验学校、吉林石化工程学校、信息工程学校、吉化新吉林实验学校、吉化四小、公用事业工程学校

联络员:何刚(电话:66010019,13944641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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