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举办2017年全市幼儿园优秀
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幼儿园及校带园:
为贯彻教育创新和课程改革的新理念,促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激发广大幼儿教师设计制作玩教具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升我市幼儿园自制玩教具水平,为2018年国家和省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奠定基础,市教育局决定举办2017年全市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凡在幼儿园各学科教学中使用的,由幼儿教师创造设计制作,以前未参加过国家和省、市评选,或已参加过评选但又有了较大改进的自制幼儿玩教具,均可参加展评。
2.结合教育新课程改革,在综合功能、探究实践功能、创新功能等方面有所改革和创新的自制幼儿玩教具。
二、评选条件
1.科学性。参加评选的幼儿玩教具应符合科学原理,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过程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践操作技能。
2.教育性。符合教育课程改革理念,有助于改进教学方法,解决教学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有利于幼儿理解知识和训练技能,引发学习兴趣和思考;有利于幼儿主动参与、合作交流。
3.创新性。参评教具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实验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在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方面有所创新和发展,特别是能与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整合,在改进或替代传统的实验仪器方面富有创意。
4.实用性。取材容易,结构简单,易于操作,性能稳定,通用性好,安全可靠,造价低廉,外形美观,便于自制推广,有助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三、奖项设立
设立优秀自制玩教具作品奖和组织奖。
1.作品奖:玩教具从科学性、教育性、创新性、实用性等方面进行评价,设优秀自制幼儿玩教具作品一、二、三等奖。
2.组织奖:对本次活动中发动范围广、参与积极性高、参评作品整体水平高、组织得力有序、在评选中取得较好成绩的县(市)区、单位设优秀组织奖。
四、展评方式和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本县(市)区的展评活动,要成立自制教具评审领导小组;市教育局直属幼儿园及校带园由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负责组织评审。评比过程中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将深入到县(市)区,与县(市)区评审小组共同对作品进行评审。
2.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幼儿园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广泛发动,创造条件,在各方面予以大力支持,推动自制玩教具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
3.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本地自制幼儿玩教具评选方案于11月25日前报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于12月20日前组织展评活动;市教育局直属幼儿园及校带园将参评作品于12月10日前报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各参评单位需填写“参评作品申报表”、“参评作品汇总表”。
联系人: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姚猛,联系电话:6207668,电子邮箱:63018851@QQ.com。
附件:1.参评作品申报表
2.参评作品汇总表
吉林市教育局
2017年11月2日
附件1
参评作品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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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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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所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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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园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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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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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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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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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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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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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者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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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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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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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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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红底免冠) |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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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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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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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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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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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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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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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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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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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作者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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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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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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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红底免冠) |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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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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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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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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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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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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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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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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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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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外形和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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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图片 |
作品主要功能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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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制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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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者确认事宜 |
本申报者对所申报材料的作者署名负责,同意主办单位根据需要公开、采用或出版所申报的材料。
申报者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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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
盖 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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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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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参评作品汇总表
参评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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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校 |
作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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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具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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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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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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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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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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