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关于上报
2018年因公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
按照市外办《关于报送2018年因公出国(境)计划的通知》(吉市外发[2017]3号)要求,为统筹谋划我局2018年因公出国(境)计划安排,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现就做好上报2018年因公出国(境)计划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各处室要高度重视因公出国(境)计划编制工作,按照“突出重点、控制总量、保压结合、服务发展”和“因事定人、人事相符”原则,根据本单位、本部门对外交流与合作任务和我市对外交往需要,科学编制2018年因公出国(境)计划。
2.因公出访必须有实质性任务。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安排考察性出访。编制出国计划时,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平均分配出访指标。
3.领导干部因公出访,出访任务须系本人分管,且符合年度出访次数要求。外方邀请单位必须是对口或相应级别人员,严禁通过中介机构联系或出具邀请函。不得应境外中资机构和外国驻华机构、海外华人华侨邀请出访。
4.出访国家、时间、人数须符合相关要求。出访国家应避免集中于少数发达国家和热点国家。6个月内不得出访国(境)两次。除大型招商展会、文体交流和培训团组外,其他团组人数不得超过6人。在外停留时间(含离境和抵境当日)1个国家(地区)不超过5天2个国家(地区)不超过8天,3个国家(地区)不超过10天。
5.各单位、各处室因公出国(境)计划,须经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上报。请于11月14日前将计划(单位盖章、主管领导签字)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同时电子稿传信箱:495566341@qq.com。逾期未报的单位和处室,视为2018年无出访任务,不再审批临时提出的因公出国申请。
联系人:局办公室王晓杰,电话:13944222773。
附件:2018年县(局)及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境)计划报表
吉林市教育局
2017年11月10日
附件
2018年县(局)及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境)计划报表
单位名称(印章): 联系人: 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 编号 |
团长姓名 |
单位名称 |
单位属性 |
团组名称 |
团组性质 |
出访类型 |
出访国家(地区) |
出访任务 |
出访时间 |
出访 天数 |
出访总人数 |
党政人员数 |
团组 经费数 |
经费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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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单位属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2.团组性质:自组、非双跨;参团、双跨;省内参团;自组、双跨。
3.出访类型:经济贸易、科学技术(教育)、文卫体、留学培训、会议、友好访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