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对县(市)区、局直属中小学校
和市属民办中小学校2017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进行现场抽查复核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为依法确保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与连续性,做好迎接教育部统计数据审核组专项督查抽检准备工作,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审核通过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7】10号)以及省教育厅2017年统计工作布置会议提出的要求,市教育局拟于近期深入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局及市直中小学校、民办中小学校开展2017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现场抽查复核。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局由主管局长负责,落实专门科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各中小学校、民办中小学校由校长负责,指定一名中层干部牵头落实,先行自查复核,确保向市教育局报送的年度统计数据与台帐或基层报表数据及学校的实际情况相衔接、相对应,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自查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逐级报告,共同研究处理办法,及时妥善做出处理。
2.以下内容要建立相应台账:学生学籍(年龄、少数民族情况),招生和毕业生情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随班就读(要求具有残疾证),教师名册及专业技术职务情况,教师培训情况,办学条件(校舍面积、资产、计算机、图书等)完善佐证,以备抽查复核。
3.各地、各有关学校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要迅速展开自查复核。在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各中小学校、民办中小学校自查的基础上,市教育局组成抽查复核组,于12月18日——2018年1月10日对各地、各有关学校进行现场抽查复核。各有关地方教育局主管领导和相关学校校长牵头负责,做好配合。抽查复核按要求要突出重点区域,突出热点学校和享受国家生均经费补助支持的民办学校,突出在校生人数、班额和重要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实现相关统计数据可对照,能印证,相关联。对于抽查复核中发现的问题妥善纠正处理,并视情节启动问责机制。对因报送统计数据严重失实,套取国家经费造成损失和影响的,严肃处理,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小学、民办学校分别填写附表后,务于12月12日下班前报送至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联系电话:62049666,邮箱:ghc62049666@126.com,联系人:张晓卉,报送地址:市政府7号楼116室。
附件:1.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2017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自查复核工作主管领导及工作人员登记表
2.市直中小学、民办中小学2017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自查复核工作领导及工作人员登记表
吉林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11日
附件1 县(市)区教育局2017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自查复核工作主管领导及工作人员登记表 县(市)区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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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联系电话 |
备注 (中层干部及工作人员填写所在科室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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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机号码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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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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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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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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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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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中小学、民办中小学2017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自查复核工作领导及工作人员登记表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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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联系电话 |
备注 (中层干部及工作人员填写所在科室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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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机号码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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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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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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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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