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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对《吉林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及后续行动中年度公办幼儿园规划建设项目 进行督查的通知
  • 信息来源:未知     时间:2017-09-21 15:05

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对《吉林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及后续行动中年度公办幼儿园

规划建设项目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有关学校:

为全面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对学前教育和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类项目进展实行月报制的通知》(吉教联字〔201724号)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对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做好协调指导工作,督促县(市)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工作程序,通过现场督查或随机抽查加强工作调度,确保项目建设按规划、计划有序推进”和市政府有关要求,市教育局将于近期对实施《全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及后续行动中的2016-2017年公办幼儿园规划新建、改扩建项目,特别是纳入2017年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的相关规划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检查内容

各县(市)区落实《吉林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及后续行动中2016-2017年规划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其中,2016年新建幼儿园(校带园)16所,改扩建幼儿园(校带园)25所;2017年新建幼儿园(校带园)5所,改扩建幼儿园(校带园)23所。

二、督查检查方式

市教育局组成督查检查组,采取听取县(市)区教育局主管领导的情况汇报,查看有关文件材料,现场实地踏查等方式对落实《吉林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及后续行动中的公办幼儿园规划新建、改扩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和检查。县(市)区教育局对上述工作进行整体汇报,对幼儿园建设项目留取影像资料,并做好现场实地踏查幼儿园建设项目的准备工作。

三、时间安排

925-1025日。

四、检查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由教育行政部门主管领导牵头,组织有关人员做好迎接督查和检查的准备,形成专项汇报材料,并提供相应文件资料和账目等材料,不弄虚作假,不回避问题,全面配合督查检查。督查检查结果将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县(市)区政府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评估考核相关指标体系加以考评。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有关学校务于922日下班前将年度公办幼儿园规划建设项目9月份进展情况调度表,网上传报至吉林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电子邮箱:ghc62049666@126.com)。此后,将实行半月调度制,即每月8日和23日分别填报调度表。

联系人: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于文波  62049666

 

吉林市教育局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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