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部署

  • 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组织开展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 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 信息来源:未知     时间:2017-08-17 10:10

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组织开展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

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今年911日至17日是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根据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吉林省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为促进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普通话推广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进一步提高普通话在校园的普及程度,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师生的普通话水平,现就我市开展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国民语言能力。促进国家文化的繁荣发展,保障社会语言生活的和谐健康,激发国民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认同感,自豪感和自觉规范使用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为建设与综合国力相适应的语言强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活动主题

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三、活动安排

(一)认真学习。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全体师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吉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等宣传材料,播放宣传录音,扩大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使普通话得到全面的宣传和推广。

(二)加强宣传。活动周期间各级各类学校要营造深厚的推普氛围,召开师生推普动员大会,明确职责,对活动做出具体的安排及部署。结合“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主题,利用推普周的宣传平台,将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提升广大教师素质和工作质量以及加强学校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多渠道、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及社会实践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在校门处悬挂以宣传语言文字工作为内容的横幅,在校内办一期宣传栏,在学校周围社区的公共场所张贴推普周宣传海报,在校内设立推普永久性宣传牌。

(三)组织形式多样的推普周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师生进行普通话演讲,推普知识竞赛,有奖征文活动以此增强师生语言规范意识和普通话应用能力。中小学开展升旗仪式、班会、队会、团会、课本剧表演、校内经典诗文诵读比赛、规范字书写比赛等活动。高中、职校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经典诗文诵读比赛、演讲赛、辩论赛、规范字书写比赛、语言文字知识竞赛等活动。鼓励学校面向社会、社区尤其是面向乡镇农村开展宣传活动。

(四)各学校应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推普周活动方案,并及时发送活动信息。

(五)组织学生在校园内开展“啄木鸟”行动,查找繁体字、错别字、异体字、字形不全等不规范用字。

(六)推荐学校申报语言文字省、市级示范校及中华经典诵读实践基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认真组织好推普周活动。各学校要为推普周活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证。

(二)发挥学校的基础和辐射作用。各级各类学校是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的重要基础阵地。要以争创省级、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对学校语言文字规范重要性的认识,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上一个新台阶。在“推普周”期间各学校要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走上社会、走进社区进行宣传,以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宣传效果。有力推动我市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

(三)统筹协调,创新工作。各学校要加强宏观统筹和分类指导,充分调动和鼓励全校师生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推普工作的均衡、可持续发展。要注重与日常推普宣传、语言文字常规工作的衔接和融合,通过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的创新,不断提高和扩大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在活动形式上,要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需求,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手段,扩大宣传领域,拓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注重宣传的内涵和实效。

(四)紧扣主题,注重效果。今年是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的开局之年,又恰逢“八一”南昌起义、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中华民族全面抗战爆发(七.七事变)80周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准确把握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赋予的重要职责,紧扣主题,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革命传统。要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宽覆盖面,扩大影响力,切实增强宣传效果。

(五)高度重视安全。在开展各项活动,特别是广场宣传和走进社区活动时,要高度重视安全,在活动前要制订活动安全工作方案与应急预案,做到组织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圆满完成本届推普周的各项活动。

(六)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市属民办学校要根据通知精神制定本地、本单位推普周活动方案(电子版)于826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市语委办。市教育局、市语委办将组织相关单位巡视、观摩、检查。推普周总结(电子版)于92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市语委办。

联系人:关海龙,联系电话:62049388,电子邮箱:2303837583@qq.com

 

 

 

 

吉林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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