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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高等职业教育 衔接试点招生工作的通知
  • 信息来源:未知     时间:2017-07-10 16:30

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高等职业教育

衔接试点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有关中职学校:

2017年中考录取工作即将开始,为了保证省教育厅安排我市的中高职衔接试点招生计划顺利完成,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7年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宋杰局长在全市中考招生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对有关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试点中职学校于2017712日上午10,到市招生办领取提前批次首次录取学生名单(拷贝电子件),并及时通知学生录取结果和报到信息,及时邮寄录取通知书。

2.请各试点中职学校根据首批录取的情况,及时组织未完成计划专业的志愿征集工作。志愿征集的对象一是吉林地区范围内,未被衔接专业和普通高中录取且中考分数在150分以上的学生。二是吉林地区范围内已被普通高中录取,但意愿发生改变,愿意参加衔接专业补录的学生。已被衔接专业录取的学生,有关学校不得为其办理退档、不得动员其调整专业和学校。

3.请各县(市)教育局协调所属招生办,认真贯彻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要求,支持和引导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积极转报地区范围内有补录计划的衔接试点专业,并在规范的前提下为有关学生办理调档提供便利。

4.对于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参加衔接专业补录的学生,有关中职学校要收集有家长和学生本人签字的高中退档申请。有关职学校要将所征集的补录志愿汇总成表,于2017721日上午报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处。职成处审核后在724日,统一到市招生办办理补录。补录将按照有关规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结果及时通知有关学校。

 

 

 

 

吉林市教育局   

                           2017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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