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部署

  • 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专项督查的通知
  • 信息来源:     时间:2018-05-29 13:26
  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吉林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部署安排,为扎实有效推进我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吉林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决定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县(市)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案落实情况。

2.县(市)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动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3.县(市)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摸底排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整改治理工作部署情况。

4.县(市)区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政策落实情况。

 二、日程安排

专项督查从6月中旬开始,每个县(市)区一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专项督查组由吉林市教育局、吉林市民政局、吉林市人社局和吉林市工商局分别选派人员组成,分为四个督查组进行督查。

三、督查方式

1.听取汇报。听取县(市)区专项治理情况工作汇报(包括目前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取得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

2.查阅资料。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的方式了解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3.实地抽查。随机抽查2所中小学校和2所文化类培训学校。

4.汇总反馈。简要反馈专项治理督查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县(市)区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校外培训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握工作重点,认真落实治理方案,加快摸排整改进度,切实把专项治理阶段任务落到实处。

2.落实责任。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扎实有效推进我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3.破解难题。各县(市)区要积极研究对策,采取有效措施,依法破解专项治理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特别是无证无照且不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查处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彻底。

                     

       吉林市教育局              吉林市民政局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