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8年学生军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学生军训秩序,加强学生军事训练管理,提高学生军事训练质量,按照《教育部国防教育办公室 全军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要点〉的通知》(教防办函〔2018〕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8年吉林市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谋划
各级各类高中及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要成立学生军事训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将军事训练和军事知识讲座作为高中和职业学校学生的必修内容,纳入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实施。
二、明确训练内容及要求
全市各级各类高中及职业学校要切实做好2018年入学新生的军事训练工作,按照《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教体艺〔2003〕1号)要求科学制定训练计划,合理安排军训内容,严格按纲施教。训练内容应包括集中军事训练、军事知识讲座及消防安全培训知识。训练时间应为7—14天之间,其中集中军事训练不得少于7天。军事知识讲座要组织学生集中学习军事理论、武器装备介绍、国家安全、领土主权等相关内容。有条件的国家级、省级国防教育特色学校要组织开展用图识图、军事五项等内容的训练。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行动的通知》(吉教联〔2018〕28号)要求,组织开展“消防进军训”活动,各学校要积极与消防部门对接,科学制定方案,力争在军训期间让学生普遍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培训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践性、操作性,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三、落实军训安全保障工作
各级各类高中及职业学校要加强学生参训期间的安全教育,强化学生军事训练的安全意识。军训开始前,各学校要全面了解参训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对有严重生理缺陷、残疾或疾病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和学校批准,可以减免不适宜参加的军事技能训练科目。军训期间,各学校要在集中训练场地设置饮水点、医疗点,做好学生军训防暑降温保护措施,学校主管校长、学生处主任、班主任、学校校医要自始至终参与医疗保障工作。气温高达35度以上的时段,不得安排学生室外训练;如遇恶劣自然灾害天气等对学生安全构成威胁时,一律暂停军训。各学校要建立和落实安全责任制,制定军训突发事件安全预案,要加强学生的食品卫生、流行病预防、交通安全教育,防止食物中毒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学生军训场地及经费
按照《吉林市财政局关于市教育局解决2017年全市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学生军训所需经费的意见》(吉市财请〔2017〕203号),各级各类高中及职业学校学生军训应尽量立足于校内进行,学生在校的食宿费由学生自行承担,外聘培训人员和军训服装租赁等费用立足于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解决。
五、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各级各类高中及职业学校要在学生军训前一周将学生军训计划表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本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军训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要在巩固军训成果,全面提升和延伸军训效果的同时,认真分析,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9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联系人:唐华,电话:62048476、18543221036 ,电子邮箱:7489287@qq.com。
附件: 2018年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军训计划表
吉林市教育局
2018年7月25日
附件
2018年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军训计划表
学 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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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章 |
校长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