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转发《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利用管理
信息系统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
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市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现将《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利用管理信息系统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吉教基一〔2018〕1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和义务教育学校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开展对标研判,组织开展核查,及时做好整改。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于8月30日前确定联系人并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以点对点的方式将各级账号和密码发到各县(市)区联系人,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达标评估系统的账号及登录密码下发给辖区内各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和市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和市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积极配合所在辖区教育局开展此项工作。
附件:1.《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利用管理信息系统做好<义务
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吉教基 一〔2018〕12号)
2.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达标评估工作说明
吉林市教育局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利用管理信息系统
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
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梅河口、公主岭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利用管理信息系统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施推进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48号),将利用“网络管理信息系统”对各地各校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以下简称《管理标准》)的推进情况进行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2018-2019年,为全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达标建设年。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对标研判,依标整改,力争到2019年底,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成为贯彻《管理标准》达标校,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得到整体提高。
二、开展对标研判。各校对标研判工作于2018年底前完成。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应用“网络管理信息系统”,结合本校贯彻实施《管理标准》的实际情况,对照每一项指标,如实客观地进行自我研判,系统将自动生成研判结果并提交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自我研判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自我研判结果负责。
三、组织开展核查。各县核查工作于2019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专家深入学校,采取访谈座谈、问卷调查、随堂听课、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在全面、深入了解各学校贯彻实施《管理标准》情况后,应用“网络管理信息系统”,客观如实地对各义务教育学校自我研判情况进行核查确认,核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学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核查工作实行谁核查谁负责制,由核查工作组组长对核查工作结果负责。
四、及时做好整改。各校要根据自我研判及教育行政部门核查确认的结果,有针对性地查缺补漏,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逐项做好整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贯彻落实《管理标准》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找出共性问题,作为调整政策、完善举措的重要方向和着力点,推动区域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整体提高。教育部、省教育厅将定期发布全国、全省义务教育学校贯彻落实《管理标准》情况报告,公布各地学校自查达标率、教育行政部门核查达标率等,并适时组织专家对各地各校情况进行抽检。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标准》和应用“网络管理信息系统”的培训工作,使广大校长和教师熟悉掌握《管理标准》的基本要求,并熟练运用“网络管理信息系统”,按时按标准完成自我研判工作。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于8月10日前确定联系人并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以点对点的方式将各级账号和密码发至市级联系人,由各市州逐级下发账号和密码。
附件:《管理标准》推进工作联系人回执表
吉林省教育厅
2018年8月6日
(联系人:杨锐,电话:0431-88904889,邮箱:694625635@qq.com)
附件
《管理标准》推进工作联系人回执表
地区 |
姓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手机 |
邮箱 |
QQ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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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达标评估工作说明
市教育局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达标评估系统的账号及登录密码发给各县(市)区教育局上报的指定联系人之后,请将各校的账号及密码下发给辖区内的各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和市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开展数据报送工作。
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达标评估工作由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照评估标准,对每一项指标逐一进行评价,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本辖区范围内义务教育学校填报的达标情况进行核查确认,地市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各地填报的数据进行相应的统计分析,督促下级单位完成达标评估工作。
相关操作步骤如下:
一、学校级用户操作步骤:
1.登录系统。打开浏览器,输入网址、登录名和登录密码进行登录。登录网址为:http://dc.emis.edu.cn/jcjy
2.如果是首次登录,请修改个人用户信息及密码,修改方式为:登录系统后,点击右上角的登录用户名进入修改个人信息和密码,修改完成后点击“确认修改”即可。
3.学校自评。点击主页面中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自评”,对相应指标进行评价,评价完成后,点击页面最下方的“完成自评”按钮进行保存。
4.完成。
二、区县级用户操作步骤:
1.登录系统。打开浏览器,输入网址、登录名和登录密码进行登录。登录网址为:http://dc.emis.edu.cn/jcjy
2.如果是首次登录,请修改个人用户信息及密码,修改方式为:登录系统后,点击右上角的登录用户名进入修改个人信息和密码,修改完成后点击“确认修改”即可。
3.核查确认。对完成自评工作的学校进行核查确认,为减轻核查确认勾选工作量,系统已默认将学校自评结果复制到教育行政部门核查确认情况中,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完成后点击最下方的“完成核查”按钮。
4.重复步骤3,直到下辖学校都核查确认完毕。
5.完成。
三、地市级用户操作步骤:
地市级主要是查看下辖地区达标评估的工作进展,督促下辖区县、学校完成达标评估工作。
1.登录系统。打开浏览器,输入网址、登录名和登录密码进行登录。登录网址为:http://dc.emis.edu.cn/jcjy
2.如果是首次登录,请修改个人用户信息及密码,修改方式为:登录系统后,点击右上角的登录用户名进入修改个人信息和密码,修改完成后点击“确认修改”即可。
3.查看各地工作进展,督促地方完成自评工作。
4.完成。
备注:为方便开展工作,请各县(市、区)工作管理人员加QQ群(全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达标评估系统的填报工作交流群),请拨打0432-62032785,咨询群号及进群密码。
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转发《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利用管理 信息系统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 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