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新学期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为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学校秋冬季节卫生安全工作,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发生,提高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能力,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1.严格食堂硬件设备建设。食堂内部环境必须清洁卫生;库存的霉变、过期的原材料必须按规定销毁;所有食品原材料必须按照食品规定进行采购;新聘用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岗前培训,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食堂内部防虫、防鼠措施必须切实有效;要积极建设“阳光厨房”。
2.严格食堂卫生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上墙;严格落实索证、登记、验收制度;做好餐具消毒、食品留样工作;严禁加工豆角、野生蘑菇、新鲜黄花菜、反复冷冻的海产品等食品,不得为学生提供凉拌菜,剩余饭菜要按要求处理;禁止使用国家未经许可的食品添加剂。
3.规范学校超市或食杂店的管理。严把进货渠道关口,做好索证登记,确保商品来源可追溯;经营商品必须在保质期范围内,不得出售超期、“三无”、非定型包装以及国家相关部门禁止销售的食品,定期清理库存;超市或食杂店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4.规范集体配餐管理。采用集体用餐配送的学校,必须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要索取配送单位的相关资质,完善协议,明确责任,定期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学校要有专人每天负责营养餐的交接工作,做好交接记录,按要求做好留样工作。及时了解学生对集体用餐配送情况的要求,并向配送单位反馈。
5.加强学校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开学前要对校内所有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使用一次性压水泵的要定期更换;要有专间存放桶装水,有专人负责桶装饮用水的管理;有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的学校要严格落实水源卫生防护、水质净化消毒、水质监测等卫生管理措施。
二、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1.做好通风、消毒工作。各学校要在开学初组织一次校园环境卫生大清扫活动,教室、办公室、微机室、实训室、会议室等场所要进行彻底擦拭、清扫、消毒、通风,校园内进行无死角大清扫,确保教学、工作环境整洁、卫生。学校要定期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清扫工作,各级各类托幼机构要重点落实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的防疫消毒措施。
2、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各类传染病防控制度,建立疫情逐级上报制度,明确传染病疫情上报流程,发现传染病疫情要立即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通报同级卫生防疫部门,做到传染病的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早报告。
3、进一步落实“三检一追”制度。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要继续加强每日晨检、午检、巡检工作,认真落实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和病因追踪、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尤其要注意结核病防控工作,严防学校结核病聚集性疫情发生。
三、切实做好学生健康体检工作
每年9月-10月各学校应当组织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因体检项目中的身高、体重、肺活量等部分数据需上报学生体质健康网。各学校要抓紧时间与体检机构沟通,做好学生体检工作。要按照《中小学健康体检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学生体检的组织、体检场所的安排、体检表的填写发放,与体检机构做好体检工作的沟通,敦促体检机构做好学生体检数据的分析统计工作,对体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上报。按照国家近视眼防控工作的要求,每学期要开展两次学生视力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四、切实做好学生健康教育工作
1.加强传染病的宣传教育工作。秋冬季是各类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多种有效形式进行防病健康教育宣传,让学生了解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营养膳食、运动健康、艾滋病预防等疾病预防方面的知识,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2.积极开展防治艾滋病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各初高中及职业学校要在开学初,给每个入学新生发放艾滋病预防健康处方,将艾滋病预防知识纳入课程教育教学,初中累计课时不少于6课时,高中和职业学校累计课时不少于4课时。继续开展艾滋病宣教进“百校”活动,逐步在所有学校设置艾滋病防治宣传栏。利用每年的“12.1”艾滋病宣传日,集中开展防艾宣教活动,让教师、学生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均达到95%以上。
五、做好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上报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及各类学校,一旦遇到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安全等方面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第一时间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监督部门,并做好事件的应急处理和情况续报工作。任何单位或个人瞒报、漏报、不报,都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吉林市教育局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