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吉林市教育学院2021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预算表格
一、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功能分类支出预算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济分类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九、2021年单位预算绩效申报项目汇总表
十、2021年事前绩效评估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一、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吉林市教育学院隶属于吉林市教育局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负责全地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行政干部培训。
(三)负责全地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工作、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吉林市教育学院内设17个机构,分别是:
综合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综合研训部、职业教育研训部、高中教育研训部、初中教育研训部、小学教育研训部、学前教育研训部、民族教育研训部、教师继续教育部、校长继续教育部、网络资源开发应用部、电化教育馆、教材图书管理办公室、课程改革办公室、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第二部分 预算表格
详见附件链接。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吉林市教育学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23.8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27.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万元。2021年收支总预算2823.84万元,比2020年增加 1112.63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批复预算中不包括其他教育支出及地方教育附加,2021年将此两项加入部门预算管理。所以有所增加。
二、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2823.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21.6万元,占79%。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2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100%;
三、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282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9.25万元,占43%;项目支出1108.48万元,占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6万元占11%;卫生健康支出71.5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120万元占4%。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057.15万元,占87%,公用经费162.1万元,占13%。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23.8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23.8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27.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万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27.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9.25万元,占52%;项目支出1108.48万元,占48%。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013.46万元,占86%;公用经费162.1万元,占14%。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19.25万元,占42%,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工资,维持机关正常运转,完成年度2021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4.6万元,占11%,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职工工资。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1.5万元,占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住房保障(类)支出120万元,占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19.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57.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取暖费、其他对个人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6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7.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45万元,2020年预算数45万元。主要原因是此项费用是全地区功勋级教师境外培训学习费用。
2、公务接待费1.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展公务活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规范管理,合理用车。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能和重点工作,2021年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为12项,金额合计728.3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的说明
(一)运行经费
2021年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6.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5万元,增长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6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末,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通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通过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付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包含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相关支出纳入和未纳入部门预算的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游、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保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