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 关于开展“5+5”集中治理工作的公告
  • 信息来源:     时间:2023-06-12 12:53
 

关于开展“5+5”集中治理工作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民生保障方面的重要论述,推动相关部门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和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在延续去年发改、规自、住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涉企监管服务市直五部门集中治理基础上,今年将教育、卫健、民政、人社、医保等民生五部门纳入集中治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治理对象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

二、治理内容

    (一)涉企监管服务五部门集中治理工作

对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规自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五个部门集中治理内容主要是:

1.中梗阻问题突出,个别握有实权的中层干部和具体工作人员卖老卖技,不守规矩、不听招呼。

2.潜规则盛行,公示和对外告知的事项不落实,求人请托、暗箱操作才做的快、办的好。

3.搞垄断服务、捆绑服务、指定服务,要求群众或企业到特定的中介机构接受有偿服务。

4.接待群众和企业人员办事语气生硬、态度傲慢、故意刁难,或者“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

5.纪律意识不强,擅自离岗脱岗、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

6.不按规定审批,随意开展检查,频次多、表格多、材料多,给企业增加负担。

7.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强制捐赠、强制赞助等方式变相收费。

8.滥用自由裁量权,有法不依、违法行政、简单执法、选择执法、机械执法,轻管理重处罚、以罚代管等。

9.为政不廉,徇私枉法,借执法监管之机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

10.利用职务便利帮助配偶、子女、亲属及特定关系人从企业承揽项目,或违规为其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隐藏身份操纵经营等。

   (二)民生领域五部门集中治理工作

对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等五个部门开展集中治理内容主要是:

共性问题3方面15项:

    1.履职尽责方面问题(4项)

   1)对本领域民生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松懈,履职不力问题。

   2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不到位,未按程序移交或未按时限办理行政案件,执法不严、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甚至为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问题

   3)行政执法过程中越权执法、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人情”执法、“钓鱼”执法、多头执法、粗暴执法、以罚代管,甚至以权谋私等行为

   4)过多、过频滥用专家评审或第三方机构评聘,懒政怠政,推卸、躲避自身责任问题。

2.民生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方面问题(4项)

   5)利用职务便利,借工程建设、设备维护、物资采购之机以权谋私,吃回扣、收好处问题。

   6)以发展为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民生工程项目荒废烂尾、建而不用、长期闲置、管护不力等问题。

   7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对专项资金政策把握不准,出现错发、漏发、不及时发放专项资金,对存量资金管理不到位,应按规定上缴财政国库而未上缴或未及时上缴等问题。

   8套取、截留、挪用国家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学生奖助学金、医疗专项资金、社会救助资金、福彩公益金、医保专项资金等民生资金,对专项资金雁过拔毛、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挥霍浪费等腐败问题。

3.作风建设方面问题(7项)

   9)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教育、卫健、人社、民政、医保等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具体要求上表态多、行动少,打折扣、搞变通,敷衍应付、工作不实问题。

   10)出台民生领域有关政策文件不结合实际、流于形式,“上下一般粗”、照搬照抄问题。

   11对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片面理解、断章取义,机械执行、野蛮操作,致使政策落实梗阻不畅,甚至玩忽职守不作为、任性用权乱作为问题

   12)借节日或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借学习考察、教育培训等名义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违规使用公款组织或接受宴请,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四风”问题。

   13行政审批和服务中冷硬横推、推诿扯皮、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群众观念淡薄、作风简单粗暴问题

   14)机关、事业单位特别是基层单位工作纪律不严,工作人员缺岗、漏岗、无故旷工问题。

   15)未向上级单位、财政部门申请报备或未经评估和公开竞拍,违规超时限、低价将单位非办公用房、停车场等资产向外出租出借问题。

个性问题31项:

1.市教育局治理重点内容(9项)

深入挖掘和集中治理以下现象背后的监管不力、工作失职、利益输送等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

    1)在职教师通过一对一、小规模以及网络授课等方式违规有偿办班补课,向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或在校外辅导班有偿代课,直接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以教谋私、以教牟利问题。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违规收受学生或家长礼品礼金问题。

    3)在招生入学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说情请托甚至权钱交易,违规招收非本学区学生、分数低于入校标准学生或违规办理借读事项问题。

    4)对学生学籍信息更新不及时、错误调转学籍、“人籍分离”等问题。

    5)学校制定的内部教师职称评定评分细则等制度标准不合理、执行不规范,滥用行政权力,违规干预职称评定、专项经费使用、特殊名额分配等学术资源配置问题。

    6)落实军人、警察、消防、人才等人员子女入学优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双减”,中小学校学生入学“阳光分班”等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7)公办学校违规收取或通过家委会等组织收取学生借读费、补课费、军训费、教室装修费等乱收费问题。

    8)民办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超范围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问题。

9)校外培训机构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虚假宣传,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问题

2.市卫健委治理重点内容(7项)

深入挖掘和集中治理以下现象背后的监管不力、工作失职、利益输送等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

1)相关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医院职工食堂经营、药品及医疗器械采购等项目指定给特定关系人并谋取利益,索要、收受财物问题。

    2)医务人员私自推销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等医用卫生材料,并收取患者费用,以及医疗机构重复收费、分解收费、捆绑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多收费、超标准收费问题。

    3)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小病大治、过度医疗,在挂号、诊疗、检查、取药等服务过程中不合理用药、不合理使用耗材、不合理检查检验,加重患者负担等问题。

    4)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过程中违规招投标、收受供应商贿赂等问题。

    5)医疗机构特别是民营医疗机构虚报病床,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保卡,内外勾结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等问题。

    6)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索要、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红包等违规行为,特别是助产师、麻醉师、手术主刀医生关键特殊岗位收红包等问题。

    7)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及医疗职工接受合作关系医疗企业提供的“普惠式”“疗休养式”“福利式”研讨培训等问题。

3.市民政局治理重点内容(4项)

深入挖掘和集中治理以下现象背后的监管不力、工作失职、利益输送等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

1)殡葬服务部门在提供殡葬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时不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放任违规中介服务等问题。

    2)对上级下拨涉及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养老机构、儿童福利、社会事务、残疾人补贴等各类民政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审批、拨付过程中违规审核、降低标准、延时发放、徇私枉法等问题。

    3)办理低保过程中,相关党员干部、低保经办人员及其近亲属违规享受“关系保”,因利益驱使违规办理“人情保”,对低保对象经济状况核查不准造成“错保”,工作作风不实造成“漏保”,服务对象经济状况变化或死亡核销不及时造成低保金“超发”等问题。

    4)利用职务便利,采用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等问题。

4.市人社局治理重点内容(5项)

深入挖掘和集中治理以下现象背后的监管不力、工作失职、利益输送等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

1)在履行职称评审、工资晋级、退休、工伤认定等审核职责过程中敷衍塞责、草率应付,把关不严、不细、不实,不认真、不负责,甚至违规操作,侵害干部职工利益问题。

    2)履行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缺位,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不到位,未有效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等问题

    3)对企业培训项目等审核监管不严,致使创业贷款补贴等资金重复领取等问题。

    4)在执行社保政策、工资调整、职称评定、创业就业、扶贫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农民工工资等惠民政策时,缩水走样、不公开、不公平,打折扣、搞变通,甚至盘剥克扣、与民争利、坑民害民问题

    5)在落实职业技能补贴、就业补贴、社保补贴、创业贷款补贴等政策方面存在资料审核不严格、确定对象不精准、发放资金不及时,导致少发漏发、虚报冒领、吃拿卡要、克扣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

5.市医保局治理重点内容(6项)

深入挖掘和集中治理以下现象背后的监管不力、工作失职、利益输送等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

1)对存在的欺诈骗保等问题应发现未发现,或者发现后不处置不报告,整饬作风和惩治腐败工作存在“宽松软”等问题。

    2)医保惠民措施落实不力,畅通药店医保报销结算业务等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3)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时存在选择性落实、任意性落实等问题。

    4)篡改、伪造医保平台信息数据,套取医保资金等问题。

    5)偿付医院医保资金时以权谋私,收受财物等问题

    6)对医保基金监管不力,在基金征缴、管理、使用等方面把关不严不细问题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32--12388(吉林市纪委监委)

 

                      中共吉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吉林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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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5+5”集中治理工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