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践行规范争做人民满意教师”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 信息来源:未知     时间:2015-04-10 16:50
 

吉林市教育局文件

吉市教发〔201522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践行规范

争做人民满意教师”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食品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升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广大教师中开展“践行规范,争做人民满意教师”专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认真组织广大教师学习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广大教师正确理解、充分认识并严格履行师德规范的基本要求,自觉抵制各种有悖师德的现象,争做人民满意的好教师,打造“学生喜爱、家长放心、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二、活动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41020日):各学校利用宣传栏、简报、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专题教育活动的目的、意义,明确活动目标、任务、内容和具体方法步骤,营造浓厚教育活动氛围。

(二)学习讨论阶段(421日—531日)各学校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小组研讨、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组织广大教师深刻学习领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师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实质与要求。为增强学习实效,广大教师学有记录,撰写学习心得。

(三)整改提高阶段(6月):各学校组织广大教师对照师德规范进行自纠自查,逐一撰写个人剖析材料,制定整改措施,积极整改问题;对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教师,通过谈心、谈话,组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大讨论等活动,加强引导,提高其认识,督促其整改,并做好记录。在自查自纠、批评教育基础上,学校与教师签订师德承诺书。

(四)专题集中培训(7-8月):由吉林市教育学院组织举办主题为“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走教师专业化之路,打造教师精良品牌队伍”的提升集中培训。

(五)师德常态建设阶段(9-12月):各学校以专题培训为基础,形成师德建设工作新常态,持续推进和提升教师师德水平。同时,各学校对师德专题教育活动和新常态建设过程进行整理和总结,形成规范档案。

三、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践行规范,争做人民满意教师”专题教育活动,对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师德师风问题,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市属民办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督查指导,确保活动实效。

(二)广泛发动,人人参与。各学校动员全体教师人人参加专题教育活动,形成“人人学规范”“人人守规范”“人人尚师德”“人人爱学生”的良好风尚。

(三)围绕专题,精心组织。各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将专题活动纳入学校工作重要日程,统筹安排,精心部署。要坚持开门搞活动,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对顶风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曝光一起,查处一起。

(四)完善措施,注重实效。各学校要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注重工作方法,做到组织落实、内容落实、措施落实、效果落实。

吉林市教育局

2015410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410日印发                                                                     http://122.137.242.24:8080/pub/17008jls/uploads/file/20150410/20150410085154_8920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