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吉市教办发〔2013〕29号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转发《关于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学校
(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现将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吉教安字〔2013〕23号)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迅速部署,广泛组织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责任制,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7月3日
吉林省教育厅文件
吉教安字〔2013〕23号
关于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幼儿园)
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2013年暑假将至,为切实做好全省教育系统暑假期间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学生生命安全,现就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保障学生安全的责任
学生安全历来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全社会关注和牵挂的一件大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始终把学生生命安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全面落实对学生安全监管和监护的责任,坚持不懈地重视抓好学生安全工作。现在,全省上下正在组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教育系统也在对校园校车安全进行交叉互检,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又值学校暑假期间来临,确保校园校车安全、学生生命安全,任务十分繁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在重视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要对暑假学生安全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和安排。要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和学校(幼儿园)的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班主任老师及安保人员对学生安全的具体责任,健全安全工作管理体系。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防溺水、暑假活动等安全教育职责和任务要求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学校要将防溺水教育等安全教育职责和任务要求落实到学校各管理部门、班主任、辅导员和学科教师。教师要将防溺水等安全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学生。同时,学校要与学生家长建立定期联系制度,让学生家长切实履行对学生安全监护人的责任。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坚决防止麻痹松懈、掉以轻心,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逐项把安全措施落到细处、实处,坚决防止学生溺水等安全事故发生。对因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到位、执行不得力等存在人为因素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注重实效,深入开展学生安全专题教育
(一)集中开展以安全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在放假前要对所有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帮助师生了解掌握防溺水、防中暑、防交通事故、防火、防台风、防雷电、防洪水、防泥石流、防地震等安全常识。学生外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专业实习和学校组织的夏令营时,学校要配备责任心强、数量足够的随队教师,时刻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疾病预防和出行安全,不得前往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在电网、高压线等危险区域活动。要特别告诫所有学生注意游泳安全,绝不到水库、江河、湖泊、海滩等非正规游泳场所,以及水草繁杂、有钉螺分布、河道挖沙等危险水域游泳。
(二)针对不同学生群体特点,开展分类教育。
1.对中小学生群体,要针对他们年龄小、自控能力较差等特点加强教育,强化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控能力。
2.对初中、高中毕业生群体,要针对他们假期长、考试结束活动多、学校监管脱节等特点进行重点强调,进一步落实家长监护人的责任,要求学生假期时刻注意安全。
3.对农村留守儿童群体,要针对他们父母不在家中,家庭监管难以到位等特点,组织有爱心、有热情、有能力的学校教职员工和社会志愿者与农村留守儿童开展结对帮扶,加强对他们的安全教育和监管。
4.对高校大学生群体,要针对他们活动范围较广、自我意识较强、社会交往相对较多等特点,教育他们在参加社会活动时要遵纪守法、友好待人,牢固树立自护意识。
(三)突出学生安全重点内容,开展专题教育。
1.加强学生暑期防溺水安全教育。对学生开展"六不一会"教育:要求学生做到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特别要教育学生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要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2.切实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学校要全面普及和强化交通安全常识教育,教育广大学生出行时要时刻注意交通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乘坐无牌、无证、超载等存有安全隐患车辆,不违规驾驶电动车和摩托车等。
3.加强汛期安全教育。要运用多种载体向师生宣传雷击、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特点和预防知识,教育学生不到危险区域玩耍逗留,在雷雨等恶劣天气情况下要尽量留在家中或其它安全场所,防止事故发生。
4.加强学生防人身侵害和防受骗教育。教育学生要注意外出往返途中人身和财物安全,不参与非法传销活动,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不参与赌博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到非法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提高学生防范人身侵害、防受骗和自护自救的意识和能力。
5.加强学生正确合法上网教育。教育未成年学生不到营业性网络场所上网。引导学生不登录不健康网站,不玩不良网络游戏,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不长时间上网。帮助学生增强对不良信息的辨别能力,增强自护意识。
三、加强管理,确保假期学生和校园安全
(一)建立假期学生安全家校联系机制。切实加强暑假期间学校、老师、家长和学生之间的联系。辅导员、班主任要通过灵活有效的方式,保持和学生及家长的联系。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家访、电话、短信多种形式做好假期学生安全家校对接工作,强化学生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责任的意识,落实法定监护人责任。指导家长做好暑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要求家长及时、不断提醒学生注意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同时,学校要加强与乡镇(街道)、村(居)委会、驻地派出所的联系,并密切注意相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信息,必要时,要及时通过辅导员、班主任提醒家长或学生,提早做好防范。一旦发生重大险情或事故,应及时掌握相关师生的动态信息。
(二)加强对假期学生活动的管理。暑假期间,学校原则上不组织学生进行大型活动,若需要举行活动,须事先按规定报批。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组织师生员工集体外出活动。开展活动前要制定好周密的计划和应急预案,活动中要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三)加强假期学生和校园安全管理。严禁中小学校以任何名目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禁止中小学校为社会上各类补习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所。凡以上活动致使发生学生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要重视做好高校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各高校要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毕业教育、文明离校活动,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和谐、文明、有序。
要加强高校的暑期留校学生管理。各高校要了解掌握假期留校学生的情况。要对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作出妥善安排,加强服务管理。
(四)加强学校(幼儿园)的安保工作。对重要财产、资料和设施要妥善保管并加强值班检查。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巡逻,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无故进入校园,严防治安案件以及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发生。
严格执行领导值(带)班制度,切实加强暑期值班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学校主要领导和带班领导在暑假期间,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映,稳妥处置。同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
(五)做好学生安全环境的整治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向地方党委和政府汇报学校和学生假期安全工作,由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基层政府,重视加强水域隐患排查、警示、巡查,共同做好假期学生安全工作。
请各市(州)、长白山教育局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各高等学校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各院(系)及校内各部门,并按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请将工作落实情况及暑假期间学校值班带班安排于7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jlxxaq091018@126.com)。
吉林省教育厅
201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