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吉市教办发〔2013〕2号
关于开展全市幼儿园保育员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教育发展规划纲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吉政发[2011]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幼儿园保育员队伍素质现状,吉林市教育局决定委托相关机构组织开展保育员培训,全面提高我市幼儿园的保教质量。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的专职保育员和兼职保育员。
二、 培训时间、地点
第一期2013年2月17--19日;
第二期2013年2月20--22日;
第三期2013年2月25--27日;
第四期2013年2月28--3月2日。
培训地点设为市直及城区专场和各县(市)本地专场两种(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培训机构
吉林市教育局委托“吉林市儿童科学发展研究会”组织保育员培训。
四、培训内容
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及教育对策、幼儿园常见传染病防控及认证、保育员一日工作流程及工作标准、保育员工作职责与工作内容及应知应会的幼教法律法规、幼儿园突发事件处理办法及流程、保育员工作荣誉感培养、保育员融入团队能力训练等理论与实训相结合的内容。
五、培训结果
参培保育员需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合格后获得《保育员培训合格证》。
六、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幼儿园可结合本单位实际,自愿组织参加培训。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1月28日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1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