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 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学校安全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 信息来源:未知     时间:2012-03-02 20:54

 

吉林市教育局文件
 
 
吉市教通字〔2012〕23号

 
 
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学校安全
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现将《2012年全市学校安全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2012年全市学校安全
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教育系统学校安全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深入贯彻“积极预防、依法管理、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狠抓措施落实,扎实推进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努力打造安全稳定的教书育人环境。
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稳步推进规范管理
1、完善安全工作例会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分别坚持每月例会和每周例会制度,查找问题、分析形势、研究对策;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
2、坚持安全工作报告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安全信息报送工作,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按程序和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报告事故情况,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现象。
3、建立安全台帐管理制度。建立学校每日、每周、每月、每学期、每学年的工作台帐,做到工作有安排、有检查、有验收;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工作台账,有针对性地指导学校开展工作,尤其注意加强对工作薄弱学校的帮扶指导。
4、认真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建立学校“全天候”治安巡查制度,检查学生违纪现象、各类安全隐患、外来人员进入情况以及安保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到岗到位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
5、强化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有寄宿生的学校坚持完善生活教师的值班值宿制度、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巡查检查制度。杜绝学生无故旷寝、外人留宿、宿舍内存放危禁物品等现象。
二、扎实抓好重点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保证学校电工、焊工、锅炉工等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电器线路检测覆盖率、合格率达到100%,做到灭火器材和消防标识配备齐全、消防通道疏通无阻,坚持为宿生每人配备“四个一”逃生自救物品,大力加强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日常监管。 
2、加强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在加强乘车学生组织管理和安全教育的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大投入、加强车辆检测和执法检查、积极推进投保和车辆安全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保障水平。
3、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建立并坚持定点采购、索证、登记制度和饭菜留样记录制度,防止过期、变质食品和调料进入食堂和校园小卖店;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规范工作流程,防止食物中毒和投毒事件发生。
4、加强学校治安安全管理。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对问题学生、重点人员进行跟踪教育,及时化解矛盾;经常进行管制刀具收缴工作,严防各种恶性事件的发生;对学生聚集场所定期进行巡视检查,防止群殴事件的发生。
5、加强踩踏事件预防工作。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项大型活动;坚持“错时放学制度”和特殊时段专人引导疏散学生制度;加强常识教育和演练,提高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6、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建立台账-落实整改-复查销账”的闭环管理制度,不断加大检查频次和检查广度,实现安全检查全覆盖,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到位。
三、紧紧抓住薄弱环节,全面加强安全教育
1、组织开展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开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新《消防法》等法规的专项培训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提高处置突发事件和维护校园安全的能力;适时组织到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
2、积极开展遵纪守法教育活动。教育学生遵守学校纪律,遵守国家法律,增强法制观念,明确违纪违法的责任和后果,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做知法、懂法、守法的时代新人。
3、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咨询室建设,配备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认真了解学生的思想现状,在全体学生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对有严重心理障碍或有矛盾纠纷的学生予以跟踪调查和正面引导,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避免引发治安、刑事案件。
4、切实加强安全常识教育。根据季节特点,适时对学生进行以防火、防震、防雷、防电、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一氧化碳中毒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知识教育,使学生掌握必要的自我防范常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5、认真组织疏散自救演练。以突发火灾、地震等突发灾害为背景,适时组织学生开展疏散自救演练,提高学生的逃生自救能力,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有住宿生的学校,还要组织夜间疏散演练。
四、不断理顺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1、大力推进全员参与工作进程。把安全工作纳入教职员工的工作职责和岗位目标,形成人人关心学校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管理,全员抓安全的良好局面;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避免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出现管理漏洞和死角。
2、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建立校长、分管副校长、学生处主任、安全处主任、班主任、安保人员、食堂管理人员、宿舍管理员为基本队伍的安全责任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主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做到每一项具体工作职责分明,责任到人。
3、强化学校安全工作问责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定期的明查暗访,凡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防范措施不力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一把手或分管领导实行约谈问责;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下往上层层追查,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4、不断完善社会管理联防机制。密切社会管理成员单位联系,完善学校安全联防机制,努力实现将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协调相关执法部门,认真开展校园周边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集中解决校园周边网吧、文化市场、流动饮食摊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全面加强基础建设,提升工作整体水平
1、全面加强安全档案建设。重视安全档案建设,加强对专门人员的统一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按照创建“平安校园”的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各类档案资料的收存、归档工作,做到资料准、情况清、信息明、材料全。
2、切实提高治安防范能力。加强校园保卫力量配备,配齐必要的防卫器材和设施。进一步加大技防设施投入,继续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全面建设与公安机关联网的一键式报警服务系统。
3、准确评价安全工作成绩。进一步修订完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安全工作考评标准。按照标准,严格程序,进行量化考核赋分,结合平时检查掌握的情况,客观准确评价县(市)区及学校安全工作,评选先进并表彰奖励。
 
 
主题词:学校 安全 综治 工作计划 2012年 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2月29印发                                                                        
                             
(共印70份)

http://122.137.242.24:8080/pub/17008jls/uploads/soft/120302/53-12030220554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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