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文件
吉市教通字〔2012〕12号
关于印发《吉林市教育局2012年
落实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单位:
现将《吉林市教育局2012年落实民生实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切实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吉林市教育局2012年落实民生实事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全市民生改善与提高攻坚任务,积极承担更大社会责任,认真实施教育民生实事,进一步推进教育科学发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平安、特色和高质量教育为目标,以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更好促进教育公平为主线,以践行民生承诺、惠民改革发展成果为重点,结合教育发展实际,攻坚克难,真抓实干,认真抓好教育民生实事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的社会服务保障功能。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注重民生、以人为本的原则;
2、坚持立足教育、服务社会的原则;
3、坚持质量标准、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市教育局相应成立落实民生实事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组长:陈 雁
领导组成员:王英华 杨凤琴 于海波 钱大波 徐雪松
韩 非 张彦明
民生实事领导组总调度:徐雪松
民生实事落实责任处室(单位):财务审计处、基础教育处、发展规划处、教育技术装备处、学校安全处、人事处、教育基建办公室、职业与成人教育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监察室。
局办公室负责综合调度汇总工作。负责人:李智
各项民生实事协调市直部门由各牵头处室(责任处室)负责具体协调或指派相关处室协调。
四、具体实事安排
1、实施“困难家庭学生爱心助学工程”。
⑴工作目标:确保学生不因家庭困难而辍学。
⑵工作任务:
①在落实国家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对于符合资助条件的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面在20%的基础上扩大5%,提高到在校学生的25%,每名学生每年资助1500元。受助学生8000多名,资助资金1200万元,在2011年的基础上新增资助学生1600多名,新增资助资金240万元。
②对于符合资助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比率提高5.4%(非涉农专业),提高到在校学生的20%(非涉农专业),每名被资助学生每年免学费2000元。受助学生5900多名,资助资金1180万元,在2011年的基础上新增资助学生1600多名,新增资助资金320万元。
⑶工作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资助对象统计审核和资金请领发放工作。
⑷完成时限:全年
⑸责任领导:于海波、韩非、张彦明
⑹牵头处室及牵头人:财务审计处陈伟。责任处室及责任人:基础教育处刘长泉;职业与成人教育处李卉坪
⑺协调部门: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总工会,以及各县(市)区。
2、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⑴工作目标:确保广大适龄儿童都能“入得上园”,积极普及学前教育。
⑵工作任务:利用三年时间,开展学前教育促进工程,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经费支持,积极协调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加大地方配套资金投入,在全市城乡新建、改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确保每个乡镇至少办好1所中心幼儿园。2012年各县(市)完成新建幼儿园12所、改扩建幼儿园5所,同时异地扩建吉林市幼儿园。
⑶工作措施:制定并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纳入县(市)区2012年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指导监督县(市)区抓好落实。
⑷完成时限:全年
⑸责任领导:于海波、钱大波、韩非、张彦明
⑹牵头处室及牵头人:发展规划处王竞。责任处室及责任人:基础教育处 刘长泉;财务审计处陈伟;教育基建办公室孙金文
⑺协调部门: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房产局,以及各县(市)区。
3、实施全市“数字化教育工程”。
⑴工作目标:着眼于打造数字教育、特色教育、平安教育和高质量教育,进一步完善学校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全市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
⑵工作任务:充分运用现代网络技术,搭建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业务机构和各级各类学校共同参与的现代教育教学管理网络,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⑶工作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数字化教育工程”,投资1436万元完成市直50所学校、10个事业单位及9个县(市)区教育局及其教师进修学校共80个点的网络建设任务,建设吉林市教育城域网核心机房和教育城域网管理中心;通过合作方式投资1761万元完成9个县(市)区423所学校的网络互联互通,建设县级管理中心;通过合作方式投资271万元为市直50所学校、9个县(市)区教育局及其教师进修学校共70个点建设双向视频会议(培训)系统,力争2012年底前基本实现“市、县(市)区、学校”三级网络互通互联。
⑷完成时限:全年
⑸责任领导:张彦明
⑹责任处室及责任人:教育技术装备处张昱辉
⑺协调单位:各县(市)区
4、实施“接送中小学生车辆安全工程”。
⑴工作目标:有效保障全市中小学生乘车安全。
⑵工作任务:建立以市政府统一领导、县(市)区政府为主体;职责权力明确、规范有序运行;满足实际需要的接送中小学校学生交通安全管理机制。
⑶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吉林市接送中小学生车辆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协调公安、财政、交通、安监、物价、地税等部门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完善公司化、乡镇校车公司等运营模式;实施车辆配备的统一审批标准、统一外观标识、统一专用号段、统一检验管理、统一驾驶人员教育“五统一”制度;每月组织1次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季度组织1次对驾驶人员和车主的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培训;执行接送学生实名制座位表、学生乘车变动表、接送交接表和乘车卡“三表一卡”制度和接送车辆定路线、定站点、定人员、定时间“四定”制度;严格运营车辆和驾驶人员资格审查,每学期开学前对运营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加大整顿交通管理秩序力度;督促县(市)区政府按时按标准将接送学生车辆补贴发放到位。
⑷完成时限:全年
⑸责任领导:张彦明
⑹责任处室及责任人:学校安全处才永明
⑺协调部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物价局、市地税局,以及各县(市)区。
5、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工程。
⑴工作目标:积极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⑵工作任务:全面推进全市师资队伍均衡发展,全面推进全市学校校园校舍和教育装备水平均衡提升。
⑶工作措施:
①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工作。以县(市)区为主,由城镇优质学校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担任教学工作,农村学校选派一定数量的教师到城镇优质学校锻炼提高。坚持个人申请与组织调配相结合的原则,在城镇优质学校工作满5年以上(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按比例分批分期交流到农村学校,工作期限1学年。农村学校可选择有一定发展潜力、相对比较年轻的骨干教师进行交流。2012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参加交流的学校90所,交流教师200名。
完成时限:2012年9月
责任领导:杨凤琴
责任处室及责任人:人事处宿艳梅
协调单位:各县(市)区
②实施标准化学校建设。加强市直学校基础设施设备建设,计划总投资1亿元,实施新建吉化一中综合教学楼等项目8个,建筑面积47690平方米;续建项目市第三中学校综合楼等项目5个,建筑面积5894平方米;改造项目1个,建筑面积4600平方米。
完成时限:全年
责任领导:钱大波
责任处室及责任人:教育基建办公室孙金文
协调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审计局、市土地局、市消防支队。
③加大教育技术装备投入,计划投资2000万元,用于市直学校装备建设,主要弥补薄弱学校技术装备不足。投资804万元继续实施“多媒体进班级”5期工程,投资150万元更换学生新型课桌椅10510套;投资846万元配备常规教育教学设备和仪器,其中包括新建微机室15个、实验室14个,补充理化生教学仪器设备和音体美器材;投资200万元为部分学校配备图书10万册。
完成时限:2012年10月
责任领导:张彦明
责任处室及责任人:教育技术装备处张昱辉
6、实施低保家庭中小学生午餐免费补贴政策。
⑴工作目标:保障低保家庭中小学生身体健康,减轻低保家庭经济负担。
⑵工作任务:为全市低保家庭中小学生在校期间每人每天午餐免费补贴伙食费。目前,全市低保家庭中小学生总数为18942人,其中,市直在校学生3470人(小学153人、特教12人、初中448人、高中1,427人、职教1430人),各县(市)区在校学生15472人(小学6870人、特教68人、初中5146人、高中3184人、职教204人),以此为参照基数、低保家庭初中和小学生(含特教学校)按每学年在校时间195天、午餐标准按6元补贴统计测算,需要补贴经费约1486万元,其中市直学校需要补贴经费约72万元;低保家庭高中学生按每年在校时间205天、午餐标准按9元补贴统计测算,需要补贴经费约1152万元,其中市直学校需要补贴经费约527万元。全市低保家庭中小学生午餐免费补贴约2638万元,其中市财政约599万元,县(市)区财政2039万元。
⑶工作措施:低保家庭中小学生午餐免费补贴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承担,市、县(市)区教育局负责低保家庭中小学生统计审核和资金请领发放。同时,市教育局负责县(市)区落实政策的调度督促工作。
⑷完成时限:全年
⑸责任领导:张彦明
⑹责任处室及责任人:财务审计处 陈伟
⑺协调部门:市财政局及各县(市)区
7、继续实施“上岗技能无偿援助计划”。
⑴工作目标:有效推进全市创业和再就业工程。
⑵工作任务:为全市广大退伍士兵、下岗职工、困难群众和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上岗技能免费培训,全年计划培训4000人。
⑶工作措施:免费培训按寒暑假分两期进行,计划投入150万元,分别开设烹饪、焊接、电工、养殖等培训项目40多个,满足不同类型的技能型、实用型人才培养需求,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创业就业提供支撑和保障。
⑷完成时限:划分寒暑假两个阶段实施,2012年10月完成。
⑸责任领导:韩非
⑹责任处室及责任人:职业与成人教育处 李卉坪
⑺协调单位:各县(市)区
8、继续实施“为全市中小学校学生免费提供安全桶装饮用水”政策。
⑴工作目标:促进中小学校学生身体健康,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⑵工作任务:为全市中小学校学生免费提供安全桶装饮用水,全年需要经费约1700万元,资金由各级财政支付。其中市直学校需要450万元。
⑶工作措施:采取按月结算、学期结算、年终结算等方式足额拨付资金。通过招投标方式严格确定安全桶装饮用水生产厂家,加强对学校桶装饮用水专项检查,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同时,市教育局负责督促各县(市)区抓好工作落实。
⑷完成时限:全年
⑸责任领导:张彦明
⑹牵头处室及牵头人:体卫艺教育处秦德恩;责任处室及责任人:财务审计处陈伟
⑺协调部门:市食安办、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以及各县(市)区。
9、深入开展“中小学校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整治活动。
⑴工作目标: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解决教育难点问题。
⑵工作任务:
①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禁学校违规组织学生办班、补课、收费;严禁学校为民办教育机构和非法办班、补课活动提供场所;严禁学校为民办教育机构和非法办班、补课活动提供生源。
②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严禁教师违规组织学生办班、补课、收费;严禁教师在民办教育机构和非法办班、补课组织兼职或任教;严禁教师为民办教育机构和非法办班、补课活动提供生源。
⑶工作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对中小学校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加大查处力度,对于学校发生“三乱”行为的,取消年度评先选优资格,年度教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降一档;学校发生“三乱”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校长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年内再次发生“三乱”行为的免去校长职务;教师发生“三乱”行为的,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档次,取消年度晋职和评先选优资格。对于屡教不改、发生两次以上“三乱”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换岗、待岗、低聘、直至解聘处理;教师发生“三乱”行为的给予该校校长通报批评,教师年内再次发生“三乱”行为的,给予该校校长行政处分。同时,探索建立治理“三乱”问题长效机制。
⑷完成时限:全年
⑸责任领导:王英华
⑹责任处室及责任人:监察室祝颖
协调部门:市纪委、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以及各县(市)区。
五、保障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教育是社会公益性事业,承担着重大的社会民生责任。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正确理解和认识实施教育民生实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教育民生实事列入县(市)区和市直学校年度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体系,坚持统筹谋划,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的指导、监督和调度,切实把惠民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2、制定工作措施,明确落实责任。针对各项具体民生实事,由牵头处室和单位负责,结合本《方案》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协调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进一步分解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推进措施,落实工作包保责任,限定工作完成时限,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讲究工作方法和程序,确保各项民生实事落到实处。
3、实施统筹调度,推进工作落实。教育民生实事总体由局办公室统一调度。各民生实事牵头处室要积极主动,积极协调相关各处室、各参与部门及各县(市)区教育部门,狠抓并督促工作落实,按要求及时认真调度上报各自工作的推进情况,对于推进中出现困难和问题的要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报局领导,确保民生实事按计划实施、按时限推进。
4、坚持工作标准,确保工作质量。教育民生实事涉及百姓切身利益。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市直各学校各单位要坚持质量与速度相统一,严把质量标准,加强过程监管,确保民生实事落实高标准高质量,经得起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主题词:教育 民生实事 工作方案 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2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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