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文件
吉市教通字〔2011〕131号
关于成立吉林市教育系统
“六五”普法宣讲团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工作进程,保障全市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市教育局经过遴选,聘请13名具有良好法律基础和授课经验的法律实务工作者,组建了吉林市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宣讲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王晓东 吉林市司法局副局长
甄建国 原吉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修 保吉林市律师协会会长
陈忠革 吉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
于翎翔 吉林市看守所政委
吴国龙 吉林市劳教所副政委
邢铁营 吉林市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
许云瑶 船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明远 吉林市禁毒支队一大队大队长
史春波 吉林市交通警察支队宣传处副处长
郑 岩吉林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工程师
李魁钧 吉林市保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钟 凯 吉林市教育局法规处处长
二、工作任务
“六五”普法宣讲团是为了实现我市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确立的总体目标而建立的一支高素质的公益性普法队伍,其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为教育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提供帮助,在全市各教育行政机关、各学校举办法制专题报告;
(二)组织编写法制宣传材料,参与有关普法公益活动;
(三)对普法依法治教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工作保障
(一)宣讲团成员由市教育局颁发聘书,对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奖励;
(二)宣讲团成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需要,主动邀请宣讲团成员到本单位、本学校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讲活动;
(三)各单位要关心支持宣讲团的工作,积极主动为宣讲团成员普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教育 “六五”普法 宣讲团 成立 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12月21日印发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