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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中小学校“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信息来源:     时间:2018-07-02 14:50
 

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吉林市中小学校

“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市属民办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近年来中小学校“阳光分班”工作成果,促进教育公平,2018年我市继续实施中小学校“阳光分班”工作。现将《吉林市中小学校“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为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校“阳光分班”工作,现提出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阳光分班”的重要意义,把此项工作当作解决教育行风问题、促进教育公平的一项重大举措,切实加强组织和领导。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网站公布、新闻媒体公开宣传等多种方式,宣传“阳光分班”的政策依据、操作程序和方法,解答家长的疑虑,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有利于“阳光分班”工作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对我市中小学校“阳光分班”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基础教育处、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纪委(监察室)、教师工作处、法规处、发展规划处、学校安全处、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等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也要成立相应“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2018年“阳光分班”工作顺利开展。

四、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充分考虑“阳光分班”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严密细化各项工作程序,公示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加强对“阳光分班”工作的具体研究、指导和督查。

 

 

 

 

                               吉林市教育局   

                              2018年7月2

 


吉林市中小学校“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全市中小学校起始年级新生继续实施“阳光分班”,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要求,规范办学行为,对全市中小学校起始年级新生分班工作进行阳光操作,均衡编班,推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促进教育公平。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阳光分班”,维护每个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均衡配置教学资源,优化内部考核评价,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

三、实施范围

全市各中小学校起始年级。

四、工作原则

(一)公开原则。坚持阳光操作,公开分班过程,公示分班方案及结果。要积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行政部门监督人员、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共同参与和监督。

(二)均衡原则。每个班的学生总数和男女生人数、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中考成绩等均衡搭配。每个班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尽可能在年龄、职称、学历、教学水平等各方面均衡组合。

(三)随机原则。各班的学生名单由计算机软件随机自动生成,高中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编班.

(四)全面原则。学校把每一名新生全部录入分班软件,保证全体新生全部参加“阳光分班”。

五、基本流程

(一)制定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吉林市中小学校“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和完善本校“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含安全预案,报所属教育局安全部门备案),细化工作流程。

2.按本校新一年班数确定班主任人选。

3.确定“阳光分班”的时间、地点,通知学生和家长代表、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监督人员参加本校“阳光分班”工作。到会学生和家长人数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确定。

4.到吉林市“阳光分班”QQ群共享中下载市教育局统一下发的分班软件,通过模拟熟悉操作全部过程。

5.做好“阳光分班”所需设备和用品的准备工作。如分班软件、电脑(建议备用1台)、大屏幕、录像设备、打印机、学校公章、桌牌、用于抽签用的卡片、不透明抽签箱、统一规格的打印纸、订书器和档案袋(信封)等。

6.按分班软件指定的电子表格格式,录入全体新生相关信息(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是否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正式派位前,把记录新生数据的电子表格存放在会场电脑的桌面上。

(二)阳光操作,严格执行各环节流程。

7.家长进入会场后,每人领取一张抽签卡片,填写学生姓名、家长姓名、联系电话,将卡片投入不透明抽签箱。

8.宣布“阳光分班”开始。公布学校“阳光分班”领导小组及监督人员名单。

9.宣布本次“阳光分班”工作流程和相关要求。公布学生报到总数和拟分班数。

10.随机选取学生代表,打乱抽签箱内卡片顺序,并抽取适量的家长代表。选出的家长代表的卡片按抽取的顺序标好序号,并妥善保存。

11.在微机员操作员指导下,由1号家长清空软件内容,并对软件基本设置中的学校名称、班级数量进行设置。

12.在微机员操作员指导下,由2号家长导入全体新生相关信息,并通过大屏幕展示导入人数情况(与公布人数要一致)。

13.1-3号家长依次分别下达打乱学生顺序指令(每次打乱后,都要进行对比展示,说明顺序已被随机打乱)。

14.3号家长依次分别输入所分班数,由4-6号家长下达一、二、三次分班指令(每次指令下达后,都要在大屏幕上对比展示每次分班结果的不同)。

10.4号家长现场制作三个序号签(序号签要用同一规格的卡片),并把序号签依次投入箱中。

11.5号家长在抽签箱中,随意抽取一个序号签,并向与会人员展示,来确定采用第几次分班结果(所抓取的数字,即为采用结果数字),并把最终分班结果上传至服务器。

12.现场打印各班名单,一式2份(打印时大屏幕展示每班学生名单)。由6-8号家长把打印的名单同分班结果数据进行比对,确认数据无误。将各班名单(一式2份),分别装订,放入同款信封或档案袋内,现场打乱顺序摆放。

13.7-8号家长现场制作抽签顺序号,班主任当众抽取抽签序号,并按序号顺序排队等候。班主任依次抽取信封,并当场在信封中的2份名单上签字。

14.家长代表和监督员如对分班操作无异意,在名单上签字,每个班级名单至少应有一名家长代表和一名监督员的签字,加盖学校公章,把其中一份名单张贴于学校显著位置,另一份名单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15.宣布分班结束。

(三)公示结果,新生入学严格按分班结果进班。

16.在学校及校园网站公示全校分班结果,并同时公布所属教育局行风部门的监督电话,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17.新生入学严格按分班结果进班。新生入学分班后,学校不得重新编班、调班。

18.后转入的学生要分入班额最少的班;如班额相同,要在“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人员5人在场的情况下,抽签决定所入班级。

六、具体要求 

(一)各学校“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级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相关监督员及学生代表为成员,齐心协力做好“阳光分班”工作。

(二)各学校根据《吉林市中小学校“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校的“阳光分班”工作方案,于712日前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各校方案中申报的时间,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安排人员参与实际操作。

(三)各学校是学生分班工作的主体和第一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并细化本“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的各项程序和要求,分班过程全程录像。各县(市)区教育局对“阳光分班”的各项工作跟踪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四)“阳光分班”后,各学校于91日前将本校新一年各班班主任及学生名单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在学校网站及校园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同时公布所属教育局行风部门的监督电话。

(五)新生入学后,各学校按照“阳光分班”的结果,录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由教育局进行核查。

(六)高中学校的同类班级在分班时,参照此方案组织实施。

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和市属民办中小学校,请将方案和名单等材料报送市教育局。

联系人:基础教育处 张舒婷 62032785

                   李禄强 62024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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