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2024年“吉林市名教师培养建设
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现将《2024年“吉林市名教师培养建设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市教育局
2024年3月15日
2024年“吉林市名教师培养建设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吉林省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重点工作任务2023—2025年》(吉教师〔2023〕1号)文件精神,落实《吉林市名教师培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吉市教发〔2023〕43号)工作要求,实现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打造教育强市工作目标,遵循教育教学和人才成长规律,培养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名教师队伍,培树吉林市教育教学领军人才,促进我市教育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具体目标
1.规范强化吉林市名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坚持培养和使用并重的原则,构建名教师培养、提高、使用、管理的有效机制,营造有利于教师专业发展的环境。
2.2024年遴选、培训、命名“吉林市领军教师”20人、“五星级教师”100人、“四星级教师”200人、“三星级教师”500人。逐渐形成以学科领军教师示范引领,骨干教师辐射带动,全体教师共同发展的格局。
3.加大力度发掘和培养有独特建树,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学科领军教师,满足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三、基本原则
1.主体性原则。坚持以区域内中小学教师为主体,尊重教师个体差异,唤醒专业发展自主意识,激发成长内驱力,鼓励教师成为学科教育教学名师。为巩固拓展吉林市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各县(市、区)分配名额要向乡村教师倾斜。
2.发展性原则。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造条件,搭建平台,促进教师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
3.系统性原则。着眼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形成名教师的组织、培养、使用和管理相协调、相促进,教研、培训、科研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4.开放性原则。对名教师实施开放、动态、竞争、有序的管理机制,定期进行考核、评估,以保证先进性,更好地发挥“领头雁”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实施过程
参评教师须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工作在教学一线,在师生中有良好形象和口碑,并在本年度“大练兵、在比武”活动中成绩优异。
(一)“一星级、二星级教师”评选程序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市属民办学校依据市教育学院确定的2024年“大练兵、大比武”专题,开展全员性训练和竞赛活动,在此基础上产生星级教师人选。“一星级教师”由学校评选命名,“二星级教师”由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市属民办学校评选命名。获评二星级教师后,方有资格参加吉林市“三星级教师”评选。
(二)“三星级教师”评选条件及程序
1.评选条件
(1)拥有“二星级教师”荣誉资格。
(2)具备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数字素养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能力,参与过市区级以上课题研究,科研能力较强的教师。乡村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
(3)同等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班主任和心理、思政、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优秀教师;在全市教研培训活动中,承担过送教、讲座、命题、阅卷等工作;省、市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
2.评选程序
(1)获得“二星级教师”称号,校内测评满意率在90%以上的教师,根据《吉林市“三星级教师”评选条件》,按照市教育局下发的名额,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直属学校进行等额推荐。各城区教育局(含高新、经开)可另推荐1名农村一线教师;外县(市)教育局可另推荐2名农村一线教师,以上均不占推荐名额。填写推荐表,上报相关材料,经评审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理论考试。
(2)经理论考试确定“三星级教师”。理论考试内容为新课程标准、教育教学理论及应用、国家教育改革相关政策、课程改革和考试改革动向要求等教育教学中必备的相关知识。
考试时间:4月26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吉林市教育学院,考场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4月25日8:30——16:00 吉林市教育学院教务处(行政楼二楼 206 室)领取,联系电话:62042812。
(3)理论考试合格教师,给予公示认定。
(三)“四星级教师”评选条件及程序
1.评选条件
2023年前已获评三星级教师,且2023年动态考核合格者。
2.评选程序
(1)材料审核。申报四星级评选教师,要认真填写业绩考核表,上报吉林市星级教师评选工作组办公室。由评审组综合评定,成绩优秀者进入下一环节评选。
(2)课堂教学现场展示。按照教学进度确定教学内容,依据各学段“大练兵、大比武”专题(专题见附件6)进行学案设计,统一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展示。展示当天需提供本节课学案设计。评审组根据学案设计及现场教学情况进行评分,最终确定排名确定四星级教师候选人,并公示认定。
(四)“五星级教师”评选条件及程序
1.评选条件
2023年前已获评四星级教师,且2023年动态考核合格者。
2.评选程序
按学段学科集中随机抽签决定授课内容,独立备课后,进行15分钟微课堂教学展示,并进行答辩。评审组根据学微课展示及答辩情况进行评分,最终确定排名确定五星级教师候选人,并公示认定。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吉林市领军教师”评选程序及条件
1.评选条件
2023年前已获评五星级教师,且2023年动态考核合格者。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理论视野开阔,有自己的教育教学主张和教育教学实践模式,教学风格突出,发展潜质较大的50岁(1974年1月1日)以下的五星级教师均可申报。有班主任工作经历优先;同等条件下近五年参加两次以上吉林市“送教支教”活动者优先。
2.评选程序
本着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自愿申报,由学校、县(市、区)教育局推荐。评审组通过现场听课或材料审核等方式确定候选人名单,通过对候选人自我教育教学主张推介、教育教学实践范式介绍和答辩等环节的考核(考核时间另行通知),最终确定20位“吉林市领军教师”候选人,并公示认定。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成立“吉林市名教师培养建设工程”工作组和评审组。
(一)工作组
组 长:邵 敏 葛 森
副组长:李洪亮 孙钟海 赵继红 宋立民 陈晓梅
成 员:王福文 顾炳海 杨彦飞 霍 妍 李冬梅
王铁红 陈绪丽 蔡雅清 吴立凡 曹洪梅
田 华 张 虹 唐德喜 叶 波 梅丽丽
谭丽琦 孙天旭 史金芳 李洪玉 金容兰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吉林市教育学院继续教育部。
(二)评审组
评审组由评选工作组成员、教育教学专家、名优书记校长、市教育学院学科教研员组成。
六、选拔程序
通过吉林市教育局政务网公布选拔条件。
(一)学校推荐
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学校按照选拔条件推荐参评教师,被推荐者填写《2024年吉林市“领军教师”培养对象申报表》(附件1)、《2024年吉林市“星级教师”评选申报审批表》(附件2),上报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
(二)县级初审
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推荐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报县(市、区)教育局,由县(市、区)教育局初审并报送吉林市教育学院继续教育部。
(三)复审公示
吉林市名教师培养建设工程评审组对参评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教育教学理论测试,由评审组形成复审意见,上报吉林市教育局审查。根据参评教师评比成绩拟定吉林市星级教师名单,上报吉林市教育局审核,并在吉林市教育局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以吉林市教育局表彰文件附发吉林市星级教师名单。
七、材料上报
(一)纸质材料
1.《2024年吉林市“领军教师”培养对象申报表》《2024年吉林市“星级教师”评选申报审批表》,附与填报内容相匹配的佐证材料。参加农村一线教师评选教师应提供不少于3000字的教育教学业绩材料,并在审批表封面标注“农村一线”字样。由学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2.《承诺书》一式两份,市教育局及承诺人各执一份。
3.《2024年吉林市“星级教师”评选申报汇总表》。
4.《2024年吉林市“星级教师”评选理论考试留存页》。
(二)电子材料
《2024年吉林市“星级教师”评选申报汇总表》。各单位按学段上传至指定邮箱。上报材料及评选报名负责人信息见下表:
(三)上报材料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完中、九年制学校需按学段上报材料。
2.参评三星级教师注明“学校+姓名”加入所在学段QQ群;参评农村一线教师,在《2024年吉林市“星级教师”评选申报汇总表》中,需注明农村一线教师。
3.参加晋级评选教师需填写《承诺书》《2024年吉林市“星级教师”评选申报汇总表》。
4.各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按时上报相关材料,未在规定时间上报或上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弃权。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市属民办学校上报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各县(市、区)教育局上报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申报材料上报至吉林市教育学院继续教育部(南楼202、203室)。
联系人:张 虹 电话:18543223388
张姝佳 电话:18644735678株
附件:1.2024年吉林市“领军教师”培养对象申报表株
2.2024年吉林市“星级教师”评选申报审批表
3.2024年吉林市“星级教师”申报名额分配表
4.2024年吉林市“星级教师”评选申报汇总表
5.2024年吉林市“星级教师”评选理论考试留存页
6.2024年吉林市“星级教师”评选学段训练专题
7.承诺书
复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吉林市名教师培养建设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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