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 基础教育处(民族教育处、幼儿教育办公室)
  • 信息来源:     时间:2025-06-27 08:18
  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行政法规和制度。着重推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教学和学前教育的实施和质量提高工作。负责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等项工作;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少数民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负责对全市幼儿园所教育工作指导;指导劳动教育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地区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监督、指导并协调县(市)区及其他教育部门,共同促进基础教育及相关工作。负责民办基础教育管理相关职责。